招标
遗体处置中心防水维修工程磋商公告
金额
38.1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5/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wxm202404004
预算金额38.17万元
招标公司镇江市殡葬管理处
招标联系人苏跨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霞1381548462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1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17
公告正文
遗体处置中心防水维修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市远洋香奈河畔一期27栋403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5月1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遗体处置中心防水维修工程
项目编号:DWXM20240400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1754.12元,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者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采购人要求工期为30个日历天;采购人要求工期在规定的日期内,由成交供应商在合理的组织安排下,尽量提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提供至少1 个月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提供承诺函);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1.4有依法缴纳税收或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新成立公司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承诺函);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属于工程类采购。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及苏财购【2021】34 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本条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2.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详见附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资质;无在建(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 证)。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 2024年5月7日至 2024年5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市远洋香奈河畔一期27栋403室)
方式:现场领取(请报名单位填写《磋商文件供应商领取登记表》)。
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时间:2024年5月17日北京时间 14:00—14:30(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5月17日北京时间 14:30。
投标及开标地点:镇江市远洋香奈河畔一期27栋403室。
现场查勘及答疑会: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和答疑会,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查勘或答疑。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自行进行实地勘查,未进行实地勘查或勘查后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以及方案编制等与采购人需求不相符的,采购人概不负责,因此而带来的风险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镇江市民政局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1份。
2、磋商保证金: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镇江市殡葬管理处
联系人:苏跨
联系电话:0511-833684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镇江市远洋香奈河畔一期27栋403室
联系人:朱霞
联系方式:13815484620
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6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遗体处置中心防水维修工程
项目编号:DWXM20240400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1754.12元,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者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采购人要求工期为30个日历天;采购人要求工期在规定的日期内,由成交供应商在合理的组织安排下,尽量提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提供至少1 个月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提供承诺函);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1.4有依法缴纳税收或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新成立公司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承诺函);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属于工程类采购。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及苏财购【2021】34 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本条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2.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详见附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资质;无在建(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 证)。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 2024年5月7日至 2024年5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市远洋香奈河畔一期27栋403室)
方式:现场领取(请报名单位填写《磋商文件供应商领取登记表》)。
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时间:2024年5月17日北京时间 14:00—14:30(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5月17日北京时间 14:30。
投标及开标地点:镇江市远洋香奈河畔一期27栋403室。
现场查勘及答疑会: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和答疑会,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查勘或答疑。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自行进行实地勘查,未进行实地勘查或勘查后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以及方案编制等与采购人需求不相符的,采购人概不负责,因此而带来的风险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镇江市民政局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1份。
2、磋商保证金: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镇江市殡葬管理处
联系人:苏跨
联系电话:0511-833684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镇江市远洋香奈河畔一期27栋403室
联系人:朱霞
联系方式:13815484620
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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