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司法查控系统中标结果公告
金额
150.2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17/1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0000-201709-146075-0070
预算金额151万元
招标联系人何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凌小姐0760-88811601
中标联系人郑建国
公告正文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司法查控系统中标结果公告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于2017年10月20日就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司法查控系统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709-146075-0070,招标编号:ZZ21723516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709-146075-0070(ZZ21723516)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司法查控系统;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510000.00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供应商

    1. 中标供应商名称:南京通达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 法人代表:郑建国

    3. 中标供应商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199号天诚大厦1806-1812室

    六、报价明细

    中标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服务要求

    中标金额(元)

    执行指挥中心司法查控系统

    /

    /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502,800.00

    七、评审日期:2017年11月14日

    评审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马建虹;成员:吴永钢、夏汉铸、彭石枕、徐 爽。

    八、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综合评分法中标候选人排序表

    项目名称: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司法查控系统

    招标编号:ZZ21723516 评审日期:2017年11月14日

    序号

    投标人名称

    价格得分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综合得分

    推荐排名

    比例

    (20%)

    比例

    (40%)

    比例

    (40%)

    100%

    1

    南京通达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9.80

    37.20

    38.50

    95.50

    1

    2

    中山市轩林电子有限公司

    20.00

    22.20

    1.50

    43.70

    2

    3

    中山市网安科技有限公司

    19.76

    21.40

    1.50

    42.66

    3

    备注: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应当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九、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联系事项

    (一)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凌小姐 联系电话:0760-88811601、88808187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 购 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0760-88880648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中山分公司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室)

    联系人:张小姐、凌小姐 联系电话:020-87554258(0760-88811601、88808187

    传真:020-87554028 (0760-88819856)邮编:510640(528400)

    (三) 采购单位: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6号

    联系人:何小姐 电 话:0760-88880648

    传 真:0760-88795863 邮 编:528400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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