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太行山(邢台段)抗大文化核心展示区一期抗大陈列馆提升工程抗大桥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8/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i1301000075063561001g0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前峰1763888816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双达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双霞0311-8076190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名称: 太行山(邢台段)抗大文化核心展示区一期抗大陈列馆提升工程抗大桥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I1301000075063561001G02
招标内容:

太行山(邢台段)抗大文化核心展示区一期抗大陈列馆提升工程抗大桥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太行山(邢台段)抗大文化核心展示区一期抗大陈列馆提升工程抗大桥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已由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红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红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邢台市信都区浆水镇前南峪村。 2.1.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3亩,总建筑面积1900平方米。太行山(邢台段)抗大文化核心展示区一期抗大陈列馆提升工程抗大桥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主要建设抗大景观步行桥1号桥,1号桥梁分为上游、下游2座人行通道桥梁; 2 号桥梁为拓宽改造桥梁,位于前南峪村村口,与原有桥梁协调匹配,整体风格和老桥保持一致。 2.1.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5日历天;施工工期: 330日历天。 2.1.4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有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一标段:抗大景观步行桥1号桥,1号桥梁分为上游、下游2座人行通道桥梁;二标段: 2 号桥梁为拓宽改造桥梁,位于前南峪村村口,与原有桥梁协调匹配,整体风格和老桥保持一致。(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近3年(2021年-2023年)或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投标人需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本项目实行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2)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3)施工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2)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8-09 00:002024-08-15 23:59 (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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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8-29 09:0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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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受理单位:河北双达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311-80761908;方式: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提交。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红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电话:17638888161

电子邮箱:710799040@qq.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
太行山(邢台段)抗大文化核心展示区一期抗大陈列馆提升工程抗大桥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二次)一标段投标人/供应商2000
太行山(邢台段)抗大文化核心展示区一期抗大陈列馆提升工程抗大桥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二次)二标段投标人/供应商10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红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双达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邢台市信都区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翟营北大街10号上东公寓23楼2315A
邮编:

0540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张前峰

联系人: 胡双霞
电话:

17638888161

电话: 0311-8076190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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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311-80761908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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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ebeishuangda@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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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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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石家庄裕华东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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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150782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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