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香溪河流域咸水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一期于2024年8月27日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9月23日8时30分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 ,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4年9月23日17时30分至2024年9月26日17时30分。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1.招标人:兴山县水利工程移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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