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城区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设计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B3209210001000008 | 项目名称 | 响水县城区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设计项目 |
标段编号 | B3209210001000008001001 | 标段名称 | 响水县城区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2年5月13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2年6月7日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响水县城区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响水县城区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响水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响行审投资审【2022】106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响水县灌江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响水县灌江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及内容: 2.1.1.1建设地点:响水县城区。 2.1.1.2建设内容为:本工程包括响水县城区通榆河以东、灌河以南、沈海高速以西、迎宾大道以北及城西区域内污水主支管网工程。本工程内容主要包括:铺设污水管网总长度为223398米,其中DN800钢筋混凝土管50043米,DN400的PVC-UH管130004米,DN315的PVC-UH管43351米。本项目建设总投资41807万元。 2.1.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文件要求的深度。 2.1.3设计周期:设计周期25日历天。 2.1.3.1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并协助建设单位通过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审批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纸设计并提供相关成果。 2.1.3.2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服务工作完全结束之日止。 2.2、招标范围: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预算、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等,以及建设过程中的设计咨询、技术交底、验收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及等级: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同时具备排水工程、给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独立法人。 3.2.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同时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3.业绩要求:/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 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5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投标: (一)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近2年内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三)在履行招标人以往的工程合同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 招标人将前款第三项作为资格审查条件的,应当在招标公告中公布违约单位名单及其违约行为。 3.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承诺的项目组成员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人必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2021年11月-2022年04月或2021年12月-2022年05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项目负责人可以作为代理人)。 3.7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10其他要求:无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5.2、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5.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5.00元/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档上传网址:(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7.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7.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5%收取,履约保证金可以用银行存款或银行保函、保单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在本合同完成后一次性退还(无息)。 中标人不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公示结束后15日内)的,视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取消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响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s://ggzy.xiangshui.gov.cn:8100/zbtbv2022/index.html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0.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响水县灌江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盐城中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响水县县城双园中路441号 地址:响水县嘉苑小区1号楼 邮编:224600 邮编:224600 联系人:毛晓文 联系人:王保红 电话:13962010830 电话:15366536333 2022年5月12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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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 响水县城区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响水县城区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响水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响行审投资审【2022】106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响水县灌江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响水县灌江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及内容: 2.1.1.1建设地点:响水县城区。 2.1.1.2建设内容为:本工程包括响水县城区通榆河以东、灌河以南、沈海高速以西、迎宾大道以北及城西区域内污水主支管网工程。本工程内容主要包括:铺设污水管网总长度为223398米,其中DN800钢筋混凝土管50043米,DN400的PVC-UH管130004米,DN315的PVC-UH管43351米。本项目建设总投资41807万元。 2.1.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文件要求的深度。 2.1.3设计周期:设计周期25日历天。 2.1.3.1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并协助建设单位通过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审批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纸设计并提供相关成果。 2.1.3.2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服务工作完全结束之日止。 2.2、招标范围: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预算、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等,以及建设过程中的设计咨询、技术交底、验收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及等级: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同时具备排水工程、给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独立法人。 3.2.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同时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3.业绩要求:/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 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5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投标: (一)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近2年内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三)在履行招标人以往的工程合同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 招标人将前款第三项作为资格审查条件的,应当在招标公告中公布违约单位名单及其违约行为。 3.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承诺的项目组成员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人必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2021年11月-2022年04月或2021年12月-2022年05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项目负责人可以作为代理人)。 3.7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10其他要求:无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5.2、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5.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5.00元/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档上传网址:(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7.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7.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5%收取,履约保证金可以用银行存款或银行保函、保单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在本合同完成后一次性退还(无息)。 中标人不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公示结束后15日内)的,视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取消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响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s://ggzy.xiangshui.gov.cn:8100/zbtbv2022/index.html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0.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响水县灌江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盐城中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响水县县城双园中路441号 地址:响水县嘉苑小区1号楼 邮编:224600 邮编:224600 联系人:毛晓文 联系人:王保红 电话:13962010830 电话:15366536333 2022年5月12日 |
