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
项目名称:福建医科大学“智慧校园”校区公共教室多媒体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0624-221255511
本《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作为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有关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和补充内容如下:
(一)澄清、修改:
1、投标人质疑内容一:品目2.5交互智能平板(主屏)-9. 整机支持色彩空间可选,包含标准模式和sRGB模式,在sRGB模式下可做到高色准△E≤1.5(需提供国家认可的具备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识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质疑理由:每个厂家的产品设计方式不同,产品的结构也不同,但产品的生产是为了方便使用,提升教育质量,不是利用差异化来屏蔽其他厂家的产品。各厂家的产品结构方面在检验报告中的检测项目着重点不同,各厂家的检验报告应该体现在主要提升教育质量的功能上面,而不是把产品的结构设计来作为参数标准,屏蔽其他厂家参与。检验报告为企业自愿检验行为,不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行为,每个厂家送检的检测内容、功能无统一的规范标准。参数唯一且要求检验报告或者证明材料体现,明显存在技术壁垒型,导致其他厂家产品无法参与。针对本次招标内容及要求技术要求,我公司经过与多家智慧黑板厂家咨询,只有“广州视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围标品牌(惠州市鑫城光电有限公司和佛山视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产品能满足,无法提供其他三个及以上的相关行业厂家品牌;
投标人质疑内容二:品目2.5交互智能平板(主屏)-10. 整机支持纸质护眼模式,可以在任意通道任意画面任意软件所有显示内容下实现画面纹理的实时调整;支持纸质纹理:牛皮纸、素描纸、宣纸、水彩纸、水纹纸;支持透明度调节;支持色温调节。纸质护眼模式下,显示画面各像素点灰度不规则,减少背景干扰。(需提供国家认可的具备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识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质疑理由:每个厂家的产品设计方式不同,产品的结构也不同,但产品的生产是为了方便使用,提升教育质量,不是利用差异化来屏蔽其他厂家的产品。各厂家的产品结构方面在检验报告中的检测项目着重点不同,各厂家的检验报告应该体现在主要提升教育质量的功能上面,而不是把产品的结构设计来作为参数标准,屏蔽其他厂家参与。检验报告为企业自愿检验行为,不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行为,每个厂家送检的检测内容、功能无统一的规范标准。参数唯一且要求检验报告或者证明材料体现,明显存在技术壁垒型,导致其他厂家产品无法参与。针对本次招标内容及要求技术要求,我公司经过与多家智慧黑板厂家咨询,只有“广州视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围标品牌(惠州市鑫城光电有限公司和佛山视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产品能满足,无法提供其他三个及以上的相关行业厂家品牌;
3、投标人质疑内容三:品目2.5交互智能平板(主屏)-11. 整机无需外接无线网卡,在Windows系统下可实现Wi-Fi无线上网连接、AP无线热点发射和BT蓝牙连接功能。Wi-Fi和AP热点工作距离≥12m。Wi-Fi及AP热点支持频段2.4GHz/5GHz,Wi-Fi制式支持IEEE 802.11 a/b/g/n/ac/ax;支持版本Wi-Fi6。(需提供国家认可的具备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识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质疑理由:每个厂家的产品设计方式不同,产品的结构也不同,但产品的生产是为了方便使用,提升教育质量,不是利用差异化来屏蔽其他厂家的产品。各厂家的产品结构方面在检验报告中的检测项目着重点不同,各厂家的检验报告应该体现在主要提升教育质量的功能上面,而不是把产品的结构设计来作为参数标准,屏蔽其他厂家参与。检验报告为企业自愿检验行为,不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行为,每个厂家送检的检测内容、功能无统一的规范标准。参数唯一且要求检验报告或者证明材料体现,明显存在技术壁垒型,导致其他厂家产品无法参与。针对本次招标内容及要求技术要求,我公司经过与多家智慧黑板厂家咨询,只有“广州视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围标品牌(惠州市鑫城光电有限公司和佛山视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产品能满足,无法提供其他三个及以上的相关行业厂家品牌
