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长兴104国道连接线项目经理部钢筋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金额
4326.13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4/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8-330522-04-01-257783
预算金额4326.13万元
招标联系人朱彩云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14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长兴县104国道至长虹公路连接线工程(莲珠路至长虹公路段)由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同意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08-330522-04-01-257783)。项目业主为长兴县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及开发区资金,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长兴县104国道至长虹公路连接线工程(莲珠路至长虹公路段)项目经理部。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长兴县104国道至长虹公路连接线工程(莲珠路至长虹公路段)项目经理部现就本项目钢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长兴县104国道至长虹公路连接线工程(莲珠路至长虹公路段)项目经理部
工程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莲珠路于城南路的交接处
工程概况:本合同段为长兴县104国道至长虹公路连接线工程中的先行段,起点位于莲珠路与城南路交叉口,起点桩号为K6+012,路线由东向西布设,沿着城南路向西延伸,终点接长虹公路,终点桩号为K7+089.960,路线全长1.078Km。本标段合同额为4326.13万元。计划工期:施工工期为365日历天(12个月)。
2、招标内容及方式
2.1 招标内容: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招标数量
采购文件
售价(元)
交货
时间
到货地点
备注
1
GJ
盘圆
ɸ8

13.62
500
2024.4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长兴104国道连接线项目部钢筋加工场
实际供货时间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实际供货数量以甲方现场签认量为准
2
盘圆
ɸ10

0.6
2024.4
3
螺纹钢
Φ10

15.95
2024.4
4
螺纹钢
Φ12

40.45
2024.4
5
螺纹钢
Φ14

9.23
2024.4
6
螺纹钢
Φ16

45.76
2024.4
7
螺纹钢
Φ18

34.74
2024.4
8
螺纹钢
Φ20

181.31
2024.4
9
螺纹钢
Φ22

10.57
2024.4
10
螺纹钢
Φ25

14.2
2024.4
11
螺纹钢
Φ28

140.87
2024.4

2.2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钢筋(GJ)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质量保证要求: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质量标准,且已获得ISO9OO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2年1月至今)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4)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近两年(2022年1月至今)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工程同类型产品三个及以上供货业绩 (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二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二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需提供至少二个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用户评价或履约信用证明)。
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2)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未受过县市级以上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3)不接受被列入中国铁建股份公司风险警示名录及中铁十五局集团合作风险警示名录内的厂家参与投标;投标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不接受地方政府质量监管部门黑名单内的投标人。
3.1一包一投,不允许拆包。
3.2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发布公告的媒介
4.1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http://www.crccep.cn)发布、公示。
4.2 本次采购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5、谈判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需在2024年4月10日08时30分至2024年4月14日18:00分期间填写投标报名表,盖公章发扫描件至邮箱2219794486@qq.com,并于上述日期内将投标费(投标费与谈判保证金必须分开打入)打入本次招投标资金账户(标书费售出恕不退还),我们会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所需资料发送给投标人。
5.2报名成功后请于2024年4月15日18点前将谈判保证金打入本次招投标资金账户(必须为报名表投标单位账户汇入,个人账户及其他单位账户汇入不予受理),过期视为放弃投标。
谈判保证金为10000元/包件,谈判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按规定退还。
5.3本次招标的资金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长兴县104国道至长虹公路连接线项目
账  号:99011231015000194082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6、购买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4日18:00时。
7、谈判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4月16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8、谈判文件份数及命名:纸质版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分开装订;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分别密封,采用胶订,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方式(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所有谈判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
9、谈判文件递交地点: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长兴县104国道连接线项目会议室。
10、谈判时间:2024年04月1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1、谈判地点: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长兴县104国道连接线项目会议室。
12、采购人及招标组织者信息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长兴县104国道至长虹公路连接线工程(莲珠路至长虹公路段)项目经理部
采购联系人:朱彩云                    电话:17393517772   
技术联系人:付林                      电话:15738803808  
谈判保证金交付情况联系人:高会计      电话:15333678168
2023年04月10日
附件1:投标报名表
投标报名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文件物资名称 

采购文件采购编号 

采购文件包件号

投标人单位名称:
(填写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

手 机 

办公电话

办公传真

电子邮箱

邮 编

标书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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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

声明
采购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采购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购买人签字



年  月  日
如个人汇款,此栏请填写汇款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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