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保山市第七中学2025安保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保及后勤保障服务
安保服务
金额
33.6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2/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保招代政采(2024〕93号
预算金额
33.6万元
招标公司
保山市第七中学
招标联系人
黄老师0875-3038603
招标代理机构
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王女士0875-2207986
标书截止时间
2025/01/02
投标截止时间
2025/01/06
公告正文
保山市第七中学 2025 安保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保招代政采(2024〕93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保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保山市第七屮学2025 安保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33.6万元,招标人为保山市第七中学。本项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 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保山市第七中学提供安保及后勤保障服务,需配备8名服务人员。其中需女宿 管3人,男宿管1人,保安人员4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保山市第七中学2025 安保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保山市第七屮学2025 安保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磋商申请人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有完善的安保工作规章制度和素质较高的管理及服务队伍。 (四)其他要求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磋 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 加本次磋商;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26日08时00分到2025年01月02日17 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规定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在保山市东 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确认后由代理机构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6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 山路53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6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 山路53号) 七、其他 项目概况 保山市第七中学2025 安保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云南省保山市象山路5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 年1月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编号:保招代政采(2024〕93号。 (二)项目名称:保山市第七中学2025安保服务。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336000.00元。 (五)最高限价:336000.00元。 (六)项日需求: 1.为保山市第七中学提供安保及后勤保障服务,需配备8名服务人员。其中需女宿管3人, 男宿管1人,保安人员4人。 2.项目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合同履行期限: 1.服务期限为一年,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约完毕止; 2.合同终止:成交供应商(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随意终止合同,确有特殊情况的, 须提前一个月向采购人(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因成交
供应商不能保证服务质量、或中途无故单方终止合同、或不能按照采购文件和合同约定履约、 或发生重大差错造成安全事故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立即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成交供应商法律 责任,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九)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磋商申请人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有完善的安保工作规章制度和素质较高的管理及服务队伍。 (四)其他要求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磋 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 加本次磋商;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时间: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2日(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 除外)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 (二)地点: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三)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规定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在保山市东升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确认后由代理机构发送至指定邮箱。 4.确认请磋商申请人将以下资料提交到代理机构或将其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确认参 与(bs666@163.com)进行信息登记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③授 权委托书;④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⑤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 (四)采购文件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 )截止时间:2025年1月6日15时00分。 (二)地点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 路53号)。 (三)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刻录的盖章后的 响应文件PDF版(电子光盘或U盘)一份,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 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一)时间:2025年1月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 路5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磋商保证金; 1.本项日磋商保证金金额:3000.00元【叁仟元整】; 2.磋商保证金需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 磋商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磋商保证金交纳账户 开户名称: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保山龙泉支行 账号:2510020909024913356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汇款交纳查询电话:0875-2207986 联系人:王女士 注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并注明项目 名称或采购编号。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磋商申请人充分考虑转 账到款的延时,提早交纳,以免耽误磋商 (二)公告发布媒体 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招网》。我公司
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 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三)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收 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山市第七中学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板桥街东村7号 联系方式:0875-3038603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保山市东升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联系方式:0875-2207986 邮 箱:bs666@163.com (三)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黄老师 电 话:0875-3038603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石先生 电 话:0875-220798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单位相关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保山市第七中学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板桥街东村7号 联系人:黄老师 电 话:0875-303860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联系人: 石先生 电 话: 0875-2207986 电子邮件: BS666@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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