答:(1)本招标项目对采购需求已做过市场调研,至少有三家及以上潜在供应商能满足采购需求。质疑人也证明广州视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鑫城广电有限公司、佛山视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的产品均能满足技术参数要求,故招标文件设置不具有倾向性、限制性、排他性,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2)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均未发现广州视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鑫城广电有限公司、佛山视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司法判决及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情况。(3)为了避免投标人以次充好,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满足该要求的供应商有三家及以上,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全国范围内同类产品的采购项目也有要求提供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以保障所采购产品的质量及使用安全,这些项目均顺利完成招标工作,中标品牌也不尽相同。综上所述,对“质疑事项一、二、三”不作更改。
2、投标人质疑内容四:品目2.5交互智能平板(主屏)-19. CPU核心数≥6核,主频≥2.5GHz,最高睿频≥4.0GHz,三级缓存≥9MB;内存:≥16GB DDR4;固态硬盘:≥256GB,独立显卡,显存≥2G。支持系统可还原,设备重启就能立即恢复正常/原始纯净状态。品目2.6交互智能平板(副屏)-19.CPU核心数≥6核,主频≥2.5GHz,最高睿频≥4.0GHz,三级缓存≥9MB;内存:≥16GB DDR4;固态硬盘:≥256GB。支持系统可还原,设备重启就能立即恢复正常/原始纯净状态。21. 要求与“2.5 交互智能平板(主屏)”同品牌、同型号。质疑理由:主屏参数带显卡,副屏参数不带显卡,两者参数不同,却要求同品牌、同型号。存在不合理性,且具有品牌绑定倾向;
答:首先,技术要求“2.6交互智能平板(副屏)”与“2.5 交互智能平板(主屏)”同品牌、同型号,是基于教学过程中为了保证主屏、副屏的色彩及触控体验一致,避免不同品牌、型号产生的不兼容等问题,确保教师的教学使用质量;其次,在项目招标前对采购需求已做过市场调研,能满足该技术参数要求的有且不限于以下品牌:希沃、鸿合、鑫城等,故招标文件设置不具有倾向性、限制性、排他性,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质疑事项四”不作更改。
3、投标人质疑内容五:品目12.3分布式存储-9. 配置海量小文件高性能处理功能,支持百亿级海量小文件的高性能处理,可以实现100亿小文件高速写入,且性能衰减不超过5%。(需提供国家认可的具备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识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质疑理由:每个厂家的产品设计方式不同,产品的结构也不同,但产品的生产是为了方便使用,提升教育质量,不是利用差异化来屏蔽其他厂家的产品。各厂家的产品结构方面在检验报告中的检测项目着重点不同,各厂家的检验报告应该体现在主要提升教育质量的功能上面,而不是把产品的结构设计来作为参数标准,屏蔽其他厂家参与。检验报告为企业自愿检验行为,不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行为,每个厂家送检的检测内容、功能无统一的规范标准。参数唯一且要求检验报告或者证明材料体现,明显存在技术壁垒型,导致其他厂家产品无法参与。针对本次招标内容及要求技术要求,我公司经过与多家分布式厂家咨询,只有“深信服”产品能满足,无法提供其他三个及以上的相关行业厂家品牌;
答:本招标项目对采购需求已做过市场调研,能满足该技术参数要求的有且不限于以下品牌:深信服、杉岩、青云等,故招标文件设置不具有倾向性、限制性、排他性,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质疑事项五”不作更改。
(1)品牌:杉岩
https://www.elecfans.com/news/1339744.html
(2)品牌:青云
http://tech.ynet.com/2022/05/27/3473289t3264.html
4、投标人质疑内容六:品目2.3:触摸一体机,参数要求:“6. 整机内置2.2声道扬声器,位于设备边框,顶置朝前发声,前朝向≥10W高音扬声器≥2个,上朝向≥20W中低音扬声器≥2个,额定总功率≥60W。”事实依据:1、对于标准的多媒体教室,扬声器的总功率并不是越大越好,市面上主流厂家均采用2.0声道、2.1声道,总功率在30w~50w不等,满足上述参数的仅希沃一家,属于排斥其他供应商而有意设置的排他性条款,结合前后参数功能的要求及描述,显然是个别投标人及厂商人员串通相关人员,进行利益勾结指定“希沃”品牌作为唯一中标品牌。2、此条参数描述与希沃检测报告完全一致,(详见检测报告截图)。我们理解功能描述可能存在通用话术,但高度雷同显然不是巧合,具有严重的排他性、指向性。
