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民市】 新民市殡仪馆搬迁改造工程(网上资格确认)
金额
9.77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17/08/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181201706261245
预算金额9.77万元
招标公司新民市殡仪馆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王庆余
公告正文
工程编码 210181201706261245
工程名称 新民市殡仪馆搬迁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 新民市殡仪馆
工程类别 勘察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沈阳市·新民市 建设地点 新民市
拟中标单位
标段名称 拟中标单位 项目负责人 中标价 暂估价 暂列金额 中标范围和内容 标段建筑面积㎡
新民市殡仪馆搬迁改造工程勘察 沈阳华昌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王庆余 97777.0000 0.00 0.00 勘察招标;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投标报价 评审得分 其它情况
第一名 沈阳华昌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王庆余 97777.0000
第二名 辽宁建筑标准勘察设计院 陈忠辉 98965.0000
第三名 沈阳建材地质工程勘察院 王丹 96500.0000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情况
修正内容 修正原因
公示开始时间 2017年08月09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7年08月11日
填报单位 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填报日期
备注说明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3.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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