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车辆段2023年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业务外包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9/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syjcgs2023-069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韩琳琳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代理联系人石经理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09
公告正文
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车辆段2023年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业务外包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TSYJCGS2023-0698)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车辆段2023年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业务外包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车辆段,采购项目资金来自安全生产费,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采购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1.执行的技术标准:《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5201-201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 -2019);《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
2.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 无。
3.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按照消防管理规定对维保范围内各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年度检测后出具检测报告。
4.维保条款:中标方应执行技术规格书要求,定期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检修维护和保养,并及时处理临时故障。维修后的配件在正常运用和维护条件下,出现质量问题由中标方负责。维保过程中对消防检查、检测、维修要留有现场照片并纳入到维保报告中,年度消防检测报告必须交由委托方统一归档。中标方负责建立委托方相关消防设备设施台账、档案和维保记录,依据委托方现场实际设备状态绘制消防设备设施系统图纸、核对消防报警系统点位状态,相关资料和图纸存放在维保现场,做到资料与主机、存档图纸一致;并使用智慧消防软件在互联网中自动生成和查阅并打印月度、季度、年度消防维保报告。中标方需派4名有经验的消防维保技术人员驻场维保,维保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件,并经委托方安全教育培训,签订安全协议后方可入场工作,工作时必须统一着装并配带胸牌,必须严格遵守长春车辆段各项安全作业和防疫要求,服从管理,规范作业。
5.售后服务及要求: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由中标方负责,中标方接到售后通知后应立即回应并组织人员3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相关问题。更换的缺陷部件、组件或设备,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质保期。
6.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在维保过程中造成人身安全和安全事故,所产生的一切相关后果,由中标方负全部责任。其他详见技术规格书。
A01长春车辆段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技术规格书
一、服务范围
维保范围:长春车辆段管内长春段段内各处所、客列检车间、长春站动车存车场以及白城客整所、通化客整所、吉林客整所管辖范围(包括图们存车场)所有消防系统,包括段、客整所管辖区内作为主体单位承担的消防设备设施管理责任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具体项目如下:
1.长春客整所:火灾报警系统、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火灾视频监控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供水系统。
2.吉林客整所:火灾报警及红外对射系统、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消防水炮系统、内消火栓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消防供水系统、防排烟系统。
3.白城客整所:火灾报警及红外对射系统、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消防水炮系统、内消火栓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消防供水系统、防排烟系统。
4.通化客整所:视频火灾监控系统。
二、执行的技术标准
1.《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5201-2010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
3.《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 -2019
6.《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
7.《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
三、维保内容
1.消防电系统。包括火灾报警系统维护、图像火焰探测器系统维护、红外光束探测器系统维护、消防应急疏散系统维护、消防供电系统维护等。
2.消防水系统。包括室内外消防栓及消防给水管路系统维护、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及高位水箱、稳压供水系统维护、消防水炮系统维护。
3.消防防排烟系统设备设施维护。
4.维护过程中,需对消防系统产生和各类故障进行维修处理,维护过程中需更换材料或部件的单个采购价在5000元以下的,由委保单位全部承担费用;需主机厂家到场产生的费用或需委外拆除(恢复)施工才能修复的故障,由维保单位承担全部费用。
5.维保单位需对长春车辆段所管辖的建筑消防系统进行全面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问题由维保单位限期整改。
6.维保过程中段方需应急演练时,由维保方配合实施并指导。
四、相关要求
1.按照消防有关规范,维保单位应具备消防维修维保、检测资质并配备有关技术、维修、检测人员。
2.维保单位负责建立委托方相关消防设备设施台账、档案和维保记录,依据委托方现场实际设备状态绘制消防设备设施系统图纸、核对消防报警系统点位状态,应使用智慧消防软件在互联网中自动生成和查阅并打印月度、季度、年度消防维保报告。
3.维保过程中对消防检查、检测、维修要留有现场照片并纳入到维保报告中。
4.维保工作应并按照有关消防设备和系统规定检查周期、项点落实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消防系统存在的问题,及时排除设备设施隐患问题。
