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g2200340570as
预算金额6719.31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重庆**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67,193,135.87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CQJPSZDJ2019[JS]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巴南金竹污水处理项目厂区施工(第二次)

答疑、补遗通知No.002

(招标编号:SG2200340570AS)

 

各潜在投标人:

巴南金竹污水处理项目厂区施工(第二次)答疑、补遗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1:1、该项目招标文件未见招标控制价?请问招标控制价是多少?2、关于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 85%的计算规则,是否包含85%?假如我司报价跟最高限价比例为84.5%,是否会被系统四舍五入认定为报价为达到最高限价的85%,必须提供低价风险承诺书?请明确85%的计算时报价保留几位小数

回复:1.招标控制价随本答疑补遗通知发布,具体详见补遗部分;2.此问题招标文件已明确,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低价风险担保的金额:(最高限价×85%-中标价)×3,且最高不超过最高限价的85%。”,如果投标报价正好等于最高限价×85%,则不需要缴纳低价风险担保。同时,招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中也有明确“20.本项目投标报价以元为单位,最多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此条款不作为否决投标条件。”。

问题2:1、该项目招标文件未见招标控制价?请问招标控制价是多少?2、关于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 85%的计算规则,是否包含85%?假如我司报价跟最高限价比例为84.5%,是否会被系统四舍五入认定为报价为达到最高限价的85%,必须提供低价风险承诺书?请明确85%的计算时报价保留几位小数

回复:1.招标控制价随本答疑补遗通知发布,具体详见补遗部分;2.此问题招标文件已明确,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低价风险担保的金额:(最高限价×85%-中标价)×3,且最高不超过最高限价的85%。”,如果投标报价正好等于最高限价×85%,则不需要缴纳低价风险担保。同时,招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中也有明确“20.本项目投标报价以元为单位,最多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此条款不作为否决投标条件。”。

问题3:

1、整个安装工程中除污泥泵房工艺、二沉池工艺有法兰盘安装清单,其余各工艺单体均无此项,是否漏项请核实。

2、除臭系统:整个工艺安装项目除臭系统甲供材范围不明确,如生物池中图纸明确除臭风管为厂家配套,但清单中未明确甲供;再如:重力浓缩池工艺中甲供材料有DN200吸风口,而材料分部中又有未供主材的DN200吸风口等多个工艺出现相同的情况(部分风阀甲供,部分又未明确是否甲供),请核实。

3、粗格栅进水泵房工艺、接触池、回用水泵房工艺中出现PVS雨水管,其中接触池、回用水泵房工艺中项目特征为PVC,请核实。

4、污泥浓缩间、鼓风机房、配电间电气:甲供设备里有吊车开关箱16HK01,鼓风机控制箱16AK01-02,照明单体又出现相同编号箱体,请核实。

5、二沉池、生物池、细格栅出现的雨棚清单图中未见,无具体图纸无法报价。

6、二沉池反吊膜漏项;本项目目前清单和图纸中反应二沉池、重力浓缩池两个单体中有反吊膜工艺,但是图纸显示需二次深化设计,无准确图纸报价是否合理?根据专业合同条款第1.13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责任和权利划分:承包人应在投标阶段对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进行复核,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质疑时间内提出异议,承包人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时间提出异议的,则发包人视为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已包含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工作内容。

回复:

1.已核实未漏项,法兰的安装包含在对应阀门或闸阀等清单中,其余各工艺单体法兰盘详见土建安装技术标书第13章,主要设备清单;

2.除臭生物滤池成套设备及该设备配套的管道管件由甲供,其余除臭风管由乙供,吸风口和风阀由甲供。此条清单有调整,详见补遗部分;

3.此条清单有调整,详见补遗部分。粗格栅进水泵房工艺、接触池、回用水泵房工艺均调整PVC雨水管

4.此条清单有调整,详见补遗部分;

5.图中材料表有材质及规格,按设计图纸报价

6.此条清单有调整,详见补遗部分。反吊膜供货和安装均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自行联系厂家进行二次深化设计原图纸中对反吊膜的材质、面积均有表达,投标人自行联系厂家进行报价

问题4:请提供门卫室结构图?

