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绩溪华统一体化养猪场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场地平整产生的石料公开出让网络竞价交易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2/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绩溪华统一体化养猪场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场地平整产生的石料公开出让网络竞价交易公告
经绩溪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指定由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绩溪华统一体化养猪场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场地平整产生的石料进行公开出让。受委托,我公司对下列标的按现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交易,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XX-CQ-JJ-2023504
二、标的基本信息列表:
三、竞买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竞买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成立日期须在本出让公告日之前。
2、竞买申请人认缴资本金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3、竞买申请人同时应是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本次公开出让不接受申请人联合竞买。
四、获取出让文件的途径和线下资格审核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1、本次公开出让报名须经线下资格审核。审核单位: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地址:绩溪县会山路45号,联系电话:0563-8159121,联系人:唐先生。
2、申请线下资格审核的起止时间:2023年12 月20日8:00时—2024年1月9日17:00时止(工作日上班时间内)。
3、获取出让文件方式:竞买申请人持竞买申请资料到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办理相关资格审核手续,索取出让文件(地址:绩溪县会山路45号)。
4、线下申请资格审核需提供的资料:
(1)竞买申请书原件;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司股东及股权登记证明文件(企业基本注册信息、股东信息查询单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4)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保证书原件;
(5)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6)竞买人具备不小于年产60万吨规模的砂石料加工生产线和合法的用地、环评等证明资料;
(7)竞买人无相关失信行为承诺书。
5、竞买人经审核合格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具备申请条件的,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竞买资格受理审查表》原件,竞买人可办理网上申请报名手续。
五、竞买申请:
1、申请方式:网上申请
凡对本公告出让标的有意向且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我要竞买”按钮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和报名(具体流程详见国有产权和农村产权竞买人操作手册)。
2、竞买报名申请时间: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1月9日17时。
3、竞买人参与竞买的(选择CA登录,输入密码后进入电子交易系统):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司股东及股权登记证明文件(企业基本注册信息、股东信息查询单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
(5)竞买保证金汇款凭证;
(6)《竞买资格受理审查表》原件;
(7) 竞买申请书原件;
(8)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保证书原件;
(9)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10)竞买人具备不小于年产60万吨规模的砂石料加工生产线和合法的用地、环评等证明资料;
(11)竞买人无相关失信行为承诺书原件;
(12)签字并盖章的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六、交纳保证金方式及要求:
1、竞买申请人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方式交纳保证金,银行保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期限为3个月,保函受益人: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保函中须明确的担保内容应包括“竞买人未按照要求时限签订《成交确认书》的;未按照要求时限签订《出让合同》的;未按照要求时限缴纳出让成交价款的,由保函出具人承担相应赔偿、支付责任”等内容,保函中要明确违约事实发生后无条件授权受益人。)
2、竞买申请人也可以采用担保公司保证书的形式交纳保证金,担保公司保证书担保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期限为3个月,债权人: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担保书中须明确的担保内容应包括“竞买人未按照要求时限签订《成交确认书》的;未按照要求时限签订《出让合同》的;未按照要求时限缴纳出让成交价款的,由保证书出具人承担相应赔偿、支付责任”等内容,保证书中要明确违约事实发生后无条件授权受益人。)
3、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保证书出具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9日16时。
七、展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1、展示时间:自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1月9日(工作时间)。
2、看样及报名咨询联系电话:0563-2717566(李女士)、0563-2717773(邓女士)。
3、展示地点:标的物堆放所在地现场展示。
八、竞价方式及竞价时间:
1、竞价方式:本次网络竞价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和延时竞价时间两部分,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进入延时竞价时间。
2、标的竞价时间表:
九、确定竞得人方式:标的竞价结束后,按有效最高报价者竞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十、签订成交确认书时间: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须在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并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缴纳出让价款。
竞得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未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其提供的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保证书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风险提示及特别说明:
