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ljgcyc23030100z20231262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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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定价成本监审项目审计服务(第2次)公告

预算金额:¥185000
竞采最高限制:¥160000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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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工程建设成本监审:按照《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规章,对驻庆部队第二期经济适用住房工程建设成本实施监审。工程建筑总面积约4.2万平方米,供应商要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主体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等项目指标进行审核,完成基本资料审核、资产账务核对、财务收支情况核查、出具审计报告等工作内容。
城市供热成本监审:按照《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黑龙江省城市供热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规章,对大庆市区2022至2023年采暖期城市供热成本实施监审。被审对象涉及区域锅炉热企业、锅炉热源企业、转供热企业、热电联产企业等13家民营、国有企业。供应商应在充分了解和把握各类型供热企业的管理、生产、供热方式、工艺流程等特点基础上,对人员及岗位分布情况、总供热面积、单位耗煤量、总固定资产、有效固定资产及其折旧、收支票据、审核可冲减成本的收入额、热电联产企业按热电比分摊费用的合理性等项目进行专项审核,关注并充分披露可能对定价成本有重大影响的事件、金额及标准,按供热类型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公办养老机构收费成本监审:按照《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规章,对第二福利院的运营成本实施监审。需对人员工资及附加、固定资产折旧、设施设备维修、水电暖等费用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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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定价成本监审项目审计服务(第2次)
服务周期:260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最低价相同评审办法:

按照采购人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确定并列明具体评审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1、询价小组对潜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审查结果合格的为有效供应商;资格及符合性审查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不合格,按响应无效处理。若项目询价公告中要求潜在供应商仅线上提交报价的,则潜在供应商均被视为已承诺能够满足本项目所有条款及需求,即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合格; 2、以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为基础,按照询价通知书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对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等因素折算后响应报价中,得出评标价(评标价仅用于价格评审,成交金额以实际报价为准); 3、询价小组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标价最低的即为成交供应商(最低价相同时,由询价小组综合评定,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竞采最低限制:¥155000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萨尔图街道学府街54号
报名开始时间:2023-04-13 19:40:29
报名结束时间:2023-04-18 00:00:00
发布时间:2023-04-13 16:40:29
采购编号:HLJGCYC23030100Z20231262887
采购单位:大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1家。

允许1家中选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是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名。
2.供应商单位须为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同时具有不少于三年的成本监审项目审计经历,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3.供应商单位及工作人员与被监审对象无利害关系,供应商单位派出的成本审计组人员需2人以上,组长应具有有效的注册书。
4.供应商单位的报价应符合正常标准,不得恶意低价成交,报价超过最高限价金额的按无效供应商处理。本项目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400-023-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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