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九三集团长春大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浸工段调质塔增层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西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1/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csd-2023-78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吴桐靓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卫海022-2371745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2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23
公告正文


九三集团长春大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浸工段调质塔增层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CSD-2023-782)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九三集团长春大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浸工段调质塔增层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九三集团长春大豆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长春公司预浸工段调质塔增层改造项目的设计、设备采购、制造、现场安装等,
包括对预浸工段2台调质塔及配套设施基础上进行技改,因现场可用高度有限,需将调质塔
上部风选器拆除,在空出来的高度范围之内,2台调质塔各增加一层板式加热层(高度1米,
非标定制),利用DC热风捕集器E290捕集后的热水与洁净水利用板式换热器换热,换热后
的洁净水通过循环泵输送至调质塔板式换热层与进调质塔大豆进行热交换后返回暂存罐循
环使用,补集热水经换热后输送至E293热风加热器与进DC冷风换热后返回E290 捕集器升
温,使热能循环利用,降低蒸汽使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九三集团长春大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浸工段调质塔增层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九三集团长春大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浸工段调质塔增层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
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油脂工程设备或专用设备等相关内容的制造或设计或销售或技
术服务等。
2.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2项油脂工程类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
章)。
3.本项目包含机电安装,机电安装部分可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也可以由投标人分包给具有
相关资质且经过招标人同意的分包单位承担。
(1)若投标人自行承担机电安装部分,投标人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
书。
(2)若机电安装部分进行分包,分包单位须具备如下资质①分包单位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②分包单位须具有机电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同
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
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投标人须对分包单位资质提供承诺书)
4.投标人应承诺信誉不存在以下情况(提供承诺书):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列入,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有,投标将被
否决。
5.投标人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19日09时00分到2024年01月25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 (1)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
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附件如下: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
人资格的法人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油脂工程设备或专用设备
等相关内容的制造或设计或销售或技术服务等。2.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2
项油脂工程类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3.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4.公司
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公司地址、考察地址、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
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资料合格后,请将标书款以电汇或银行转
账方式(需要使用对公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XCSD-2023-
782 标书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悦雅花园支行,银行帐号12050165790100000280.
(3)标书款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汇款单截图、购标登记表以邮件回传至邮箱。(4)
招标文件获取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时间为准;代理机构邮箱为xcsdyygs@126.com (5)招标文
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3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江
西大厦1-1-70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予以拒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3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江西大厦1-1-703
七、其他
1.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长春大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院内
2.工期要求总工期150日历天(设备制作120日历天,安装30日历天)。具体施工开
始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甲方可根据生产情况安排选择施工时间。
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交钥匙工程。
5.招标人将视项目具体情况对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及审核。
6.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垦国邦(天津)有限公司生产管理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九三集团长春大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山镇日喀则路 999-1111号
联系人:吴桐靓、曲新
电 话:0431-81982050
电子邮件:jsccbj@93.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联系人: 杨卫海、马娇
电 话: 022-23717450
电子邮件: xcsdyygs@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入(项目负责人):杨乙M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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