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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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诉讼材料智能收转系统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诉讼材料智能收转系统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采购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诉讼材料智能收转系统项目,拟邀请航天国政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公司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聚源中路12号院9号楼401室)参加单一来源谈判,并就该项目采购方式向社会潜在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货物清单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项目预算金额(元)

1

诉讼材料智能收转系统

1

“拒绝进口”

34

注:备注栏注明“拒绝进口”的产品不接受投标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注明“接受进口”的产品允许投标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但不排斥国内产品。

二、技术、功能需求

(一)当事人自助提交。当事人可通过该设备将拟提交的材料自助投柜,收件人(我院工作人员)收到短信,凭人脸识别、授权之工作证或验证码取件;

(二)向当事人送达模式。我院工作人员有纸质诉讼材料需转交当事人、代理人的,可直接将材料投柜并注明当事人手机号码,当事人到场刷身份证、输入手机短信验证码即可开柜取件;

(三)内部流转模式。诉讼服务人员收件后需内部流转的,或者我院工作人员需内部流转给其他工作人员的,可通过内部流转模式录入收件人信息并投柜,收件人凭人脸识别、工作证或者短信验证码取件。

(四)系统容量要求:系统应能容纳同时接收材料200份以上,并根据不同材料大小,有大、中、小三类箱柜可选;

(五)材料交接手续:投件前,在输入案件材料名称、收件人等信息后可生成送达回证(交接单)附二维码或条形码,以便扫码开柜并进行材料交接;

(六)短信提示功能:不论当事人还是我院工作人员投件后,收件人应能及时收到短信提示并附验证码,收件人可凭授权之工作证也可凭验证码取件;

(七)强制开柜与清空功能:遇故障或紧急状况的,可通过后台进行强制开柜并在系统上进行存件清空;

(八)投件取件实时监控:系统在上班时间进行全程录像,与取件操作关联存储备查;

(九)统计分析与收投递记录:系统应能统计不同类型投件、取件数量情况,并自动记录材料投递、取件的人员身份及操作时间以备查,所发之短信也应在系统中备份存查;

(十)系统维护与改善:在免费运维期间,供应商应根据使用过程出现之问题进行硬件与软件维护,并根据我院需求进行收转流程优化。

(十一)系统技术参数需求表

注:项目需求中标注的技术指标为重要指标 ,作为综合评分法评分要素;因深圳市集中采购相关要求,所需服务器由甲方提供。

序号

产品名称

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1

43寸主控制单元

主控制单元及主控柜,是集触摸显示屏、非接触式IC卡识读器、二维条码识别器于一体的控制柜。控制柜与交换箱配套使用,为交换箱提供电源和控制主机,是工作人员进行投、取件工作的必要操作设备。

a、外观尺寸:1950mm*700mm*500mm(高**深);

b、箱体材质为1.2mm厚冷轧钢板,表面喷塑;

c43寸可触摸防水耐高温交互显示屏、非接触式IC卡读卡器、二维码及条码扫码器;

d、多点红外触控、防水防尘、反应速度小于12ms,无盲区、断笔、跳笔、停顿等不良现象、适应内,外置多种环境使用、主流系统免驱动,即插即用,智能自动校准、使用钢化玻璃、调节灵活,准确性高,支持安卓系统校准,横屏竖屏灵活校准使用;

e、支持手动维护方式打开箱门;

1

2

30箱格非记名投递单元

非记名投递单元及非记名柜,用于非记名人员或单位的收取件操作,通过大屏幕扫待投件二维条码系统自动分配空闲箱格,凭密码自助取件后箱格释放;系统自动记录投取时间。

A、外观尺寸:1950mm*800mm*500mm(高**深);

b.箱格具有大中小三种规格,表面喷塑;

c.单层箱体,152列式,包含30个投递箱格;

d.每个箱格包含机械电动双控锁,五金镀铬外壳,表面抗氧化处理;使用寿命150万次;

8

3

材料收转箱体控制系统

★收转箱运行控制:包括箱体初始化、指令传递、屏显控制、数显控制、状态提示、箱门开关检测与控制、投口门禁检测与控制、条码扫描识读与解析、数据同步登记处理、交换逻辑控制等。