回复:图纸部分有调整,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5:事实表明,该清单为虚假招标清单、具有操控项目中标的嫌疑,请业主好自为之。

回复:本项目招标清单经过第三方专业机构编制审定后发布,不存在提问所述情况。

问题6:该项目为非必要建设项目,取消本工程招标,捏紧裤带过日子

回复:本项目是经过批准后立项实施,我单位作为招标人依法组织招标工作。

问题7:第一次中标候选人下浮了39.26%中标,请问本次是不是下浮超过40%才能中标?如是,请评标委员会以低于成本价报价作为废标处理。

回复:本项目为第二次招标,中标金额与第一次的投标报价无直接关联关系,本项目投标报价由潜在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并结合自身情况报价,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评审后确定中标候选人。

问题8:桥梁工程桥梁基础开挖后会开挖至河道水位以下,会形成河水倒灌浸泡基底,而清单内分部分项及措施项均没有对此采取措施,本次招标是否已修改技术措施费?

回复:由于河道水位较低,桥台基础位于砂岩,基坑开挖后迅速做垫层浇筑基础;如果施工期间位于洪水期时,投标人自行考虑相关措施并纳入投标报价

问题9:为何不扩建鱼洞污水处理厂,覆盖金竹片区,节约造价

回复:本项目是经过批准后立项实施,我单位作为招标人依法组织招标工作。

问题10:小微企业,是否享受相关的投标政策?

回复:本项目招标暂不考虑额外的小微企业政策。

问题11:为什么不把限价清单与招标公告一并公布?

回复:招标控制价随本答疑补遗通知发布,具体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12:与第一次招标对比,本次施工方案与清单限价是否有调整?

回复:清单、施工图、限价均以本次招标发布的版本为准,与第一次招标发布的资料无关。

问题13:重庆**公司的投标业绩为“乌尔图高勒污水处理工程”,是假业绩,意为骗取中标资格,请监督机构将调查结果公诸于众。

回复:此问题本项目无关,如有相关线索,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反映。

问题14:第一次招标,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重庆**公司的业绩为“乌尔图高勒污水处理工程”,该业绩是假业绩,经查本项目业绩根本就存在,为何评标委员会还让假业绩成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睁只眼闭只眼,希望招标人明察

回复:此问题本项目无关,如有相关线索,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反映。

问题15:中字头的企业跃跃欲试,用国家资金低于成本价报价,恶意低价,造成国有资金流失,望业主改变评标方式,不能让低于成本价的报价中标。

回复: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暂不考虑调整评标方式。

问题16:现场踏勘,水池(或堰塘)清淤、外运、换填是如何设计的,是否可以采取合理施工方案,降低施工成本?

回复:施工方案应满足技术要求,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自行考虑并经监理审批后实施,堰塘清淤换填详见图纸1-S03J104、1-S03J105

问题17:第一次招标公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鸿川建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请公布为何取消招标资格?是否存在低于成本价中标?

回复:已依法解除合同,招标人依法开展重新招标。

问题18:2023年1月3日已进行了第一次中标候选人公示,下浮比例为39.26%,请问是如何预算的,限价是否存在高估冒算?

回复:本项目招标清单经过第三方专业机构编制审定后发布,不存在提问所述情况,最高限价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19: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表第3.2款投标报价内容第9条:“措施项目费清单包括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两部分。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所列项目进行自主报价,并要对拟建工程可能发生的措施项目和措施费用做通盘考虑并自行列项、填报,本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所提及的: “已纳入投标报价” 、 “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 、 “已包含在合同价中”等在招标时要求承包人自行考虑并测算的费用,均视为已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通盘考虑、并自行分摊在工程量清单所有子项中。........”该内容是否认为若招标人给出的技术措施费清单内容不全面或不完整或未有体现,投标人可以根据招标图、现场情况、地勘、投标人的施工方案等相关资料自行补充技术措施的清单内容并报价?请明确?

