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奎屯市中水替换地下水绿化供水工程-苗木移植及恢复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31.82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7/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DFTCS-2024003
预算金额131.82万元
招标联系人-15739026305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智达丰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坤1769652151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奎屯市中水替换地下水绿化供水工程-苗木移植及恢复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2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FTCS-2024003 

    项目名称:奎屯市中水替换地下水绿化供水工程-苗木移植及恢复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318257  

    最高限价(元):1318257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奎屯市中水替换地下水绿化供水工程-苗木移植及恢复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318257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对奎屯市中水替换地下水绿化供水工程长期占用和临时占用公园绿地内的苗木进行移植并恢复临时占用绿地的苗木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一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资质要求:①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承揽本项目能力的;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1日2024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2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8月12日 16: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供应商必须针对项目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并报价,投标文件均必须满足磋商文件制作等要求,否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2、如供应商中标,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与投标时加密电子版一致胶装完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3份(纸质版投标文件需带有电子签章及页码,一个正本两个副本)、未加密电子版(U盘)一份,用于存档。 3、中标单位按采购需求供货完成后应及时向采购人提交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采购人验收小组验收结束后中标单位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一份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原件,用于存档。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奎屯市水利服务站

地 址:阿勒泰街5号

联系方式:157390263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智达丰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奎屯市沙湾街281-41号

联系方式:17696521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坤

电 话:17696521512











附件信息:

  • 奎屯市中水替换地下水绿化供水工程-苗木移植及恢复.pdf

    419.5K

  • 奎屯市中水替换地下水绿化供水工程-苗木移植及恢复-清单.xlsx

    23.6K

  • 清单编制说明.doc

    1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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