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电动自行车车证件制作UV墨水耗材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1、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电动自行车车证件制作UV墨水耗材采购项目”(采购编号:CECOM-2023-BD02-0206/SZYZ-GKCS-Z20230301)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2、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电动自行车证件制作项目耗材UV墨水。需求概况见下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度预计 采购量 |
不含税单价 (元) |
本项不含税小计(元) |
1 |
UV墨水 |
瓶 |
417 |
1150.44 |
479733.48 |
合计:479733.48元(不含税)/年,542098.83元(含税)/年 |
注;本次拟将预算1150.44元/瓶(不含税)设置为该采购项目单价最高限价,预算479733.48元/年(不含税)设置为该采购项目总价最高限价。
3、成交数量:1家。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服务期:2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标段划分(分包)方案: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8、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参加本次响应。
注:同一制造商只允许授权一家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响应:若制造商与具有该制造商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响应,则只接受制造商的响应:授权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的授权文件。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等,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在上述网站无法查询,则提供书面声明函)。资格审查时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供应商须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5)供应商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6)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供应商与邮政有投资关系或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9、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2)供应商注册:供应商登录“CEC中国电子采购平台”注册。
网址https://www.cec-ec.com.cn
购买采购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审批通过)--购买招标文件—填写订单信息—(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参照页面右下角“供应商操作指南”)
(3)支付(方式):
1.电汇购买:完成“注册”后,以“电汇”方式支付并上传电汇底单(不接受个人名义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2.现金购买:完成“注册”后,现场以“现金”方式支付,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购买现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4层标书发售处)。
3.网上在线支付购买:完成“注册”后,按“网上在线支付”--提交--个人/企业账户付款--网上支付--进入银联电子支付页面完成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银行卡应具备银联、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注:说明
①请在汇款附言上注明采购编号。
②标书款发票:开具增值税发票以贵司注册时填写企业信息为准。
③务必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前在“CEC中国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报价保证金相关信息填写。
(4)购买采购文件的时间:
时间: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3月29日,每天8:00-12:00,13:30-16:30。
(5)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刘亚杰
邮箱:liuyajie@ce-com.cn
联系电话:15230529879、01052200340
(6)客服电话:010-89178317
客服邮箱:service1@ebidding.com.cn
10、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3日14: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3年4月3日14:00-14:30(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9023号国通大厦会议室。
(3)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
(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11、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代理机构只接受供应商在磋商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12、发布公告的媒体: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邮政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3、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
项目联系人:马先生,谭先生,黄女士
电 话:18612986725,15313110882,15986533527
银行信息(适用于购买采购文件、递交保证金等):
开户名称: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账 号:344171055868
电子邮件:winston@ce-com.cn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详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9023号国通大厦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755-83882891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代理机构: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