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紧扣第三届中非经贸博览会“共谋发展,共享未来”的主题,按照全方位、多渠道、立体化的氛围营造要求,推广绿色理念,办好绿色会展,省市联动,区县(市)合力,在主(分)会场、城市干道、入住酒店、交通枢纽等重要点位设置中非经贸博览会主题形象标识,在城市中心、公益LED屏、地铁车站等人流密集区域滚动播放中非经贸博览会宣传片,为搭建地方和企业对非经贸合作新窗口,推动中非经贸合作高质量发展营造浓厚氛围。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1、主会场氛围营造。主要包括:光达地铁站出入口桁架+喷绘;光达地铁站外出入口形象宣传造型;融创地下通道PVC板UV打印形象墙。
2、分会场氛围营造。主要包括:高桥大市场一街、高桥大市场二街等市场内氛围布置;
3、入住酒店氛围营造。含三景韦尔斯利大酒店、省委九所、蓉园宾馆、湖南宾馆、融创施柏阁、施柏阁大观、隆华酒店、融城花园酒店、湖南圣爵菲斯大酒店、宜必思酒店、诺富特大酒店、西雅温德姆大酒店、怡程酒店等13家入住酒店。主要包括:在重宾、外宾入住酒店外醒目位置设置主题标识造型;在入住酒店内布置主视觉宣传背景墙及指引标牌;在入住酒店入口LED屏不间断播放宣传标语;入住酒店至主会场摆渡车身张贴主题标识;其他非大会统一接待酒店设置主题背景墙及指引牌。
4、城市氛围营造。机场及高铁南站氛围营造:机场广告投放地点及媒体形式为黄花机场环线立体结构字,T2到达层国内到达行李厅墙体灯箱1个,T2到达层内包柱灯箱东面8块,户外T2停车场 横式灯箱1个,T1到达层行李厅出口落地灯箱2个,T2候机楼出发大厅(值机岛上方)无边框灯箱,到达层、出发层双面灯箱8个,T1T2航站楼出发安检四块LED屏联播及停车场双面LED(由市政府协调);高铁南站主要是东广场主形象氛围,高架桥墩包柱,护栏广告、不锈钢广告栏、出站口服务台及显目位置设置高清车贴和引导指示牌等。
地铁氛围营造:在地铁一号线、二号线、四号线地铁车站及车厢内LED屏滚动播放中非经贸博览会主题宣传片(组委会协调市委宣传部安排免费播放,只需派人负责对接落实)。高速公路氛围营造:在机场高速收费站、三一大道长沙收费站、三一大道月湖公园段、长沙大道雨花收费站、岳麓大道长沙西收费站、李家塘收费站等各大高速公路入城口,共6块LED显示屏滚动播放中非经贸博览会主题宣传片(组委会协调相关单位安排播放,只需派人负责对接落实)。
5、其他氛围营造。隧道电子显示屏,在营盘路隧道、南湖路隧道和年嘉湖隧道共6块电子显示屏播放中非经贸博览会主题宣传标语(组委会协调市委宣传部安排免费播放,只需派人负责对接落实);市内过街天桥横幅广告,具体位置包括北二环中青路跨线天桥、星沙联络线天桥、长沙大道花候路跨线天桥、人民路立交桥、芙蓉路与解放路立交桥、八一路与车站路过街天桥和晚报大道跨线天桥共7条主要干道设置横幅宣传标语;政府机关广告:投放类型主要为网格布广告、喷绘广告、会旗、型材立牌、喷绘桁架,投放地点为省商务厅,长沙市委、市政府一楼大厅中央摆放背景墙。
注: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采购人可能对设置位置及设置数量做出一定调整,投标单位须密切配合采购人及时做出调整,同时所涉及的安全责任及安装点位协调均由供应商全部承担。(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第三届中国-非洲经贸博览会社会宣传方案。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2023年6月20日- 7月3日完成所有宣传工作。
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供应商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搭建及拆除等。
1.2供应商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会议结束相关设施拆除完毕。
1.3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安装调试
2.1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2项目安装施工及验收所需的所有材料均由供应商提供。
注意事项
1、本项目根据中标人报价及甲方核定的实际使用数量,据实结算。
2、经我办确认的中标单位,凭我办通知于3日内签订合约,如逾期未签,我办视其为自动弃权,按得分由高到低另行确定中标单位。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行政主管部门对验收过程进行认定,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本项目相关标准按照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或规范执行。
七、其他要求:
服务期限与付款方式
1.服务期限:2023年6月20日- 7月3日完成所有宣传工作。
2.付款方式
(1)付款人:长沙市会展工作管理办公室
(2)签署合同后1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余款在活动结束、验收合格后,根据中标人报价及甲方核定的实际使用数量,据实结算。
其他要求及说明
1、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经验丰富,业务能力水平突出的团队。同时,拟配团队中所有人员须全程参与工作,不得挂名参与投标。履约过程中发现执行人员与投标方案团队不一致,视为根本性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成交单位应明确一名现场主要负责人,负责与甲方联络工作事项等。其派遣的人员须接受采购人的管理,服从采购人安排的相关工作。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结算。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及需要,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应包括完成合同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人工、运输、租赁、管理、财务、培训、后续服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造假,取消其成交资格,所造成的的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
4、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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