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1、浩山乡新岭村江家组河道护砌工程项目2、国营彭泽县上十岭综合垦殖场芦峰社区何屋组美丽家园项目3、彭泽县太平关乡双港村生态修复和环境整治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业主名称:
彭泽县财政局
采购项目名称:
1、浩山乡新岭村江家组河道护砌工程项目2、国营彭泽县上十岭综合垦殖场芦峰社区何屋组美丽家园项目3、彭泽县太平关乡双港村生态修复和环境整治项目
是否投资审批项目:
否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无
采购项目编码:
3604300146193142307210798
项目规模:
投资额(¥4260.0元)
服务类型:
工程造价咨询
服务时限:
3日内完成预算编制工作,第4日与送审预算核对后并出具评审报告,时间从中介超市下发中选通知书的第二天开始计算。
服务金额:
暂不做评估与预算
金额说明:
详见附件
服务内容:
根据业主需要选择背靠背方式评审(即只发图纸,评审中介独立编制预算后核对)或改作业方式评审。根据业主需要查看现场、参加核对、政府项目协调会议(要求能2小时内赶到),需要在江西省财政厅投资评审业务管理(彭泽县)系统注册,开展线上评审。
洽谈时间:
2(个工作日)
签订合同时间:
15(个工作日)
合同备案时间:
5(个工作日)
中介机构要求:
仅承诺服务即可、
资质要求:
无
备案要求说明:
无
其他要求说明:
4、中介机构出具的财政评审结果,必须真实准确,如经复核误差率超过5%,委托方有权不予支付该工程造价咨询费用,并及时通报县行政服务中心和行业主管部门。未按照财政部门要求评审、主审人员未到场核对,审核时间不及时等造成工作影响的,业主有权根据具体情况扣减评审费。 5、中选后对接: ①主审人员到场:收到中选通知书后两个工作日(48小时)内,中选公司安排主审人员(一级造价师)及编制人(二级造价师或以上)到彭泽县财政局348办公室对接审核资质、领取评审资料、签定合同; ②对接提交资料:主审(一级造价师)及编制人(二级造价师或以上)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且提供社保证明和公司营业执照,如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项目需提供专业软件购买证明。 ③对接完成后注册江西省财政厅投资评审业务管理系统上传相关资料以及参审人员信息登记(如发现参审人员非登记人员,报中介超市失信处理); 以上逾期视为放弃。
选取中介方式:
邀请直选+随机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需规避机构:
无
规避原因:
无
直购企业:
江西兴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江西友诚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广州市吉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江西力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西煜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西派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截止报名时间:
2023-07-24 16:00:00
公开选取中介地址:
彭泽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
公开选取中介时间:
2023-07-24 16:30:00
咨询电话:
彭泽县财政局(登录后查看)
监督电话:
彭泽县财政局(登录后查看)
备注:
无
附件下载:
46公告合同.xlsx
关于印发彭泽县投资评审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彭财办202096.docx
彭泽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23-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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