答:能满足该技术参数要求的有且不限于以下品牌:希沃、鑫城、视隆等,故招标文件设置不具有倾向性、限制性、排他性,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质疑事项六”不作更改。
(1)品牌:鑫城
(2)品牌:视隆
5、投标人质疑内容七:品目2.5:交互智能平板,参数要求:“11. 整机无需外接无线网卡,在Windows系统下可实现Wi-Fi无线上网连接、AP无线热点发射和BT蓝牙连接功能。Wi-Fi和AP热点工作距离≥12m。Wi-Fi及AP热点支持频段2.4GHz/5GHz,Wi-Fi制式支持IEEE 802.11 a/b/g/n/ac/ax;支持版本Wi-Fi6。(需提供国家认可的具备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识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事实依据:目前招标文件中的描述与希沃检测报告内容相符(详见检测报告截图),属于希沃一系列控标参数中的一项,显然是个别投标人及厂商人员串通相关人员,进行利益勾结指定“希沃”品牌作为唯一中标品牌。具有严重的排他性、指向性。
截图一
截图二
答:能满足该技术参数要求的有且不限于以下品牌:希沃、鑫城、视隆等,故招标文件设置不具有倾向性、限制性、排他性,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质疑事项七”不作更改。
(1)品牌:鑫城
(2)品牌:视隆
6、投标人质疑内容八:品目2.5:交互智能平板,参数要求:“9. 整机支持色彩空间可选,包含标准模式和sRGB模式,在sRGB模式下可做到高色准△E≤1.5(需提供国家认可的具备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识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 。”事实依据:上述参数描述仅希沃独有,且参数与希沃检测报告内容完全一致。检测报告证明如下(详见检测报告截图)。不同厂家的检测维度均不相同,具备该参数要求的厂家众多,但是满足参数同时具有检测报告的厂家都为希沃及其围标品牌(如惠州市鑫城光电有限公司和佛山视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显然个别投标人及厂商人员串通相关人员,进行利益勾结指定“希沃”品牌作为唯一中标品牌。具有严重的排他性、指向性。
答:能满足该技术参数要求的有且不限于以下品牌:希沃、鑫城、视隆等;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均未发现广州视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鑫城广电有限公司、佛山视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司法判决及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情况,也未发现该三名潜在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的行为。故招标文件设置不具有倾向性、限制性、排他性,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质疑事项八”不作更改。
(1)品牌:鑫城
(2)品牌:视隆
7、投标人质疑内容九:品目2.5:交互智能平板,参数要求“16. 整机具备智能手势识别功能,在任意信号源通道下可识别五指上、下、左、右方向手势,五指画O、画~、左右晃动、缩/放方向手势滑动并调用相应功能,支持将各手势滑动方向自定义设置为无操作、熄屏、批注、桌面、半屏模式。”事实依据:对于手势识别的功能,每个厂家都会有不同的便捷设计,但上述手势仅希沃独有,尤其五指画圈、画波浪,请问有任何的理论依据来证明它对于教学是简单便捷的吗?为何一定要这样要求?!显然这是在为希沃中标做准备,所有实现方式与希沃检测报告的实现方式一模一样,证明如下(详见检测报告截图),我们可以理解相关功能描述有相同话术,但该功能的实现方式与希沃完全一致,属于希沃一系列控标参数中的一项,显然是个别投标人及厂商人员串通相关人员,进行利益勾结指定“希沃”品牌作为唯一中标品牌。具有严重的排他性、指向性。
答:能满足该技术参数要求的有且不限于以下品牌:希沃、鑫城、视隆等,故招标文件设置不具有倾向性、限制性、排他性,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质疑事项九”不作更改。
(1)品牌:鑫城
(2)品牌:视隆
(二)补充通知
1、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由原定的“2022年7月5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修改为“2022年7月8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招标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招标代理: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