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兰花真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晋城市生态环境局的委托,对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污染监管平台升级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污染监管平台升级
2、项目编号:LHZCDLWB-202206
3、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4、采购内容:监管平台升级、检测服务升级(具体详见附件)
5、服务期:2022年12月5日-2022年12月25日前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质量标准及其他强制性要求或标准。
二、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查询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三、获取询比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供应商需携带的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②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帐户信息、③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财务报表)、④2022年任意一个纳税及社保缴纳证明、⑤“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页、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二套,并提供原件备查。
四、询比采购文件发售的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5日
(北京时间:8:30—11:30,15:00—17: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山西兰花国际物流园区G1楼502室市场开拓部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晋城生态环境局官网
七、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西兰花真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兰花国际物流园区G1楼502室市场开拓部
联 系 人:王女士 成女士
联系电话:0356-2295227
邮箱 :15721668815@163.com
机动车污染监管平台升级询比采购文件.doc机动车污染监管平台升级询比采购文件.doc
序号 | 名称 | 编制内容 |
1 | 采购人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山西兰花真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3 | 项目名称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污染监管平台升级项目 |
4 | 采购内容 | 监管平台升级、检测服务升级(具体详见询比文件第三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5 | 服务期 | 2022年12月5日-2022年12月25日前 |
6 | 响应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7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8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址 | 2022年**月**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山西兰花国际物流园区G1楼515室 |
9 | 响应文件份数 | 一正三副 |
10 | 询比采购控制价 | 35.4万元 |
11 | 询比采购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仟元整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银行基本帐户递交,同时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基本账户转出的证明,否则,按废标处理。)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银行账户全额退还)投标保证金注入下列账户:开户名称:山西兰花真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交行晋城分行红星街支行账 号: 145600001018170210404。 |
12 | 采用的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13 | 评审小组的组成 | 在山西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组成 |
14 | 评审小组是否直接确定中标人 | R是:授权评审小组按照综合因素得分高低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否: |
评定内容及标准 |
一、供应商资信(15分)(由评审小组共同认定) |
1、供应商同类型业绩(15分) 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月—2022年**月)业绩以同类型合同案例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供货明细、签字盖章页、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份同类型合同案例得3分,最高得分为15分,缺项不得分。 |
二、技术部分(50分) |
