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11.56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nysd2023-zrhj-015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佛山高明东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昌庆冯
招标代理机构中瑞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秦工15914341603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11.56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项目编号
DNYSD2023-ZRHJ-015
标段/包名称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11.56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标段/包编号
DNYSD2023-ZRHJ-015
有效起始日期
2023-11-08
有效截止日期
2023-11-28
公告附件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11.56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原盖章).pdf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11.56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NYSD2023-ZRHJ-01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11.56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佛山高明东投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11.56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建设单位:佛山高明东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14.61845MW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11.56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工业园恒昌路19号,项目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2.84°,北纬22.97°。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西门靠近恒昌路,创新大道横穿富湾工业园,厂区中心距S362荷富路直线距离约1.1公里,距G9411莞佛高速直线距离约1.5公里。
本项目充分利用佛山照明高明分公司共13栋建筑约136854㎡开发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11.56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拟设计安装26579块550Wp高效单晶硅光伏电池组件,本项目直流侧装机容量为14.61845MW,交流侧装机容量为11.56MW。本项目拟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上网模式,采用10kV电压等级并网,共2个并网接入点以2回10kV电缆线路就近接入到周边10kV配电网。
本方案25年总发电量约为34503.79万kWh,预计首年发电量可达1479.81万kWh,25 年年平均发电量约1380.15万kWh。
2.3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
2.4计划工期:2024年3月15日完成所有工作,实现全部并网发电。
2.5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含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技术规范书的编制等设计工作;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其他工程的采购与施工;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支架、逆变器、电缆、接地、升压站变配电设备、控制保护设备、其他设备、10kV接入系统等所需的全部设备及材料,以及设备材料的运输、卸车、仓储保管、二次搬运及安装。整个项目的土建施工、机电安装、供电、结构评估及加固、换瓦等,以及办理各种检测、试验、调试、校验、联调、试运行、整体工程的验收(防雷接地检测、消防工程及配合验收等)、性能试验(并网首年做光伏电站系统效率、组件EL检测等内容符合电网要求)、【240】小时试运行的技术支持、质保期服务、保险、售后服务、人员培训、消缺等全过程工作;配合接入电网等所有手续的办理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并网。在合同规定的工期要求内,完成所有工作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
光伏组件采取甲供的方式,EPC总承包价格中不包含组件价格,但承包人承包范围包含组件的卸车、仓储保管、二次搬运及安装,费用均在安装费中计价。
承包人应自行解决施工期间所有临建设施场所的选址及施工用电配置工作,包括材料堆放加工场地、生活办公生产等临时占地及建设,并自行办理临建所需的各项手续,相关风险自行承担,承包人不能以此作为影响整体施工进度的理由。承包人必须配备专职协调人员与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工作沟通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处理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阻工问题。以上所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工程报价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为了加强质量控制,承包人采购的主要设备材料应从《设备材料采购短名单》中择优选择,不在《设备材料采购短名单》中的,承包人需要采购该设备,需经发包人审批后方可采购。
承包方式:单位瓦固定单价承包。
特别说明:承包人应结合现场客观条件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对可研阶段方案优化设计,探讨建筑与光伏一体化的设计方案的可行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法人,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投标人声明》原件并对应加盖各自公章)。
3.3投标人或者两个单位以内的联合体(施工方牵头)必须同时满足以下A和B要求:
A、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或变电工程或送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施工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需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注: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5投标方(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成员)在近3年内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属投标人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的情况;没有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3.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的人员为:应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3.7投标人拟派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3.8近年财务状况:提供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成员近3年(2020至2022年度)财务状况[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3年(2020至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9纳税信用等级:2022年纳税信用等级B级及以上(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3.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有上述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成员单位为牵头人,且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人员为牵头人正式员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安全员不为同一人,且投标登记时所提供的人员须与投标时一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1月8日~2023年11月28日。
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23年11月8日
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23年11月14日
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4.2 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港口大道321号顶好大厦612室,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购买招标文件时所有复印件每页须加盖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国家规定可以二维码查询真伪的除外),如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的复印件与原件不符,则不予投标登记。
投标登记资料一式一份,且投标人应编制登记资料的封面、目录并装订成册:
(1)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来投标登记的,则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施工方)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为独立体投标,则无需提供,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4.4 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投标登记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投标登记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投标登记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投标登记。
(2)依法重新招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 14时00分~14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9日 14时30 分,地点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港口大道321号顶好大厦611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和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gdycy.com/)上发布。
7.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方式: 现场开标。
开标时间: 2023年11月29日14:30。
开标地点: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港口大道321号顶好大厦611室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监督部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高明东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中瑞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勤天汇11栋604 |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港口大道321号顶好大厦6楼 |
联系人:昌庆冯 | 联系人:秦工 |
电话:15197745387 | 电话:15914341603 |
电子邮件:723886392@qq.com | 电子邮件:qin202200@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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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联合体牵头人(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姓名)系联合体成员(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共同授权委托(姓名) 为联合体唯一代理人,参加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开标、评标、进行合同谈判、签订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们均予以承认。代理人的签名真迹如本授权委托书末尾所示。
代理人无权将代理权转委托。特此委托。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 (盖章) 投标人(联合体成员):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手机):
法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贴于此处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独立体投标)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 为代理人,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开标、评标、进行合同谈判、签订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们均予以承认。代理人的签名真迹如本授权委托书末尾所示。
代理人无权将代理权转委托。特此委托。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手机):
法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贴于此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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