2、招标设计图部分建构筑物基础为桩基础,设计要求满足嵌岩深度要求同时也有地基承载力要求,桩长按实际,则:1、施工中若达到了承载力要求但不满足嵌岩要求或满足嵌岩达不到承载力要求,该如何处理?2、清单编制时桩长是如何计算的?实际施工中超出清单量如何处理?

3、招标设计图部分建构筑物基础为桩基础,而该处又有地下水,故必须采用水下灌注混凝土,根据重庆市地方标准DBJ50/T-156-2012规程第23页9.3.1条第4条要求,“湿作业成孔水下浇筑混凝土时......混凝土评定结果要满足设计强度的1.2倍”,故此混凝土等级提高一个半等级,进而造价要增加很大,请在清单编制时一定考虑该部分费用计入,否则编制的限价非常不符要求,并且给投标人造成河大的损失,请确认?

回复:

1.是的,投标人可以根据招标图、现场情况、地勘、投标人的施工方案等相关资料自行补充技术措施的清单内容并报价;

2.(1)根据相关规范,构筑物桩基础以嵌岩深度和承载力指标双控两项指标均要达到要求2)清单编制按照地勘和设计嵌岩深度计算桩长。清单量非结算量,结算按施工合同约定

3.根据地勘报告描述勘察区内地下水主要为基岩裂隙水目前不存在水下浇筑混泥土,本项目施工排水、降水费已综合考虑在总图土石方工程技术措施费中。

问题20: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表第3.2款投标报价内容第9条:“措施项目费清单包括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两部分。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所列项目进行自主报价,并要对拟建工程可能发生的措施项目和措施费用做通盘考虑并自行列项、填报,本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所提及的: “已纳入投标报价” 、 “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 、 “已包含在合同价中”等在招标时要求承包人自行考虑并测算的费用,均视为已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通盘考虑、并自行分摊在工程量清单所有子项中。........”该内容是否认为若招标人给出的技术措施费清单内容不全面或不完整或未有体现,投标人可以根据招标图、现场情况、地勘、投标人的施工方案等相关资料自行补充技术措施的清单内容并报价?请明确?

2、招标设计图部分建构筑物基础为桩基础,设计要求满足嵌岩深度要求同时也有地基承载力要求,桩长按实际,则:1、施工中若达到了承载力要求但不满足嵌岩要求或满足嵌岩达不到承载力要求,该如何处理?2、清单编制时桩长是如何计算的?实际施工中超出清单量如何处理?

3、招标设计图部分建构筑物基础为桩基础,而该处又有地下水,故必须采用水下灌注混凝土,根据重庆市地方标准DBJ50/T-156-2012规程第23页9.3.1条第4条要求,“湿作业成孔水下浇筑混凝土时......混凝土评定结果要满足设计强度的1.2倍”,故此混凝土等级提高一个半等级,进而造价要增加很大,请在清单编制时一定考虑该部分费用计入,否则编制的限价非常不符要求,并且给投标人造成河大的损失,请确认?

回复:

1.是的,投标人可以根据招标图、现场情况、地勘、投标人的施工方案等相关资料自行补充技术措施的清单内容并报价;

2.(1)根据相关规范,构筑物桩基础以嵌岩深度和承载力指标双控两项指标均要达到要求2)清单编制按照地勘和设计嵌岩深度计算桩长。清单量非结算量,结算按施工合同约定

3.根据地勘报告描述勘察区内地下水主要为基岩裂隙水目前不存在水下浇筑混泥土,本项目施工排水、降水费已综合考虑在总图土石方工程技术措施费中。

问题21:1、整个安装工程中除污泥泵房工艺、二沉池工艺有法兰盘安装清单,其余各工艺单体均无此项,是否漏项请核实。

2、除臭系统:项目工艺安装除臭系统甲供材范围不明确,如生物池中图纸明确除臭风管为厂家配套,但清单中未明确甲供;再如:重力浓缩池工艺中甲供材料有DN200吸风口,而材料分部中又有未供主材的DN200吸风口等多个工艺出现相同的情况(部分风阀甲供,部分又未没明确是否甲供),请核实。