1、平台功能(25分)平台功能完善,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及国家强制性要求且能够完全响应采购要求。评分方法:评审小组将逐项审查响应文件中各项功能描述及技术支持资料,综合评估投标产品的性能和指标是否响应采购要求,是否存在技术指标或功能的负偏离等,然后根据各报价人所投产品的性能差异排序并打分,最低分不得低于满分的60%。 |
2、进度保证措施(5分)(1)进度保证措施切实可行的3-5分;(2)进度保证措施一般的得1-3分;(3)进度无得力的保证措施的得0-1分。 |
3、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5分)(1)服务承诺完善,保证措施切实可行得3-5分;(2)服务承诺较完善,保证措施一般得1-3分;(3)服务承诺欠完善,无得力的保证措施得0-1分。 |
4、人员配备(10分)为了确保监管平台升级工作平稳进行,需要组建专业的技术升级服务团队(含软件架构工程师、软件分析工程师、数据库工程师、软件开发工程师、软件测试工程师等),为系统升级提供全方面的技术服务。评审小组根据各供应商人员配备情况进行横向比较综合评比打分。 |
维护方案(5分)维护经济方案完整,措施可行,经济合理 |
三、价格部分(35分)价格分值为35分,供应商报价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计算: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偏差率偏差率=│供应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三)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得分=35-偏差率×100 |
序号 | 建设内容 | 数量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1 | 监管平台升级 | 1 | 22.68 | 22.68 |
2 | 检测服务升级 | 1 | 12.72 | 12.72 |
3 | 合计 | 35.4 |
序号 | 类别 | 对应条目 | 相关模块 | 变更类型 | 原程序情况 | 升级后目标 | 对应标准 | |
政府端环保监管平台升级 | 监管平台端 | 1237:4.2.4.1.1排气污染物检测 一般要求1238:表B.3 设备维修记录保养表 | 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 新增 | 无 | 平台新增对设备维修保养记录模块:1、需要记录检定或校准后的设备 维修、保养信息, 达到平台可以查 看、添加、修改、删除维修保养记 录。2、数据格式参考HJ 1238-2021 表B.3 | HJ 1237-2021、HJ1238-2021 | |
政府端环保监管平台升级 | 监管平台端 | 1237:6 标准物质1238:表B.1 标准物质信息 | 标准物质 | 修改 | 只记录了滤光片、标准气、温湿度 传感器、转速适配器 | 标准物质模块增 加砝码、零点标准气体发生器的检 定或校准的记录, 达到可以查看、添加、修改、删除的要求 | HJ 1237-2021、HJ1238-2021 | |
政府端环保监管平台升级 | 监管平台端 | 1237:7.1 检验技术要求1238:表A.28 燃油蒸发检验信息 | 燃油蒸发检测 | 新增 | 无 | 在查询统计模块可以查看汽油车燃油蒸发检测结果信息及报告单打印燃油蒸发检测信息 | HJ 1237-2021、HJ1238-2021 | |
政府端环保监管平台升级 | 监管平台端 | 1237:A.2 双怠速设备检查项目及周期1238:表A.37 转化效率检查记录 表A.38 泄漏检查记录 | 日常检查 | 修改 | 日常检查缺少项目 | 1、排气分析仪增加转化效率检查(采用转化方式, 周期检查);2、NOx 分析仪增加泄露检查;3、NOx 分析仪增加NOx 转化效率检查。 | HJ 1237-2021、HJ1238-2021 | |
政府端环保监管平台升级 | 监管平台端 | 1237:B.2.2 检验流程、B3.2 检验流程、B4 附录 BA 车辆外观检验记录表1238:表A.37 转化效率检查记录 表A.38 泄漏检查记录 | 外观检查 | 修改 | 注册登记检验的外观检查缺少新车一致性检查、外观检查无图片或视频 | 1、注册登记检验的外观检查需要进行新车一致性检查;2、外观检查增加图片或视频的调阅功能;3、天然气车外观检查项目中增加不适用显示。 | HJ 1237-2021、HJ1238-2021 | |
政府端环保监管平台升级 | 监管平台端 | 1237:C.3.1 定期检验 | OBD检查 | 修改 | 平台报告单对不在范围的车辆进行了 OBD检查并进行了评判 | 平台报告单对不在范围的车辆进行了 OBD 检查,但不进行了评判 | HJ 1237-2021 | |
政府端环保监管平台升级 | 监管平台端 | 1237:D.5 燃气车辆排气污染物检测要求 | 排放检验 | 修改 | 对天然气车的HC 测量值未进行显示 | 对天然气车的 HC 测量值进行显示, 但不作为检测是 否合格的依据 | HJ 1237-2021 | |
政府端环保监管平台升级 | 监管平台端 | 1237: E.3.4 检测线视频监控要求 | 视频监控 | 修改 | 对重型然汽车的检测线只进行了前后抓拍及录像上传 | 对重型然汽车的检测应增加移动摄像机的抓拍及录像 | HJ 1237-2021 | |
政府端环保监管平台升级 | 监管平台端 | 1238:表A.4 检验基本信息 | 检测类别 | 修改 | 在用汽车检验 | 对在用汽车检验的类别名称由原来的在用汽车检验改成定期检验 | HJ 1238-2021 | |
政府端环保监管平台升级 | 监管平台端 | 1238:表A.1 检验机构信息 | 检测站 | 修改 | 无 | 检测站管理增加检测线数量字段 | HJ 1238-2021 | |
政府端环保监管平台升级 | 监管平台端 | 1238:表A.4 检验基本信息 | 检验数据 | 修改 | 无 | 检验数据基本信 息增加授权签字 人、批准人字段、燃油蒸发检测结 果、是否存在环保环保违规记录、是否环保召回车辆 及车载终端联网状态字段 | HJ 1238-2021 | |
政府端环保监管平台升级 | 监管平台端 | 1238:5.2.1 信息管理 | 耗材管理 | 新增 | 无 | 增加对耗材的维护管理记录 | HJ 1238-2021 | |
政府端环保监管平台升级 | 监管平台端 | 日常检查视频 | 修改 | 无 | 增加每日自检过程视频,平台可调阅 | |||
政府端环保监管平台升级 | 监管平台端 | 报告单 | 修改 | 过程数据、实时过程数据缺项 | 根据服务协议增加缺项字段显示 | HJ 1238-2021 | ||