1、本场网络竞价会竞价公告的数据由出让人提供,交易成交后,标的按现场现状为准进行移交,具体数量、品质以实际交付为准。竞买人应事先到标的展示现场对标的进行了解,尤其应当对本次出让标的的品质和成分含量及运输路线和运输环境充分了解,对有关事项详细咨询。竞买人一经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接受所意向竞买标的的一切现状及品质,出让人、交易中心、本公司不承担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2、竞买人登录《宣城市产权交易网络竞价系统》报价即表明完全接受并同意本公告及出让相关文件的条款及要求,竞买人对其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3、投资具有较大风险性,竞买人应实地踏勘出让标的,认真研读绩溪华统一体化养猪场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场地整平方案等技术资料。有关标的的规模、形态、数量、质量、品质等可能与实际有一定的差距,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竞得人竞买成交后需承担一切风险,出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出让价款缴纳期限: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在《出让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缴纳总出让价款的30%,在《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付至总成交价款的70%,余款待提货全部完成后按照实际提货量据实结算。逾期未缴纳,自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2‰滞纳金;竞得人在收到出让人书面催缴通知后10日内仍不缴纳的,出让人有权单方终止《出让合同》,同时不退还已收取的出让价款。
5、因竞得人违约而导致的与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保证书相关的纠纷与出让人无关。如竞得人不履行出让合同义务,出让价款不予退还。
6、竞得人应充分考虑到地质环境条件、工程地质条件等对出让标的的影响。当发生不可抗力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时,出让人可终止交易。
7、考虑项目建设工期要求,竞得人在绩溪县境内应具备不小于年产 60万吨规模的砂石料加工生产线和合法的用地、环评等手续。标的加工、销售应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政策,竞得人必须服从绩溪县政府有关方面的规定及要求。
8、本次竞得人缴纳的出让价款包含资源税等相关税费,还应当承担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承担的其他费用。
9、竞得人按照出让人的要求到标的堆放场地提货运输,提货运输费用自行承担,不得影响项目工程进度。竞得人提货截止期限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40日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10、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履行的,将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11、本次出让的有关规定及未尽事宜,详见报名时索取的《绩溪华统一体化养猪场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场地平整产生的石料出让文件》。
12、本次公开出让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安徽金马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0日
经绩溪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指定由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绩溪华统一体化养猪场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场地平整产生的石料进行公开出让。受委托,我公司对下列标的按现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交易,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XX-CQ-JJ-2023504
二、标的基本信息列表: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数量 (万吨) | 起始单价 (元/吨) | 起始总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竞价阶梯 | |
1 | 绩溪华统一体化养猪场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场地平整产生的石料 | 约80.9108(具体以出让人交付数据为准) | 36.67 | 2967 | 500 | 加价幅度每次10万元或其整数倍 | |
技术支持 | 本场交易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请竞买人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并遵守。 (技术支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400-998-0000) |
三、竞买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竞买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成立日期须在本出让公告日之前。
2、竞买申请人认缴资本金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3、竞买申请人同时应是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本次公开出让不接受申请人联合竞买。
四、获取出让文件的途径和线下资格审核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1、本次公开出让报名须经线下资格审核。审核单位: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地址:绩溪县会山路45号,联系电话:0563-8159121,联系人:唐先生。
2、申请线下资格审核的起止时间:2023年12 月20日8:00时—2024年1月9日17:00时止(工作日上班时间内)。
3、获取出让文件方式:竞买申请人持竞买申请资料到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办理相关资格审核手续,索取出让文件(地址:绩溪县会山路45号)。
4、线下申请资格审核需提供的资料:
(1)竞买申请书原件;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司股东及股权登记证明文件(企业基本注册信息、股东信息查询单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4)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保证书原件;
(5)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6)竞买人具备不小于年产60万吨规模的砂石料加工生产线和合法的用地、环评等证明资料;
(7)竞买人无相关失信行为承诺书。
5、竞买人经审核合格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具备申请条件的,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竞买资格受理审查表》原件,竞买人可办理网上申请报名手续。
五、竞买申请:
1、申请方式:网上申请
凡对本公告出让标的有意向且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我要竞买”按钮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和报名(具体流程详见国有产权和农村产权竞买人操作手册)。
2、竞买报名申请时间: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1月9日17时。
3、竞买人参与竞买的(选择CA登录,输入密码后进入电子交易系统):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司股东及股权登记证明文件(企业基本注册信息、股东信息查询单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