3、粗格栅进水泵房工艺、接触池、回用水泵房工艺中出现PVS雨水管,其中接触池、回用水泵房工艺中项目特征为PVC,请核实。

4、污泥浓缩间、鼓风机房、配电间电气:甲供设备里有吊车开关箱16HK01,鼓风机控制箱16AK01-02,照明单体又出现相同编号箱体,请核实。

5、二沉池、生物池、细格栅出现的雨棚清单图中未见,无具体图纸无法报价。

6、二沉池反吊膜漏项;本项目目前清单和图纸中反应二沉池、重力浓缩池两个单体中有反吊膜工艺,但是图纸显示需二次深化设计,无准确图纸报价是否合理?如何处理?

回复:

1.已核实未漏项,法兰的安装包含在对应阀门或闸阀等清单中,其余各工艺单体法兰盘详见土建安装技术标书第13章,主要设备清单;

2.除臭生物滤池成套设备及该设备配套的管道管件由甲供,其余除臭风管由乙供,吸风口和风阀由甲供。此条清单有调整,详见补遗部分;

3.此条清单有调整,详见补遗部分。粗格栅进水泵房工艺、接触池、回用水泵房工艺均调整PVC雨水管

4.此条清单有调整,详见补遗部分;

5.图中材料表有材质及规格,按设计图纸报价

6.此条清单有调整,详见补遗部分。反吊膜供货和安装均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自行联系厂家进行二次深化设计原图纸中对反吊膜的材质、面积均有表达,投标人自行联系厂家进行报价

问题22:1、整个安装工程中除污泥泵房工艺、二沉池工艺有法兰盘安装清单,其余各工艺单体均无此项,是否漏项请核实。

2、除臭系统:项目工艺安装除臭系统甲供材范围不明确,如生物池中图纸明确除臭风管为厂家配套,但清单中未明确甲供;再如:重力浓缩池工艺中甲供材料有DN200吸风口,而材料分部中又有未供主材的DN200吸风口等多个工艺出现相同的情况(部分风阀甲供,部分又未没明确是否甲供),请核实。

3、粗格栅进水泵房工艺、接触池、回用水泵房工艺中出现PVS雨水管,其中接触池、回用水泵房工艺中项目特征为PVC,请核实。

4、污泥浓缩间、鼓风机房、配电间电气:甲供设备里有吊车开关箱16HK01,鼓风机控制箱16AK01-02,照明单体又出现相同编号箱体,请核实。

5、二沉池、生物池、细格栅出现的雨棚清单图中未见,无具体图纸无法报价。

6、二沉池反吊膜漏项;本项目目前清单和图纸中反应二沉池、重力浓缩池两个单体中有反吊膜工艺,但是图纸显示需二次深化设计,无准确图纸报价是否合理?如何处理?

回复:

1.已核实未漏项,法兰的安装包含在对应阀门或闸阀等清单中,其余各工艺单体法兰盘详见土建安装技术标书第13章,主要设备清单;

2.除臭生物滤池成套设备及该设备配套的管道管件由甲供,其余除臭风管由乙供,吸风口和风阀由甲供。此条清单有调整,详见补遗部分;

3.此条清单有调整,详见补遗部分。粗格栅进水泵房工艺、接触池、回用水泵房工艺均调整PVC雨水管

4.此条清单有调整,详见补遗部分;

5.图中材料表有材质及规格,按设计图纸报价

6.此条清单有调整,详见补遗部分。反吊膜供货和安装均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自行联系厂家进行二次深化设计原图纸中对反吊膜的材质、面积均有表达,投标人自行联系厂家进行报价

问题23:巴南金竹污水处理项目(厂区)施工,为什么第一次流标呢?具体原因是什么呢?

