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宣传资料制作服务项目(重1)谈判公告(2024-JQ31-F3001)
金额
40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8/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q31-f3001
预算金额4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余工0773-282919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我单位现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各供应商参加谈判报价。
一、项目名称:宣传资料制作服务项目(重1)
二、项目编号:2024-JQ31-F3001 三、项目概况: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无。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注:为逐步推广应用电子招投标系统,请有意愿参与相关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登录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站:118.64.254.72)进行注册,并申领数字身份证书。凡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通过供应商管理系统注册,实行“凡采必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注册(http://www.plap.mil.cn/),递交投标文件时携带完成注册的证明材料,最终以采购机构查询为准。未完成注册的投标供应商,采购机构将拒收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08月23日
至
2024年08月29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5:00
至
17:3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建设大厦南楼15楼)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08月30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8月30日 09:30
(三)投标地点:
(四)提交方式: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30日 09:30
(二)开标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 桂林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十三、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余工
联系电话:0773-2829198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 桂林市
详细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建设大厦南楼15楼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73-2086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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