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二、 进口产品公示编号: importedProduct2023121033240570
三、 采购项目名称: 常山县省控空气监测站点设备更新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的名称: 常山县省控空气监测站点设备更新项目
预算金额(元): 1950000
数量: 1
单位: 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PM2.5颗粒物浓度监测仪3台、PM10颗粒物浓度监测仪3台、长光程差分吸收光谱分析仪1台
六、 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
序号 | 品牌/厂家 | 产地 |
---|---|---|
1 | Metone、赛默飞、ESA | 美国、美国、法国 |
2 | OPSIS、OBNINSK、ESA | 瑞典、俄罗斯、法国 |
七、 申请理由: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省控空气监测站点设备更新,站点的监测数据关系到县级环境空气质量考核,为保障监测数据的稳定有效,故需要采购进口产品。
八、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家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詹旭刚 | 工程师 | 浙江省衢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赖龙辉 | 工程师 | 衢州市开化生态环境监测站 |
林桦 | 高级工程师 |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 |
祝利根 | 高级工程师 | 衢州市江山生态环境监测站 |
颜朝童 | 律师 | 浙江青风律师事务所 |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 1、省控站点数据采集有效率有考核要求,设备更新时接口一致,可以无缝衔接,与之前购置的零配件与备机等相配套,有利于整体成本的降低,减少故障率;
2、省控站点对仪器的稳定性和准确性要求很高,进口设备经过国内外多年验证,稳定性、灵敏性更优,数据比对通过率高;
3、目前,省内类似环境空气监测站多采用进口品牌设备,为了不同站点监测数据具有横向可比性,更好地对比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议使用进口品牌。
九、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
十、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15857024202
传真: /
地址: 常山县文峰东路60号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李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0570-5015373
传真: /
地址: 常山县天马街道定阳北路415号
附件信息: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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