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进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示范城市创建技防建设项目标段2(交通电子警察)
金额
12487.4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8/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320693230023(zb014
预算金额12487.4万元
招标联系人顾警官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2
公告正文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进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示范城市创建技防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9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320693230023(ZB014)
项目名称: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进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示范城市创建技防建设项目
项目类型:货物
所属行业:电子工程/安全防范工程
预算金额:12487.4万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共分四个标段: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进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示范城市创建技防建设项目标段1(老旧点位改造):最高限价为2729.7万元;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进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示范城市创建技防建设项目标段2(交通电子警察):最高限价为 2209.7万元;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进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示范城市创建技防建设项目标段3(新建补盲监控):最高限价为 3773.5万元;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进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示范城市创建技防建设项目标段4(智慧指挥升级):最高限价为 3774.5万元;
每个标段分别报价,每个标段的报价超过该标段最高限价的,该标段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包: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本地通信线路资源的基础运营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若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同一家运营商只能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8月18日至 2023年9月12日。
地点:南通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须登录南通市政府采购网首页→投标人模块通过CA锁进行响应确认,并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地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东裙楼5楼不见面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投标人在各自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3、项目样品、述标:样品要求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述标详见第四部分开标和评标。
4、对项目需求部分(投标人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招标文件制作人或项目开标评标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5、投标人投标操作路径,详情请查阅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引—业务指引—政府采购”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引》。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开标方式,详情请查阅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引—业务指引—政府采购”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引》。
7、投标人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人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
地   
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湖大道1698号
联系方式: 顾警官   0513-85026643
 
附件:1、招标文件
    
2、采购人信用承诺
附件:
(终稿)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进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示范城市创建技防建设项目.doc
意向公告.png
采购人信用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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