政府端环保监管平台升级 | 检测服务端 | 附件 AA | 日常检查 | 新增 | 无 | 转化效率检查协议 | HJ 1237-2021 | |
政府端环保监管平台升级 | 检测服务端 | 8.3 应参照 GB/T 8170 对排气污染物 检测数据 进行修约, 保留到与 对应限值 相同有效 位数,加载减速轮边 功率实测 值保留至 小数点后 一位。中间计算过程 数据不进行修约处理。 | 检测结果 | 修改 | 没有保留到与对应限值相同有效位数 | 保留到与对应限值相同有效位数 | HJ 1237-2021 | |
政府端环保监管平台升级 | 检测服务端 | 7.1 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定开展汽油车燃油蒸发检测的,还应进行燃油蒸发排放控制系统检测。 | 燃油蒸发检测 | 新增 | 无 | 汽油车燃油蒸发结果:加油口压力损失(Pa)、压力损失(Pa)、泄露速率(mL/min)/加油口测试评价、油箱盖测试评价、结果判定。(疑问:三次测试判定是否服务判定) | HJ 1237-2021、GB1828 5-2018 | |
政府端环保监管平台升级 | 检测服务端 | 附录 D 林格曼烟度法 | 林格曼检测 | 新增 | 无 | 林格曼黑度法:明显可见烟度(有/ 无)、林格曼黑度/级、检测结果。 | GB 3847 | |
政府端环保监管平台升级 | 检测服务端 | 表 A.16 双怠速法检验过程数据 | 检测过程 | 修改 | 无 | 双怠速法、稳态工况、简易瞬态工 况、加载减速工 况、自由加速法、滤纸烟度法:增加全程时序字段(YYYYMMDD24hmmss)。 | HJ 1238-2021 | |
政府端环保监管平台升级 | 检测服务端 | 表 A.18 稳态工况法检验过程数据 | 检测过程 | 修改 | 无 | 稳态工况法: CO(修正后)、HC(修正后)、NO(修正后) | HJ 1238-2021 | |
政府端环保监管平台升级 | 检测服务端 | 表 A.18 稳态工况法检验过程数据 | 检测过程 | 修改 | 无 | 实测底盘测功机负载=当前加载力/g(重力加速度:9.8) | HJ 1238-2021 | |
政府端环保监管平台升级 | 检测服务端 | 表 A.21 简易瞬态工况法检验信息 | 检测结果 | 修改 | 无 | 测功机设定功率、偏离距离 | HJ 1238-2021 | |
政府端环保监管平台升级 | 检测服务端 | 表 A.22 简易瞬态工况法检验过程数据 | 检测过程 | 修改 | 无 | 简易瞬态工况法: HC(修正后)、CO(修正后)、NOx(修正后) | HJ 1238-2021 | |
政府端环保监管平台升级 | 检测服务端 | 表 A.23 加载减速工况法检验信息 | 检测结果 | 修改 | 无 | 实测发动机最大转速 | HJ 1238-2021 | |
政府端环保监管平台升级 | 检测服务端 | 表 A.29 汽油车底盘测功机滑行检查、表A.31 柴油车底盘测功机滑行检查 | 日常检查 | 修改 | 去掉测功机恒加载滑行检查数据协议 | 增加汽油车底盘测功机滑行检测协议、柴油车底盘测功机滑行检测协议 | HJ 1238-2021 | |
政府端环保监管平台升级 | 检测服务端 | 表 A.30 汽油车底盘测功机附加损失测试 | 日常检查 | 修改 | 无 | 汽油车附加损失功率增加基本惯量 | HJ 1238-2021 | |
政府端环保监管平台升级 | 检测服务端 | 表A.32C 柴油车底盘测功机附加损失功率测试 | 日常检查 | 修改 | 修改柴油附加协议 | 柴油附加功率损失协议 | HJ 1238-2021 | |
政府端环保监管平台升级 | 检测服务端 | 表 A.33 单点检查(低标气)、表A.35 单点检查(高标气) | 日常检查 | 修改 | 无 | 单点检查增加气瓶编号、高标增加转化炉转化效率 | HJ 1238-2021 | |
政府端环保监管平台升级 | 检测服务端 | 表 A.34 单点检查(零气) | 日常检查 | 修改 | 无 | 增加单点检查(零气)协议 | HJ 1238-2021 | |
政府端环保监管平台升级 | 检测服务端 | 表 A.36 分析仪五点检查 | 日常检查 | 修改 | 无 | 五点检查增加气瓶编号 | HJ 1238-2021 | |
政府端环保监管平台升级 | 检测服务端 | 表 A.38 泄露检查 | 日常检查 | 修改 | 无 | 泄露检查:增加不合格说明 | HJ 1238-2021 | |
政府端环保监管平台升级 | 检测服务端 | 表 A.39 烟度计检查 | 日常检查 | 修改 | 无 | 不透光烟度计:增加烟度计响应时间 | HJ 1238-2021 | |
政府端环保监管平台升级 | 检测服务端 | 表 A.40 设备检查过程记录 | 日常检查 | 修改 | 无 | 增加设备检查过程数据协议 | HJ 1238-2021 | |
政府端环保监管平台升级 | 检测服务端 | 附录 B 车辆外检检验 | 外检检查 | 修改 | 无 | 开发新服务程序接收图片或视频 | HJ 1237-2021 | |
政府端环保监管平台升级 | 检测服务端 | 检测过程 | 修改 | 过程数据进行修约 | 过程数据不进行修约 | HJ 1238-2021 | ||
政府端环保监管平台升级 | 检测服务端 | 表 A.41 设备自检记录 | 日常检查 | 修改 | 无 | 增加设备自检记录协议 | HJ 1238-2021 |
服务内容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污染监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 | 1 | 批 |
序号 | 内 容 |
1 | 项目现场:采购人指定地点 |
2 | 履约保证金金额及货币:由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双方协商 |
3 | 付款方式:合同中约定申请方式:成交供应商持成交通知书、供需双方所签合同、用户签章的验收报告(最后阶段)、资金支付申请书、发票等向采购单位申请付款。 |
4 | 按照 《HJ 1237-2021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和《HJ 1238-2021汽车排放定期检验信息采集传输技术规范》要求进行验收 |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含税总报价 | 小写: |
含税总报价 | 大写: |
服务期 | |
质量承诺 | |
其 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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