★收转箱投取件业务操作控制与数据处理,包括条码识别、身份认证、开箱取件、记录查询等

1

4

智能材料收转系统软件

★法院文件流转业务相关,包括文件登记、条码生成与打印、短信发送、收发记录查询统计及系统管理、用户角色管理等,具有当事人自助填单系统模块,具有当事人自助打印系统模块,具有材料投取录像模块,录像文件与投递记录、开箱记录、送还记录相对应。

1

5

对接要求

★智能材料收转软件系统需接入中院现有数据接口服务平台,实现数据的统一采集和管理,并可实现卷宗材料从基层院到中院跨区域流转。

6

视频录像模块

★无缝接入材料收转系统,根据主柜实际操作记录视频图像信息,生成相关视频记录并与投递记录、开箱记录、送还记录相对应。

1

7

高清视频摄像头

与视频录像模块配套使用

2

8

存储服务器

与视频录像模块配套使用

1

9

身份证识别模块

★支持身份证识别功能,含身份证识别器一台

1

10

人脸识别模块

★包含人脸识别摄像头,支持刷脸取件等功能

1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谈判应答与谈判注意事项:

(一)本项目谈判供应商应按本项目采购需求公告和项目实际情况,向本院提交单一来源谈判纸质应答文件,应答文件应密封,至少含正本1份,副本3份。

应答文件的组成(包括但不限于)

1.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不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2. 项目系统解决方案;

3.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4.质量及安全保障措施;

5.产品检测报告;

6. 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

7. 投标人近三年同类业绩(以合同时间为准,截止日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

8.报价表;

9.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二)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

应答文件应于2020624日前现场提交至采购人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法治大厦709

联系人:张先生18938968200

(三)谈判时间、地点和方式

谈判时间:根据公示截止时间和采购方通知时间安排决定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法治大厦

方式:现场谈判

1.供应商应答文件报价为第一次报价,在供应商按本需求完整提供应答文件的前提下,采购小组与供应商进行单一来源谈判,供应商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且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

2.确定中标合同金额并公示采购结果。

(四)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服务供应商的监督。廉政监督电话:刘小姐,0755-86705141

五、商务需求

(一)交货/完工期:合同签定后15天(日历日)内,交货期是指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后交付用户验收的日期;

交货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临海大道法治大厦负一楼。

(二)报价要求:

1.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4元,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

2.响应总价必须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包括设备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技术培训费、设备安装费、调试费、售后服务费、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

(三)付款方式:采购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货到并经用户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四)履约担保金:无;

(五)货物运输及包装方式要求:合同中所有的货物均须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运往设备安装场所,不论设备从何处购置、采用何种方式运输,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相关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当自行处理货物质量和数量短缺等问题。包装以保证货物的完好无损为标准;

(六)安装、调试及验收方式:

1.中标供应商应当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直到设备正常使用;

2.由采购人按合同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约定的要求和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交货验收;

3.验收要求:货物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后方可被用户方接受:(1)设备全新,外观无伤痕变形或明显修饰痕迹;(2)必须符合有关国标的规定。响应文件提供的技术数据经实测证实是真实的。检验及质量保证期内达到的性能指标与要求一致,达到或优于相应标准;(3)技术文件资料、备件等已按规定数量移交完毕;(4)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提供的技术参数验收必须合格;(5)在货物安装调试合格后,所有技术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要求,经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

(七)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为1年。在此期间,如遇与所供产品有关的问题在接用户通知后48小时内应赶到现场提供免费服务;

2.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售后服务队伍名称、资质、人员配备、联系地址、电话等详细资料,以及书面提出用户人员操作培训、长期保修、维护服务和今后技术支持的措施计划和承诺;

3.在保质期满以后,中标供应商为此设备应以优惠价格终生提供保障其正常运行的配件和维护并能提供送货上门服务(以设备正常使用年限为限)。

(八)备件备品要求:

1.在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应无偿并迅速更换由于元件缺陷及制造工艺等问题而发生故障的产品;

2.保质期满以后,中标供应商应按其在深圳地区同类产品的优惠价格提供保修服务;

(九)违约责任:中标单位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采购人有权中止并解除合同,中标单位应立即全额退还采购人所付款项,并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或赔偿采购人的损失,中标单位应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十)其他:无。

六、其他

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现场受理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如有质疑,可以采用邮寄方式提交,交邮时间应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市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提出书面质疑函并交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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