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阳珠江村镇银行营销物品集中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示
金额
95.5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1/12/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dl-2021-143.
预算金额95.5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志行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国控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田先生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安阳珠江村镇银行营销物品集中采购项目(二次)

2.采购编号:HNDL-2021-14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1月25日

5.评审日期:2021年12月6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单位

HNDL-2021-14

安阳珠江村镇银行营销物品集中采购项目(二次)

安阳市福到家食品有限公司

安阳市文峰区彰德路南段420号

955000

序号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1

安阳珠江村镇银行营销物品集中采购项目(二次)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三、评审专家名单

陈兴恒、吴宝安、刘志行(采购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改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计取,由中标(成交)投标人支付。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项目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 购 人: 安阳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阳市兴泰路东方名苑小区北排13号楼1-2层1号和3号

联 系 人: 刘志行

联系方式:15896848999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国控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安阳市文峰区中华路碧桂园·天汇写字楼9号楼2012

联 系 人:田先生

联 系 方 式:0372-215017816627250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先生

联 系 方 式:0372-2150178166272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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