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孝肃路院区4号楼一层消化内科病房墙面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0/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c-aq-w2024-128
预算金额35.67万元
招标联系人程老师0556-5865310
招标代理机构安庆市皖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江月年0556-5991160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孝肃路院区4号楼一层消化内科病房墙面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孝肃路院区4号楼一层消化内科病房墙面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GC-AQ-W2024-128

招标人 

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表:程老师

电话:0556-5865310

最高限价 

356705.84元 

代理机构 

 安庆市皖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52号五楼 

联系方式:0556-599116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合理价格竞争法 

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17日9时00分 

计划工期 

30日历天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第一中标 

候选人 

  称 

安徽虹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资质;

投标工期

30日历天

  址 

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中国宜秀科创小镇C04-1003

投标价(元) 

318245.78元

项目负责人 

孙华美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234222214402

技术负责人 

闻可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第二中标 

候选人 

  称

安徽旭正建设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资质;  

投标工期

30日历天

  址 

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迎宾东路111号太昕

广场2幢11楼1102室

投标价(元) 

319686.46元

项目负责人 

汪赛丽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234232309147

技术负责人 

邓雪梅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第三中标 

候选人 

  称 

安庆友邦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资质;

投标工期

30日历天

  址 

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清河乡清河东大街 070

投标价(元) 

 319717.31元

项目负责人

余世林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234212103208

技术负责人

徐萍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1日17时30分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皖宜专区(https://wanyi.etrading.c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江月年,联系电话:0556-5991160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556-5865190)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皖宜专区(https://wanyi.etrading.c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