响水县城区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设计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B3209210001000008 | 项目名称 | 响水县城区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设计项目 | ||
标段编号 | B3209210001000008001001 | 标段名称 | 响水县城区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2年5月13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2年6月7日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响水县城区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响水县城区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响水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响行审投资审【2022】106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响水县灌江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响水县灌江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及内容: 2.1.1.1建设地点:响水县城区。 2.1.1.2建设内容为:本工程包括响水县城区通榆河以东、灌河以南、沈海高速以西、迎宾大道以北及城西区域内污水主支管网工程。本工程内容主要包括:铺设污水管网总长度为223398米,其中DN800钢筋混凝土管50043米,DN400的PVC-UH管130004米,DN315的PVC-UH管43351米。本项目建设总投资41807万元。 2.1.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文件要求的深度。 2.1.3设计周期:设计周期25日历天。 2.1.3.1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并协助建设单位通过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审批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纸设计并提供相关成果。 2.1.3.2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服务工作完全结束之日止。 2.2、招标范围: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预算、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等,以及建设过程中的设计咨询、技术交底、验收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及等级: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同时具备排水工程、给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独立法人。 3.2.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同时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3.业绩要求:/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 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5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投标: (一)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近2年内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三)在履行招标人以往的工程合同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 招标人将前款第三项作为资格审查条件的,应当在招标公告中公布违约单位名单及其违约行为。 3.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承诺的项目组成员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人必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2021年11月-2022年04月或2021年12月-2022年05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项目负责人可以作为代理人)。 3.7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10其他要求:无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5.2、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5.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5.00元/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档上传网址:(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7.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7.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5%收取,履约保证金可以用银行存款或银行保函、保单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在本合同完成后一次性退还(无息)。 中标人不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公示结束后15日内)的,视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取消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响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s://ggzy.xiangshui.gov.cn:8100/zbtbv2022/index.html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0.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响水县灌江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盐城中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响水县县城双园中路441号 地址:响水县嘉苑小区1号楼 邮编:224600 邮编:224600 联系人:毛晓文 联系人:王保红 电话:13962010830 电话:15366536333 2022年5月1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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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 响水县城区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响水县城区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响水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响行审投资审【2022】106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响水县灌江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响水县灌江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及内容: 2.1.1.1建设地点:响水县城区。 2.1.1.2建设内容为:本工程包括响水县城区通榆河以东、灌河以南、沈海高速以西、迎宾大道以北及城西区域内污水主支管网工程。本工程内容主要包括:铺设污水管网总长度为223398米,其中DN800钢筋混凝土管50043米,DN400的PVC-UH管130004米,DN315的PVC-UH管43351米。本项目建设总投资41807万元。 2.1.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文件要求的深度。 2.1.3设计周期:设计周期25日历天。 2.1.3.1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并协助建设单位通过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审批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纸设计并提供相关成果。 2.1.3.2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服务工作完全结束之日止。 2.2、招标范围: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预算、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等,以及建设过程中的设计咨询、技术交底、验收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及等级: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同时具备排水工程、给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独立法人。 3.2.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同时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3.业绩要求:/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 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5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投标: (一)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近2年内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三)在履行招标人以往的工程合同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 招标人将前款第三项作为资格审查条件的,应当在招标公告中公布违约单位名单及其违约行为。 3.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承诺的项目组成员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人必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2021年11月-2022年04月或2021年12月-2022年05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项目负责人可以作为代理人)。 3.7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10其他要求:无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5.2、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5.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5.00元/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档上传网址:(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7.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7.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5%收取,履约保证金可以用银行存款或银行保函、保单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在本合同完成后一次性退还(无息)。 中标人不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公示结束后15日内)的,视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取消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响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s://ggzy.xiangshui.gov.cn:8100/zbtbv2022/index.html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0.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响水县灌江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盐城中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响水县县城双园中路441号 地址:响水县嘉苑小区1号楼 邮编:224600 邮编:224600 联系人:毛晓文 联系人:王保红 电话:13962010830 电话:15366536333 2022年5月12日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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