5.维保方要建立维护服务和施工的有关措施,一是组织措施,二是技术措施,三是安全措施,四是建立委保工作制度放在现场。维保人员到段方现场的人员和工具设备安全,由维保方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6. 维保单位需派有经验的消防维保技术人员4人驻场维保,并持有效建构筑员消防证件上岗。
7.维保人员必须经段方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在段方备案方可入场,维保人员到段管辖范围内,必须统一单位应具备 着装并配带胸牌,联系段方人员共同检查现场设备。
8.对于纳入到长春车辆段集中管理和共用设备作为主体的消防系统,需长春车辆段配合进行试验和检查检测时,由维保单位负责进行试验和检查。按照铁路内部分工应由段方负责的部分,纳入到该维保服务。
五、资料交接与管理
1.维保相关资料和图纸必须在维保现场存放,便于检查提供,日常由段方维修车间负责管理,需消防使用车间掌握的资料由维保单位提供,消防报警和消防水栓的标注名称应以现场便于识别为准,做到资料与主机、存档图纸一致。
2.维保方应使用智慧消防软件在互联网中自动生成和查阅并打印月度、季度、年度消防维保报告,存放在现场便于段和消防部门和上级领导检查。
3.年度消防检测报告必须交由段方技术管理人员,由段方统一归档。
六、现场管理
1.维保人员进场前均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熟悉作业环境、危险源、重点部位及机动工作时间、作业内容、及紧急避险措施等,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劳保用品。双方签订维保安全协议。
2.进场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车辆段的各项安全作业和防疫要求,服从管理,听从指挥、规范作业。
3.维保方要作业人员,进场前提交作业维保维护计划并经单位专管人员确认后方可作业,并随时接受段方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监督检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A01:
1.投标人性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服务商。
2.注册资金要求
无要求。
3.体系认证或资质认证要求
具备符合《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新版)》规定的从业条件,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站登记注册截图。
4.供货业绩要求
无要求。
5.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谈判采购项目须在国铁采购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请各供应商提前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以免因时限原因影响招投标活动。
CA数字证书办理机构是中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办理时间约6个工作日(不含邮寄时间),申请网址及办理流程详见https://ca.95306.cn/certificate/index
文件工本费按项目收取为200元人民币(与所投包件数量无关),同一招标编号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
在文件获取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7.2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还。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95306.cn/)提交文件工本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谈判文件及其他谈判资料。
4.2本项目接受网上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8:00时起至2023年9月23日17:00时(北京时间)止。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按文件获取截止后收到的短信提示,重新参与。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采购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谈判资格。
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4.3谈判保证金金额
A01:8600元,汇款账户信息见本章第7.2款,汇缴保证金时请在备注项填写项目编号及所投包号。
4.4购买采购文件后,除采购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比照《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商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即公布首次报价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09日9时00分,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发布的最新投标客户端(可在国铁采购平台首页“下载中心”下载)制作并上传报价文件,文件上传成功后系统将发送投标回执。
5.2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媒介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采购人相关信息
采 购 人:长春车辆段
项目立项人:韩琳琳
立项人电话:13314397266
技术咨询人:修建军
技术咨询人电话:15843125388
7.2代理机构相关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联系人:石经理
电话:024-62080907 15940176193(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电子邮件:619597290@qq.com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号:3301002209249050332
发票联系人:024-62080701
文件工本费、投标及履约保证金联系人:024-62080702
备注:服务费发票联系财务科开具。标书款发票自行扫码开具。请认真填报开票信息,核实准确后“申请开票”。
2023年09月18日
附件1: 采购业务外包明细表
采购业务外包明细表
序号 | 包件号 |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 业务类别 | 计量单位 | 工作量 | 不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单价/元) | 开具发票税率不低于(%) | 备注 |
1 | A01 | 长春客整所消防设备设施维保 | | 项 | 1 | 180000 | 6 | |
2 | A01 | 吉林客整所消防设备设施维保 | | 项 | 1 | 150000 | 6 | |
3 | A01 | 白城客整所消防设备设施维保 | | 项 | 1 | 90000 | 6 | |
4 | A01 | 通化客整所消防设备设施维保 | | 项 | 1 | 10000 | 6 | |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全部服务。交货地点:长春车辆段段内、吉林客整所、通化客整所、白城客整所。
交货条件及状态: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维保项目通过定期检查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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