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射阳湖镇泗河村田间道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田间道路建设
金额
43.61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4/03/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2024-yzjy-0471
预算金额
43.61万元
招标公司
宝应县射阳湖镇泗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联系人
徐启兵
招标代理机构
扬州建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
标书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公告正文
招标序号:2024-YZJY-047
1、宝应县射阳湖镇泗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项目宝应县射阳湖镇泗河村田间道路建设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报名。
2、扬州建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宝应县射阳湖镇泗河村。
(2) 总投资额:约43.61万元。
(3)工程内容:新建水泥路885m,宽度3-5m,面积3175m2,旧路路面拆除800m2,拆除桥梁1座,外购土方700m3,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程标准:合格。
(5)工期:30日历天。
(6) 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4、本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宝应县射阳湖镇泗河村田间道路建设工程 施工。
5、报名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经办人到扬州建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③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书及项目经理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⑥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⑦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报名经办人及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3年12月-2024年2月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①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②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③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5)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2018]第6号)要求,在系统锁定整改期间不得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经营活动。
(6)拟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7、报名时间:
2024年3月 20 日~2024年3月 25 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8、其他
8.1中标人不得转包或变相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现场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项目经理一致,要求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须全程在施工现场,每周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离开工地要向招标人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经甲方同意后方能离开工地,如不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地的,建设单位将进行经济处罚每次1000元,从履约保证金、工程款中扣除。
8.2在施工过程中的地方矛盾投标单位应具有自行解决能力,所有协调矛盾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8.3施工中环保涉及扬尘污染防治管理、道路交通及城市管理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8.4所有安全责任(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由施工方负全责,并承担所有费用,与发包方无关。
8.5因建筑垃圾处理、渣土车处置费用等按照《宝应县城市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执行,产生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8.6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车辆、机械损坏路面或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等情况,由施工方自行负责修复原状,费用自理。
9.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办法。
联系人: 徐启兵 陈仕勇 张世一
联系电话:13651512286 13852767978 17715119896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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