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诸暨市店口综合港区工程码头设备第SB-QCH1标段采购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金额
52.38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12/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2.38万元
招标联系人-0575-89072191
中标联系人隋红光
公告正文
731诸暨市店口综合港区工程码头设备第SB-QCH1标段采购招标已于2022年11月30日公开开标、12月1日评标,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如对评标结果的真实性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投诉。
行业管理部门:诸暨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诸暨市浣东街道暨东路71号交通大楼
电  话:0575-89002193
邮政编码:311800
招标人:诸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诸暨市艮塔西路130号
邮  编:311800
电  话:0575-89072191
诸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日
诸暨市店口综合港区工程码头设备第SB-QCH1标段采购招标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诸暨市店口综合港区工程码头设备第SB-QCH1标段采购
开标日期:2022年11月30日  评标日期:2022年12月1日
标段
推荐中标人
单位名称
评标价(元)
项目负责人
综合得分
第SB-QCH1标段
中标候选人
烟台东方电子衡器有限公司
523800.00
隋红光
89.38 

诸暨市店口综合港区工程码头设备第SB-QCH1标段采购招标
中标候选人业绩
标段
该业绩证明
对象
业绩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发包人)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第SB-QCH1标段
烟台东方电子衡器有限公司
潍坊港中港区东作业区#18-#21 通用泊位工程数字式静态汽车衡项目
山东高速交通物流投资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时间:2017.9.11 供货内容:8台150T数字式静态汽车衡,3台120T数字式静态汽车衡
合同
烟台东方电子衡器有限公司
烟台港股份有限公司汽车衡采购项目
烟台港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时间:2018.6.25供货内容:2 台150T数字式电子汽车衡
合同
烟台东方电子衡器有限公司
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烟台港西港区顺岸304-306#泊位150吨电子汽车衡采购安装
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西港区建设指挥管理部
合同签订时间:2019.1.21供货内容:2 台150T数字式电子汽车衡
合同
烟台东方电子衡器有限公司
烟台综合保税区(西区)海关南北楼、卡口及查验中心建筑提升工程施工项目的数字电子汽车衡定制采购
烟台誉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时间:2022.5.27供货内容:4 台150T数字式电子汽车衡
合同
烟台东方电子衡器有限公司
天津港南疆27#通用码头工程(堆场部分)工程汽车衡采购项目
天津港航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时间:2018.8.5 供货内容:4 台 SCS-120-D地磅
合同
烟台东方电子衡器有限公司
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200 万吨氧化铝项目汽车衡设备采购
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时间:2019.7.10供货内容:4 台120T数字式电子汽车衡,2台150T数字式电子汽车衡
合同
烟台东方电子衡器有限公司
大唐平罗 2×660MW新建火电工程输煤系统EPC总承包汽车衡采购项目
中国大唐集团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时间:2018.9.17供货内容: 4 台150T数字式电子汽车衡
合同
烟台东方电子衡器有限公司
2019年山东能源第五批新矿集团汽车衡采购项目
新汶矿业集团物资供销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签订时间:2019.5.15供货内容:3台 SCS-200-D 数字式电子汽车衡
合同
烟台东方电子衡器有限公司
新建邯济铁路至胶济铁路联络线工程董家镇货运中心建管甲供物资汽车衡采购项目
济南北环铁路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时间:2021.3.12供货内容:2 台SCS-120-D地中式汽车衡
合同
烟台东方电子衡器有限公司
内蒙古蒙达铁路有限公司汽车衡采购项目
内蒙古蒙达铁路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时间:2020.7.24供货内容:4 台150T电子汽车衡
合同
烟台东方电子衡器有限公司
德安万年青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吨建筑新材料生产线数字汽车衡采购项目
德安万年青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时间:2021.7.9供货内容:5台 SCS-150-D电子汽车衡
合同

附件3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诸暨市店口综合港区工程码头设备第SB-QCH1标段采购招标
开、评标日期:2022年11月30日、12月1日
招标人名称:诸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投标行为
具体行为表现
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备注
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因故不参加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因故不签字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因故放弃投标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


其他情况
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按《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十条的要求,对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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