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河县河湖岸线利用建设项目和特定活动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清理整治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防洪评估报告编制
发布时间:2023-11-20 14:0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饶河县河湖岸线利用建设项目和特定活动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清理整治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防洪评估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饶河县河湖岸线利用建设项目和特定活动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清理整治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防洪评估报告编制已由饶河县水务局 以 关于《2023年黑龙江省河湖岸线利用建设项目和特定活动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清理整治标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饶水呈(2023)71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本级政府资金,招标人为饶河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简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督部门为饶河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饶河县河湖岸线利用建设项目和特定活动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清理整治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防洪评估报告编制。
2.2服务地点:饶河县
2.3项目规模:饶河县境内河湖岸线利用建设项目和特定活动专项行动整治中排查问题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17处。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下87处,共计104个需要防洪影响评价(评估)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并出具技术评审报告。
2.4资金来源:本级政府资金
2.5服务期限: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完成(具体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2.6招标范围:对县域河流中河湖岸线利用建设项目和特定活动专项行动整治中排查问题共计104个防洪影响评价(评估)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并出具技术评审报告。
2.7 验收要求:通过专家评审并取得主管部门批复文件。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招标控制价:22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满足以下要求。
3.2资质条件: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社保证明。
3.4提供项目负责人连续3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由社保部门网站打印)。保证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招标人将查询所报人员社会保险是否真实,如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
3.5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没有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及没有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
6.2开标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09时00分(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9.其他
9.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
9.2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9.3 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9.4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饶河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 0469-5667906
招 标 人:饶河县水务局
地 址: 双鸭山市饶河县
联 系 人: 孙先生
联 系 电话:15046940444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简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双鸭山市尖山区农行路
联 系 人: 张女士
联 系 电话:0469-6111231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