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安创谷科技园二期深空探测实验室项目智能化深化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服务澄清答疑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at51054400350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安徽中安创谷科技园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0551-6373628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各供应商:
现对中安创谷科技园二期深空探测实验室项目智能化深化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编号:24AT51054400350)询比文件内容进行澄清答疑,具体如下:
1、疑问:本项目资格要求中提到响应文件中需要提供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工程监理),且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因考虑到保密的相关规定,涉密资质不适合在网上操作上传,故建议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更改为线下纸质标书递交,更为符合保密规定。
答:按原询比文件规定执行。本项目采购形式不涉及保密内容,且招标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同样符合保密要求。
2、疑问:本项目询比文件采购需求项目概况内容为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内容,而评分标准供应商业绩及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均为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房屋建筑类),建议:(1)供应商业绩评分标准更改为: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每具有1个投资额5000万及以上业绩或合同金额50万元(含)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或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类监理业绩得2.5分,满分10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竣工验收报告。若合同中未清楚的反映业绩评审因素,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评分标准更改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一个投资额5000万及以上业绩或合同金额50万元(含)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或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类监理业绩得5分,满分10分。
注:(1)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及竣工验收报告,若合同中未清楚的反映业绩评审因素,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2)与供应商业绩可重复。
答:按原询比文件规定执行。公共建筑智能化或信息化工程监理业绩均满足要求。
3、疑问:本项目评分标准供应商业绩及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提供合同金额50万元(含)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询比文件第七章第二项招标范围为该项目智能化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进行监理,请问智能化或信息化工程监理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答:公共建筑智能化或信息化工程监理业绩均满足要求。
4、疑问:询比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四、响应表中,备注2供应商应对照询比文件技术规格和要求,在“技术条款响应/偏离表”中逐条应答,表明拟供服务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和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应答时应进行详细描述,如仅在响应栏填“响应”或未填写或复制(包括复制全部或部分技术要求)询比文件技术要求的,包括有选择性的技术响应均可能导致响应无效;请问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和要求在询比文件中未明确体现,我公司应如何对其进行实质性响应,还是询比文件第七章采购需求中的“四、对投标人的要求”章节就是“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和要求”。
答:“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和要求”为询比文件第七章 采购需求中表述的全部内容,供应商针对询比文件第七章采购需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如无偏离可不填写,默认视为响应全部要求。如有正偏离或负偏离,须在响应表中逐条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内容,未填写部分默认视为响应询比文件要求。
本澄清/答疑未尽事宜,仍按照原询比文件规定执行。
注:此澄清/答疑视同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询比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顺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请供应商及时下载/查收;需供应商书面回执且未及时主动回执的,视作其已收悉本澄清/答疑。
联系方式
单位: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508室
项目联系人:李工、王工
电话:0551-63736287、63735965
采购人:安徽中安创谷科技园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2日
附件:
澄清修改内容.pdf
现对中安创谷科技园二期深空探测实验室项目智能化深化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编号:24AT51054400350)询比文件内容进行澄清答疑,具体如下:
1、疑问:本项目资格要求中提到响应文件中需要提供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工程监理),且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因考虑到保密的相关规定,涉密资质不适合在网上操作上传,故建议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更改为线下纸质标书递交,更为符合保密规定。
答:按原询比文件规定执行。本项目采购形式不涉及保密内容,且招标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同样符合保密要求。
2、疑问:本项目询比文件采购需求项目概况内容为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内容,而评分标准供应商业绩及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均为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房屋建筑类),建议:(1)供应商业绩评分标准更改为: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每具有1个投资额5000万及以上业绩或合同金额50万元(含)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或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类监理业绩得2.5分,满分10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竣工验收报告。若合同中未清楚的反映业绩评审因素,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评分标准更改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一个投资额5000万及以上业绩或合同金额50万元(含)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或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类监理业绩得5分,满分10分。
注:(1)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及竣工验收报告,若合同中未清楚的反映业绩评审因素,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2)与供应商业绩可重复。
答:按原询比文件规定执行。公共建筑智能化或信息化工程监理业绩均满足要求。
3、疑问:本项目评分标准供应商业绩及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提供合同金额50万元(含)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询比文件第七章第二项招标范围为该项目智能化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进行监理,请问智能化或信息化工程监理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答:公共建筑智能化或信息化工程监理业绩均满足要求。
4、疑问:询比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四、响应表中,备注2供应商应对照询比文件技术规格和要求,在“技术条款响应/偏离表”中逐条应答,表明拟供服务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和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应答时应进行详细描述,如仅在响应栏填“响应”或未填写或复制(包括复制全部或部分技术要求)询比文件技术要求的,包括有选择性的技术响应均可能导致响应无效;请问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和要求在询比文件中未明确体现,我公司应如何对其进行实质性响应,还是询比文件第七章采购需求中的“四、对投标人的要求”章节就是“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和要求”。
答:“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和要求”为询比文件第七章 采购需求中表述的全部内容,供应商针对询比文件第七章采购需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如无偏离可不填写,默认视为响应全部要求。如有正偏离或负偏离,须在响应表中逐条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内容,未填写部分默认视为响应询比文件要求。
本澄清/答疑未尽事宜,仍按照原询比文件规定执行。
注:此澄清/答疑视同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询比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顺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请供应商及时下载/查收;需供应商书面回执且未及时主动回执的,视作其已收悉本澄清/答疑。
联系方式
单位: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508室
项目联系人:李工、王工
电话:0551-63736287、63735965
采购人:安徽中安创谷科技园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2日
附件:
澄清修改内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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