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雄安建设有限公司万华公安生态板项目部自购物资
(钢构件、镀锌檩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22G-WHGA-WZ-2018-002
1.招标条件及依据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公安县建设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万华禾香板业(公安县)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人为中铁雄安建设有限公司万华公安生态板项目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钢构件、镀锌檩条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5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局设物〔2016〕121号);
1.2.6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青吉工业园内,工程生产区建构筑物形式主要是钢结构为主,主要包括贴面车间、成品库、主车间、原料棚、厂区道路及给排水、消防、设备基础等;工作范围包含施工、材料采购、竣工和保修的全部相关施工过程。
2.2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四: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钢构件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
3.1.2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
3.1.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需提供2015-2017年连续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具有近3年(2015-2017年(要求每年均有))的省部级以上检测、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工厂装车保护成品措施;
3.1.5供货业绩要求:近3年内(2015-2017年(要求每年均有))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3.1.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甲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招标单位罚期内的投标人;
3.1.7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6%);
②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有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3.1.8投标人在各项招标活动中无行贿等违法记录。
3.2 镀锌檩条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
3.2.2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
3.2.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人民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需提供2015-2017年连续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2.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具有近3年(2015-2017年(要求每年均有))的省部级以上检测、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装车保护成品措施;
3.2.5供货业绩要求:近3年内(2015-2017年(要求每年均有))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3.2.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甲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招标单位罚期内的投标人;
3.2.7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6%);
②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有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3.2.8投标人在各项招标活动中无行贿等违法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7日至2018年11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将单位授权委托书和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开票信息、身份证复印件、投标申请表及标书款电汇底单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标书购买联系人邮箱,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杨小琴(010-68631870 13620612470 邮箱:crccwz@163.com)。
4.2本次购买招标文件采用银行电汇,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所购置包件款电汇(不接受现金、信汇、个人汇款等方式,仅接受普通银行电汇和网汇)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相关汇款单据或页面内容中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
4.3招标文件均为电子版出售,若需纸质文件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汇款和邮购通知后,立即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但不对邮寄过程中的迟误或遗失负责。
开户名称:北京中铁天瑞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永定路支行
账 号:3233 5694 6546
4.4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11月27日上午08:30-09:3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27日上午09:30,地点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35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
6.1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7日上午9:30。
6.2开标地点: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35号)
7. 发布公告的方式
本次招标公告在CRCC商城(http://www.crccbuy.com)与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与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http://ecm.crcc.cn)共同发布。
8. 投标保证金
8.1本次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按如下金额递交:本包件为伍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汇入本次招标的资金账户(不接受现金),并将汇款底单注明公司名称盖章扫描发送招标代理机构邮箱(邮箱:crccwz@163.com),过期视为放弃投标。
8.2投标保证金在本次投标后按规定退还。
9. 招标代理服务费 (根据实际填写)
本次招标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雄安建设有限公司万华公安生态板项目部
地 址: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青吉工业园青吉路中铁雄安建设有限公司公安万华项目部
联系人:吕嘉兴 13810784675
庞 伟 18833223383
电子邮件:239530645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铁天瑞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院1号楼A2座203室
联系人及电话:李龙超 18519393967
电子邮件:248151782@qq.com
标书购买联系人:杨小琴(010-68631870 13620612470邮箱:crccwz@163.com)
保证金退还联系人:霍文婷(010-68631690 邮箱:371259760@qq.com)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一:投标申请表 投标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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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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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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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填写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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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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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名称 |
包 件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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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授权委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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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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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办公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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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阅读和理解了贵单位招标公告后,认为我单位符合招标公告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在此特向贵方提出参与招标编号——,包件号——的投标报名。 特此申请,本投标单位有关信息如上。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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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开票信息表
开票信息表
公司名称(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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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国税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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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登记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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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电话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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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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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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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备注 |
请严格按照以上信息填写!
附件三: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表
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表
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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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收款单位/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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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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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行号 |
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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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
RMB: (大写:人民币 ) |
保证金类别 |
□电汇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附件四:招标公告附表
招标公告附表
项目名称:中铁雄安建设有限公司万华公安生态板项目部 招标编号:CR22G-WHGA-WZ-2018-002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定数量 |
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计划 交货期 |
交货 地点 |
收货人 |
GGJ-01 |
钢构件 |
主构件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吨 |
2734.67 |
详见招标公告 |
2000 |
2018年12月至工程结束 |
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青吉工业园青吉路 |
项目部指定人员 |
屋面次构件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吨 |
155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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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面次构件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吨 |
381.4 |
|||||||
DXLT-01 |
镀锌檩条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吨 |
1313.03 |
2000 |
2018年12月至工程结束 |
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青吉工业园青吉路 |
项目部指定人员 |
注:1、上表的数量为暂定数量,中标后以施工进度及实际需求数量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