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场地建设工程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5/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ykxtgc-g1002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弘裕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昊洋0731-8810244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2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2024-YKXTGC-G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场地建设工程(项目名称或代号)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大学 ,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开展某大楼101大厅、104机房(原会议室)、204房间、206房间、209、210房间、包括土建装修、空调更换、电路改造、办公家具配套等相关设计方案及造价。
2.2建设地点: 湖南 省(市) 长沙 市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 开展某大楼101大厅、104机房(原会议室)、204房间、206房间、209、210房间、包括土建装修、空调更换、电路改造、办公家具配套等相关设计方案及造价。技术参数包括:
(1)施工场地清理及拆除。
(2)主电源引接。
(3)空调系统改造工程,含拆除旧空调、更换新空调。空调系统覆盖上述所有房间(除104机房外)。
(4)101大厅的装饰装修工程,含工作台配套采购及安装服务。支持定制桌椅和灵活部署,配套工作台不少于60个。含相关线路施工及部署。支持大厅耳房开展灯光、音响控制,支持显示控制设备安装部署和大厅灯光声场效果形成。装修参考某特殊场所风格,与某项目进度施工同步。
(5)104机房的改造配套装修。包括吊顶、墙面、防静电地板、消防、防水、隔音等。
(6)204房间、206房间、209房间、210房间的装饰装修。包括吊顶、墙面、地板、消防、隔音等。另包括会议室的工作台采购及安装服务,培训教室的线路架设服务等。
(7)配合并保障某项目完成设备安装及集成工作。
2.4计划工期: 5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具体范围和内容以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2.6其他:
2.6.1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等进行施工,施工质量应达到合格标准。
2.6.2对房屋建筑新建工程,按照《建设工程造价指标指数分类与测算标准》(GBT51290-2018)要求对工程的相关造价指标进行计算。
2.6.3保修要求:保修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自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3.1.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3.1.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
3.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3.1.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3.1.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3.1.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地、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3.1.10、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应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1.11、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3.1.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以上 ”或“已根据《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 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 (提供能信息显示二维码的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实施人员资格要求
3.2.1、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组成
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后同)、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配备应满足《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20〕208号)的最低要求。
3.2.2、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总体要求
(1)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5〕20号)第三十八条第五款,项目部各组成人员均不得超过60周岁。
(2)若拟配备的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其提供的电子证书必须符合《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第二款“二、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的规定。
(3)投标人拟配备的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有在建工程(投标文件中须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承诺书,并对真实性负责)。
(4)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原则上不得换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人员,拟更换人员的资质、业绩不得低于中标人投标文件中配备的相应人员的资质、业绩且须报招标人同意后方可更换。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擅自更换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支付违约金2万元/人。
若更换的人员资质符合招标要求,但业绩低于中标人投标文件中安排的业绩,支付违约金2万元/人。
工程中标后,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擅自更换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支付违约金5万元/人。
3.2.3、拟任项目负责人要求:
(1)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备 5 年以上工作经验和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除本次投标项目内的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得再同时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押证上岗。
(3)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5 年内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类似项目”指单项签约合同价 200万元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
3.2.4、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 5 年以上。
3.2.5、施工员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施工员)。
3.2.6、专职安全员要求: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2.7、质量员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质量员)。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 2024 年 5 月 21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招标代理机构邮箱:hyy@hongyuyang.com.cn 报名登记。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方式:网上发送。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逐页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投标人,投标人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后,采购机构通过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hyy@hongyuyang.com.cn。
6.2.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6.2.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2.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6.2.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2.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2.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2.6未被列入以下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6.2.6.1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6.2.6.2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6.3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即日起至 2024 年 5 月 21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通过邮件往来办理购买招标文件。
6.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6 月 4 日 9 时 30分,地点为长沙市三一大道526号旺德府恺悦国际5楼(湖南弘裕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服务机构或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大学官网》(www.nudt.edu.cn)和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媒介上发布。以军队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弘裕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昊洋、陈磊
办公电话:0731-88102448
