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4年莆田溢华通信枢纽楼气体灭火设备修缮更换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3万元
招标联系人-18959509163
中标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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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2024年莆田溢华通信枢纽楼气体灭火设备修缮更换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2024年莆田溢华通信枢纽楼气体灭火设备修缮更换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采购内容及预估金额
为保证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溢华通信枢纽楼消防安全,拟进行2024年莆田溢华通信枢纽楼气体灭火设备修缮更换项目的采购实施。
估算金额:不含税估算总金额约13396元。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1)气体灭火系统配件不可替代性和一致性。
此次修缮主要是更换航空启爆装置、启动器和区连接器等。据了解,国内主流气体灭火设备(南消、杭州新纪元、西核等)该类配件为非标产品,不可替代使用。气体灭火设备产品为单元性统一认证,产品应符合《气体灭火系统及部件》GB25972-2010的要求。若更换其他厂家配件,只能保证配件合格,整个灭火设备无法满足国家规范要求。
   (2)确保服务的延续性。
我司气体灭火设备一直以来均由福州新竹防灾救生设备有限公司负责技术支撑和日常维修工作,其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原生产企业配件,确保设备安全使用。
   (3)按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文件依据。
《关于修订中国电信福建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及采购实施细则的通知》(中电信闽〔2019〕423号)第十九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单一来源采购: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的;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功能或服务配套要求的)。
   (4)原生产企业变更:
    我司使用的IG541气灭系统由西安新竹防灾救生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现由于该企业业务调整,已将气灭设备生产业务转让予西安新竹特种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双方签订技术转让协议并且新企业已经取得国家3C认证证书(该证书与原生产企业证书编号一致,产品技术参数等无任何变化),满足国家消防产品准入制度。
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拟向福州新竹防灾救生设备有限公司单一来源定向采购。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 6日,共6 天。
【说明: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息日、节假日。】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电话:18959509163
邮箱:18959509163@189.cn
地址: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梅园西路77号
邮编:351100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日  期: 2024年11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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