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p-xxcg2023059
预算金额87.86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海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耿工18956116666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萧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支撑与质量控制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30628
原文链接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XXCG2023059

项目名称:萧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支撑与质量控制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博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平谷区镇罗营镇五里庙东街42号

中标(成交)金额:878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支撑与质量控制

服务范围:承担萧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支撑与质量控制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技术支撑:实施方案与招标方案等技术指导与咨询;萧县土壤普查办技术培训;承担萧县国家下发样点校核;实施过程技术咨询与指导;协助开展项目推进;与招标人共同组织考核验收,并承担验收费用。(2)外业质量控制:制定萧县外业调查采样外部质控工作方案;开展第三方能力验证;外业调查采样培训、源头质控与指导;外业样品采样与调查关键内容及环节质控;外业样品采样与调查数据审核、现场质量检查及协调配合各级质控检查。(3)内业质量控制:中标检测机构内部质控方案审核、县级外部质控方案制定;样品制备、保存、流转质量控制;内业分析检测机构培训与源头质控、关键内容及环节质控;内业分析测试内部质量控制报告审核;检测结果100%数据审核。(4)课题研究:为促进土壤普查工作在外业采样、样品制备、内业分析、成果会交、项目管理等方面技术创新,投标人应与招标人共同拟定具有一定实践意义的研究型课题,在服务期间开展专题研究,共同申报成果或专利。

服务要求按照国家土壤普查办下发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中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底图制作与采样点布设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验室管理办法。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全面结束,约3年。

服务标准: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许光云(组长)、胡孔月、王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协议执行,评审费据实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海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萧县龙城镇浙商大市场D1栋116室,联系人:耿工,联系方式:18956116666。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萧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提出投诉。(地址:萧县凤北新区市民之家综合大楼B楼18楼,电话:0557-5011598)。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萧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萧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方式:王主任139653508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安徽海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萧县龙城镇浙商大市场D1栋116室

联系方式:耿工 18956116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耿工

电话:1895611666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供应商信息

    3.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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