(5)竞买保证金汇款凭证;
(6)《竞买资格受理审查表》原件;
(7) 竞买申请书原件;
(8)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保证书原件;
(9)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10)竞买人具备不小于年产60万吨规模的砂石料加工生产线和合法的用地、环评等证明资料;
(11)竞买人无相关失信行为承诺书原件;
(12)签字并盖章的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六、交纳保证金方式及要求:
1、竞买申请人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方式交纳保证金,银行保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期限为3个月,保函受益人: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保函中须明确的担保内容应包括“竞买人未按照要求时限签订《成交确认书》的;未按照要求时限签订《出让合同》的;未按照要求时限缴纳出让成交价款的,由保函出具人承担相应赔偿、支付责任”等内容,保函中要明确违约事实发生后无条件授权受益人。)
2、竞买申请人也可以采用担保公司保证书的形式交纳保证金,担保公司保证书担保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期限为3个月,债权人: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担保书中须明确的担保内容应包括“竞买人未按照要求时限签订《成交确认书》的;未按照要求时限签订《出让合同》的;未按照要求时限缴纳出让成交价款的,由保证书出具人承担相应赔偿、支付责任”等内容,保证书中要明确违约事实发生后无条件授权受益人。)
3、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保证书出具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9日16时。
七、展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1、展示时间:自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1月9日(工作时间)。
2、看样及报名咨询联系电话:0563-2717566(李女士)、0563-2717773(邓女士)。
3、展示地点:标的物堆放所在地现场展示。
八、竞价方式及竞价时间:
1、竞价方式:本次网络竞价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和延时竞价时间两部分,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进入延时竞价时间。
2、标的竞价时间表:
标的 序号 | 标的名称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时间 |
1 | 绩溪华统一体化养猪场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场地平整产生的石料 | 2024年1月10日9时00分至2024年1月11日9时00分 | 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自动进入延时竞价时间,延时竞价时间为每轮90秒。 |
九、确定竞得人方式:标的竞价结束后,按有效最高报价者竞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十、签订成交确认书时间: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须在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并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缴纳出让价款。
竞得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未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其提供的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保证书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风险提示及特别说明:
1、本场网络竞价会竞价公告的数据由出让人提供,交易成交后,标的按现场现状为准进行移交,具体数量、品质以实际交付为准。竞买人应事先到标的展示现场对标的进行了解,尤其应当对本次出让标的的品质和成分含量及运输路线和运输环境充分了解,对有关事项详细咨询。竞买人一经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接受所意向竞买标的的一切现状及品质,出让人、交易中心、本公司不承担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2、竞买人登录《宣城市产权交易网络竞价系统》报价即表明完全接受并同意本公告及出让相关文件的条款及要求,竞买人对其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3、投资具有较大风险性,竞买人应实地踏勘出让标的,认真研读绩溪华统一体化养猪场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场地整平方案等技术资料。有关标的的规模、形态、数量、质量、品质等可能与实际有一定的差距,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竞得人竞买成交后需承担一切风险,出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出让价款缴纳期限: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在《出让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缴纳总出让价款的30%,在《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付至总成交价款的70%,余款待提货全部完成后按照实际提货量据实结算。逾期未缴纳,自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2‰滞纳金;竞得人在收到出让人书面催缴通知后10日内仍不缴纳的,出让人有权单方终止《出让合同》,同时不退还已收取的出让价款。
5、因竞得人违约而导致的与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保证书相关的纠纷与出让人无关。如竞得人不履行出让合同义务,出让价款不予退还。
6、竞得人应充分考虑到地质环境条件、工程地质条件等对出让标的的影响。当发生不可抗力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时,出让人可终止交易。
7、考虑项目建设工期要求,竞得人在绩溪县境内应具备不小于年产 60万吨规模的砂石料加工生产线和合法的用地、环评等手续。标的加工、销售应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政策,竞得人必须服从绩溪县政府有关方面的规定及要求。
8、本次竞得人缴纳的出让价款包含资源税等相关税费,还应当承担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承担的其他费用。
9、竞得人按照出让人的要求到标的堆放场地提货运输,提货运输费用自行承担,不得影响项目工程进度。竞得人提货截止期限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40日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10、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履行的,将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11、本次出让的有关规定及未尽事宜,详见报名时索取的《绩溪华统一体化养猪场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场地平整产生的石料出让文件》。
12、本次公开出让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安徽金马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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