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赤岗村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庭院管理服务合同公告
金额
225.71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2/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202205160044-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赤岗村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金科智慧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庭院管理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205160044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5-01 —— 2026-04-30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曙光中路393号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8809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如无扣款,甲方30 天内全额支付上季度合同款项;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8809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如无扣款,甲方30 天内全额支付上季度合同款项;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8809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如无扣款,甲方30 天内全额支付上季度合同款项;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8809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如无扣款,甲方30 天内全额支付上季度合同款项;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8809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如无扣款,甲方30 天内全额支付上季度合同款项;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8809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如无扣款,甲方30 天内全额支付上季度合同款项; 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8809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如无扣款,甲方30 天内全额支付上季度合同款项; 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8809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如无扣款,甲方30 天内全额支付上季度合同款项; 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8809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如无扣款,甲方30 天内全额支付上季度合同款项; 第1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8809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如无扣款,甲方30 天内全额支付上季度合同款项; 第1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8809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如无扣款,甲方30 天内全额支付上季度合同款项; 第1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8809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7,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如无扣款,甲方30 天内全额支付上季度合同款项;,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鲤鱼池支行(金科智慧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0001063800050201165)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长沙市赤岗村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位于:长沙市曙光中路393号,本项目占地面积3.125公顷,总建筑面积38.520平方米,房屋20栋,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一、卫生保洁服务 1、办公楼
2、公共场所及道路
二、绿化维护管理服务 1、绿植质量管理标准
2、树木养护质量管理标准
3、植物防冻管理工作
三、水电及基础设施维修服务 1、维修工作标准
2、维修工作内容与效果
备注:1、零星维修工作需24小时在岗,所有维修材料需报请采购单位审核进行维修材料申购,按相关程序批准维修。 四、安保服务 1、门岗。1)、形象岗须在驻点区上下班高峰期实行站岗跨立执勤,普通岗须起立执勤(半小时)。2)、对外来走访的人员、车辆检查登记后方可进入或放行。3)、对可疑人员或应急情况,及时汇报,启动应急预案。 2、巡逻岗。按照规定时间、巡逻路线认真检查,严谨填写巡逻记录。认真查看公共设施设备有无损坏,注意有无漏水、漏气、漏电、漏油等情况发生。注意有无可疑人员出入等危及客户区安全的异常情况。对出入车辆进行实时引导,防止剐碰,停放做到合理,友善提醒客户关好门窗,注意带走贵重物品。负责巡查院内消防安全和应急情况。 3、监控岗。监控中心发现火警、燃气泄漏、突发情况等报警信号立即向值日班长及巡逻人员报告具体方位。对监控到的可疑情况,及时通知巡逻人员进行跟踪,确保小区的治安稳定。对业主拨打到监控中心电话,热情接听,耐心地解答。 4、保安员上岗制度 (1)服务宗旨:“安全第一、服务热情”,接电话先说“您好”,做到“请”字开头,“谢”字不离口,竭力提供高效、准确、礼貌的服务。 (2)上岗准备:上岗前严禁喝酒,统一着装并佩戴胸号;不留长发、指甲;注意仪容、着装整洁。 (3)岗位要求:门岗按要求清查车辆,对外来人员的证件进行核查才能放行;礼仪岗坚守岗位,以军姿规范自己;巡逻岗按要求保证巡视次数,不漏点;监控岗做到监控设备每天一查;安全员做到安保重点部位每天一查,安保配置一周一查,消防器材每月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并记录在册。 (4)岗位落实:上岗时严禁玩游戏和干其他私活;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溜岗、不串岗、不睡岗。 (5)检查制度:外来人员进入时,值班保安做到“询问、登记、确认”,车辆出入实行“一车一卡”制,进出必须要有卡,安保员引导车主到停车位,提醒车主关好门窗,贵重物品随时携带。 5.安保管理 (1)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应急队(所领导+公司领导、各部门负责人、保安队伍)。项目经理任组长,其他部门负责人任成员。下设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整个所区的安全管理。 (2)监控中心管理:负责人监控室的管理,配备监控员值守,负责整个所区的安全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联系巡逻保安员进行处置,做好监控值班日志。 (3)岗亭保洁:保安岗亭及周边区域定期卫生清扫,岗亭物品排放整洁。 (4)消防安全及车辆管理:负责庭院消防管理,做好消防宣传,落实消防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确保院内消防器材设施完好、有效,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检修,做好记录,及时报修。加强车辆停放管理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发现电动车违规充电及时制止。负责小区住户的车辆(按电动车)登记管理,充电设施安全管理,做好进出小区车辆的停放引导管理。 (5)宠物管理:加强院内宠物管理,遵守《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不得携带犬只进入老干部休息区和绿植带等禁入场所。 (6)疫情管理:负责小区疫情防控管理,落实好各项措施,做好突发情况的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 五、其他服务 1、住户房屋装修管理:院内私房装修先报备,填写报备表,对装修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负责全流程管理。 2、住户房屋信息管理:对出租房屋做到信息清、底数明、居住人员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每季度向采购单位报告居住人员详细情况。 3、医疗室氧气房及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按照卫健部门要求做好登记,做好消毒保洁工作。 4、协助采购单位工作开展。负责庭院报刊杂志收发,给行动不便老干部送物质上楼,遇到生病就医提供打急救电话、搀扶下楼等服务。配合协助采购单位开展院内大型活动。 六、人员要求: 总人数不少于15人,其中物业经理1名,综合员1名,保洁员5人,绿化人员1人,门岗4人,院内消防巡查及监控室管理人员1人,水电工程人员2人。 七、服务周期:36个月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配合乙方开展物业管理工作。 2、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监督使用人遵守。 3、审定乙方提交的物业管理月度、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乙方实施。 4、有权对乙方的服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一年至少进行两次服务项目的满意度测评。 5、有权要求乙方对违反服务承诺的事项进行限期整改;有权要求乙方采纳甲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有权对乙方不称职的人员提出撤换。 6、免费提供现有条件的物业管理用房。 7、甲方在乙方进场后的3天内与乙方办理承接查验手续,移交相关的物业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物业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具体移交情况以项目现场实际为准。 8、项目的考核实施细则按照附件1考核办法规定执行,甲乙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完善。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及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10、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物业服务费。 11、甲方工作需要乙方配合,甲方有义务将具体事项、要求及时告知乙方,以便乙方工作安排、布置; 12、乙方管理服务过程中遇到重大困难,甲方有协助的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得将物业服务项目转让给他人;未经甲方同意,也不得将项目分包给他人。 2、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物业实行专业、规范、高效的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招标文件及本合同规定,制定物业和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3、乙方及其员工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所在地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4、制定物业服务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并上墙公布。建立健全本项目的物业服务档案,及时记载有关变动情况。 5、制定物业管理年度工作计划、月度工作计划,并报送甲方管理科审定。 6、对管理范围内的物业和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7、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其管理范围内的全部公共财产,并接受甲方指定专业机构的移交审核。向甲方移交时,要确保各项设施的性能良好。 8、加强乙方员工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做好保密工作。 9、乙方有权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前提下制定内部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并予上墙公布,接受甲方监督。 10、乙方自主聘用工作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凡聘用人员发生的任何经济纠纷及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11、乙方有义务接受并落实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及整改意见; 12、乙方有义务对聘用员工进行岗前培训,明确其工作区域、职责及要求。 13、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员工,遵守甲方管理规定及有关规章制度,杜绝各种不良行为及各类事故的发生。 14、物业管理服务用房所产生的水电能耗由乙方承担。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结算方法: (1)服务期限内总价实行综合包干。 (2)按照附件1考核标准,全年每月平均得分须在80分以上(含80)。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包括完成本项目的成本、利润、人员福利、行政办公费、设置折旧费、服装费、清洁费、绿化养护费、管理费、税金等一切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付款方式: 付款人:长沙市赤岗村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银行转帐)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合同期内,每季度完成合同约定任务,经甲方管理科验收合格签字后次季度30天内支付上季度合同款项。 3、乙方须调派项目负责人在2023年4月20日前进驻并熟悉项目现场,与甲方沟通进场交接等具体工作,以确保顺利交接平稳过渡。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附件列表:
附件1:考核办法.doc 附件2: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工作考核表.do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