回复:第一次招标未流标,已依法解除合同,招标人依法开展重新招标。

问题24:总评布置图建施1-S01A001_总平面布置图_t7.dwg不能打开

回复:图纸部分有调整,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25:投标文件中是否除了资格审查部分(六)承诺之外无需再提供其他任何承诺?

回复:投标文件中除了资格审查部分(六)承诺之外无需再提供其他承诺。

问题26:

1、经踏勘现场,施工范围内还有树木、土地附着物、青苗、鱼塘、坟墓、房屋等等,请问本项目的征地拆迁是否赔偿到位?具体的交地时间是如何考虑的?

2、请问本项目场地内横跨的高压线路是否迁改?如若迁改,请明确完成时间?

3、据踏勘现场,进场道路为唯一坡度很大的临时通道,根本无法满足材料及设备的进出场,招标人的控制价编制时是如何考虑此费用的?

4、请提供本项目的征地红线范围图?红线内是否有搭设临建的场地?

5、厂外桥梁跨越河道,桥梁施工临时排水措施清单是否漏项?

回复:

1.拆迁工作属地政府正有序推进,具体交地方式和时间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2.电力电杆拆迁工作属地政府正有序推进,具体交地方式和时间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3.限价已考虑相关费用,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报价。

4.红线范围图详见附件,搭设临建的场地由施工方结合自身情况自行判断。

5.措施项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自行报价,认为需要增项的自行考虑。

问题27:1.投标保证金100万?招标法规定不能超过80万。

2.此项目需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回复: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98号)》中第二十六条明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本项目保证金设置金额未超过估算价的2%;

2.潜在投标人中标后须按照建设管理要求办理包含但不限于“施工许可证”等手续。

问题28:投标函附录中关于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等约定内容可否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回复:投标函附录中关于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等约定内容可以按“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问题29:第一次为啥流标?

回复:第一次招标未流标,已依法解除合同,招标人依法开展重新招标。

问题30:第一次流标的原因

回复:第一次招标未流标,已依法解除合同,招标人依法开展重新招标。

问题31:我司成立于2022年,成立不足三年,是否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回复:招标文件中的财务要求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本项目投标人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因此本次招标财务要求不作调整,故2022年以来新成立的公司不满足要求。但若投标人是2022年以来吸收合并后组建的新公司,则吸收合并前的公司和吸收合并后组建的新公司共同提供满足本项目财务要求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同时提供吸收合并相关证明材料,视为满足本项目财务要求。

问题32:问一下第一次不是在做嘛,为什么又第二次招标,挂第二次招标应该先挂相关公示公告嘛

回复:已依法解除合同,招标人依法开展重新招标。

 

 

 

二、补遗部分

1.本项目清单有调整,以本通知附件电子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为准。本招标项目最高限价为67193135.87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1875988.19元,调整的职工教育经费49920.04元)。安全文明施工费、调增的职工教育经费为不可竞争费用,投标人需在投标函6.其他补充说明中填报调增的职工教育经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调增的职工教育经费需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工程量填报,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调增的职工教育经费增加按照渝建管[2022]223号、渝建[2023]22号相关内容执行,由于计价软件未及时更新匹配,本通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中“首页”、“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汇总表”、“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等显示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汇总金额1925908.23元为安全文明施工费1875988.19元和调增的职工教育经费49920.04元的合计金额。投标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仅填写安全文明施工费1875988.19元。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导入的QTF文件。

2.本项目随招标公告发布的图纸有调整补充,详见本通知附件,如有不一致请以本通知附件发布图纸为准。

 3.本项目开标时间推迟至2024年8809:3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保证金到账时间相应顺延。

本通知是对之前的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如与之前的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本通知内容为准。

 

招标人: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碧水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公司: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3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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