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遂宁市灵泉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仁里片区HD17-13-01地块)及遂宁市灵泉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二期)(HD17-12-01地块以及HD17-08-02)遂宁市灵泉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仁里片区HD17-13-01地块)及遂宁市灵泉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二期)(HD17-12-01地块以及HD17-08-02)开发-建设-销售一体化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9/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08252922251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遂宁市灵泉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仁里片区HD17-13-01地块)及遂宁市灵泉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二期)(HD17-12-01地块以及HD17-08-02)合同公告
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
遂宁市灵泉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仁里片区HD17-13-01地块)及遂宁市灵泉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二期)(HD17-12-01地块以及HD17-08-02)遂宁市灵泉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仁里片区HD17-13-01地块)及遂宁市灵泉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二期)(HD17-12-01地块以及HD17-08-02)开发-建设-销售一体化项目河东新区仁里片区
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
遂宁市瑞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遂宁市河东新区香林北路243号08252922251
承包人名称承包人地址承包人电话
重庆黄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单位地址:重庆市忠县忠州街道州屏环路52号18382232799
签约合同价(元)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
0.00项目直接成本总价:29310.72万元(按项目暂定建筑面积 9.1197万平方米计算,直接成本单价为3214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4577.59万元);销售营销费总价:2490万元;给招标人净利润:333万元。
签约合同日期(施工、监理适用)计划开工日期计划交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2024年9月18日///
签约合同日期(勘察、设计、货物适用)计划开始日期计划完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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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承担的工作质量要求
完成遂宁市灵泉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仁里片区HD17-13-01地块)及遂宁市灵泉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二期)(HD17-12-01地块以及HD17-08-02)开发、建设、销售等所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负责本项目开发所需项目资本金的筹措,确保项目成功开发与建成交付。 (2)负责并实施项目产品定位、勘察设计、成本管理、工程建设、销售营销、竣工验收、物业交付、维修管理、项目财务核算、项目税收核算等工作。 (3)负责项目全过程建设管理及施工总承包(含材料、设备采购),按国家、省、市现行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进行工程施工及验收,直至项目移交(交钥匙)及业主入住、并负责工程保修等工作。 (4)负责项目规划审批、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产权交付、权证办理等跟项目相关所有报批报建手续的办理工作。 (5)负责项目整体经营销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广告策划、营销活动、渠道推广,按揭及网签合同等一切与项目销售相关的工作。 (6)负责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 (7)负责边坡治理、红线内场地平整及地上附着物清理。 (8)根据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须满足遂宁档案馆及招标人各类相关资料归档的要求,整理并分别完整移交档案馆和招标人,取得相应的移交证明书。 (9)除招标文件明确约定系招标人工作之外的其他与该项目开发建设、销售营销交付及保修的相关工作。(1)勘察、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2)工程质量要求:满足现行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规定,达到合格标准。符合工程质量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和办法等要求,并经有关部门各项验收合格。
承包人项目经理(施工适用)证件及证号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证件及证号
唐大东一级建造师,证号:渝1502006200800704周康群高级工程师职称证,证号:013101000101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监理、货物适用)证件及证号
勘察负责人:沈玉龙;设计负责人:康立昆勘察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AY235102254;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20151104969
项目描述1、项目建设规模:遂宁市河东仁里片区HD17-13-01地块和HD17-12-01地块以及HD17-08-02号3宗地块,地块面积分别为35.52亩、13.11亩、15.68亩,合计约64.31亩,土地性质为城镇住宅,使用年限70年(注:以上具体内容以土地使用权证和规划设计条件实际描述为准,最终完成的建设内容不得低于本项目《遂宁市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相关指标)。 2、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单位为:筑福(北京)城市更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双源地质勘查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海易鸿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重庆飞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备注(应至少注明是否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及不选择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理由)是第一中标候选人。
注:1.项目名称要详细填写,有标段(包)的,应详细到标段(包)。

2.承包人是联合体的,应扩展表格分别填写。例:

承包人名称承包人地址承包人电话
甲公司......
乙公司......
丙公司......

3.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是指除元(人民币)外的其他价格形式。如在某某标准下“下浮15%”等。签约合同价(元)应以阿拉伯数字填写。

4.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2015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20150915-9:00:00。

5.招标人如未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的,须在备注栏中填写理由。

6.发包人和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如有)在合同公告纸质文本上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并和电子文档一起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传的电子文档作公告正文,纸质文本作为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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