移动电话:0731-88102448、15111307213(陈)
地址:长沙市三一大道526号旺德府恺悦国际5楼
10.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李祯笃
办公电话:0731-87006035
移动电话:15874261997
2024 年 5 月 14 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场地建设工程(项目名称或代号)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大学 ,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开展某大楼101大厅、104机房(原会议室)、204房间、206房间、209、210房间、包括土建装修、空调更换、电路改造、办公家具配套等相关设计方案及造价。
2.2建设地点: 湖南 省(市) 长沙 市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 开展某大楼101大厅、104机房(原会议室)、204房间、206房间、209、210房间、包括土建装修、空调更换、电路改造、办公家具配套等相关设计方案及造价。技术参数包括:
(1)施工场地清理及拆除。
(2)主电源引接。
(3)空调系统改造工程,含拆除旧空调、更换新空调。空调系统覆盖上述所有房间(除104机房外)。
(4)101大厅的装饰装修工程,含工作台配套采购及安装服务。支持定制桌椅和灵活部署,配套工作台不少于60个。含相关线路施工及部署。支持大厅耳房开展灯光、音响控制,支持显示控制设备安装部署和大厅灯光声场效果形成。装修参考某特殊场所风格,与某项目进度施工同步。
(5)104机房的改造配套装修。包括吊顶、墙面、防静电地板、消防、防水、隔音等。
(6)204房间、206房间、209房间、210房间的装饰装修。包括吊顶、墙面、地板、消防、隔音等。另包括会议室的工作台采购及安装服务,培训教室的线路架设服务等。
(7)配合并保障某项目完成设备安装及集成工作。
2.4计划工期: 5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具体范围和内容以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2.6其他:
2.6.1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等进行施工,施工质量应达到合格标准。
2.6.2对房屋建筑新建工程,按照《建设工程造价指标指数分类与测算标准》(GBT51290-2018)要求对工程的相关造价指标进行计算。
2.6.3保修要求:保修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自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3.1.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3.1.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
3.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3.1.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3.1.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3.1.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地、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3.1.10、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应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1.11、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3.1.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以上 ”或“已根据《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 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 (提供能信息显示二维码的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实施人员资格要求
3.2.1、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组成
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后同)、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配备应满足《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20〕208号)的最低要求。
3.2.2、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总体要求
(1)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5〕20号)第三十八条第五款,项目部各组成人员均不得超过60周岁。
(2)若拟配备的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其提供的电子证书必须符合《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第二款“二、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的规定。
(3)投标人拟配备的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有在建工程(投标文件中须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承诺书,并对真实性负责)。
(4)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原则上不得换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人员,拟更换人员的资质、业绩不得低于中标人投标文件中配备的相应人员的资质、业绩且须报招标人同意后方可更换。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擅自更换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支付违约金2万元/人。
若更换的人员资质符合招标要求,但业绩低于中标人投标文件中安排的业绩,支付违约金2万元/人。
工程中标后,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擅自更换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支付违约金5万元/人。
3.2.3、拟任项目负责人要求:
(1)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备 5 年以上工作经验和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除本次投标项目内的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得再同时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押证上岗。
(3)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5 年内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类似项目”指单项签约合同价 200万元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
3.2.4、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 5 年以上。
3.2.5、施工员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施工员)。
3.2.6、专职安全员要求: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2.7、质量员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质量员)。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 2024 年 5 月 21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招标代理机构邮箱:hyy@hongyuyang.com.cn 报名登记。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方式:网上发送。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逐页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投标人,投标人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后,采购机构通过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hyy@hongyuyang.com.cn。
6.2.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6.2.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2.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6.2.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2.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2.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2.6未被列入以下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6.2.6.1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6.2.6.2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6.3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即日起至 2024 年 5 月 21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通过邮件往来办理购买招标文件。
6.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6 月 4 日 9 时 30分,地点为长沙市三一大道526号旺德府恺悦国际5楼(湖南弘裕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服务机构或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大学官网》(www.nudt.edu.cn)和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媒介上发布。以军队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弘裕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昊洋、陈磊
办公电话:0731-88102448
移动电话:0731-88102448、15111307213(陈)
地址:长沙市三一大道526号旺德府恺悦国际5楼
10.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李祯笃
办公电话:0731-87006035
移动电话:15874261997
2024 年 5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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