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安阳珠江村镇银行营销物品集中采购项目(二次)
2.采购编号:HNDL-2021-14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1月25日
5.评审日期:2021年12月6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HNDL-2021-14 | 安阳珠江村镇银行营销物品集中采购项目(二次) | 安阳市福到家食品有限公司 | 安阳市文峰区彰德路南段420号 | 9550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
1 | 安阳珠江村镇银行营销物品集中采购项目(二次) | 详见响应文件 | 详见响应文件 | 详见响应文件 |
三、评审专家名单
陈兴恒、吴宝安、刘志行(采购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改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计取,由中标(成交)投标人支付。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项目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 购 人: 安阳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阳市兴泰路东方名苑小区北排13号楼1-2层1号和3号
联 系 人: 刘志行
联系方式:15896848999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国控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安阳市文峰区中华路碧桂园·天汇写字楼9号楼2012
联 系 人:田先生
联 系 方 式:0372-215017816627250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先生
联 系 方 式:0372-2150178166272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