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艺术研究所(天津市剧本创作中心、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金额
140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8/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天津市艺术研究所(天津市剧本创作中心、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天津市艺术研究所(天津市剧本创作中心、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3年08月至2023年09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天津市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 现将天津市艺术研究所(天津市剧本创作中心、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023年08月至2023年09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 采购时间 |
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 备注 |
1 | 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国家级传承人记录(中央专款) | 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国家级传承人记录工作根据文旅部《关于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的通知》(文非遗函﹝2015﹞318号)要求,每年度对70岁左右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进行影像采集,该项目有明确的技术要求和工作规范。本年度,天津市有4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列入,涉及人籍薇(梅花大鼓)、郝秀洁(西河大鼓)、马卫东(益德成闻药制作技艺制作技艺)、高强(隆顺榕卫药制作技艺)。天津市艺术研究所(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负责项目的落实,其目标是利用数字多媒体等现代化技术手段,全面、真实、系统地记录代表性传承人掌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和精湛技艺,为后人传承、研究、宣传、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留下宝贵资料。采购标要满足前期深入调研考据和资料搜集复制工作,影像记录包括:“口述片”“项目教学片”“项目实践片”“综述片”及工作卷宗。达到验收标准并通过文旅部非遗司对于项目的验收与结项审核,保证记录对象与成果使用的安全性。 | 140 | 2023-09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天津市艺术研究所(天津市剧本创作中心、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023年0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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