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盼文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各有关单位:
  加强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和管理是绿色丝绸之路建设的内在要求,是推动“一带一路”走深走实的基础性保障。2013年以来,中国政府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以强化“一带一路”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和管理工作,绿色投融资体系进一步完善,对外投资项目的生态环境风险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以铁路、公路、港口和机场为代表的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一带一路”合作的核心,同时,交通基础设施占地大、工程复杂等特性使得其不可避免地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因此,推动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发展对建设绿色丝绸之路有重要意义。
  2017年4月,生态环境部、外交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的主要任务之一是“推进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制定基础设施建设的环保标准和规范,加大对‘一带一路’沿线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生态环保服务与支持,推广绿色交通、绿色建筑、清洁能源等行业的节能环保标准和实践”。2019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强调,“把绿色作为底色,推动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绿色投资、绿色金融,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共同家园”。这些都对交通基础设施的绿色发展提出要求。
  2019年12月,“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简称绿色联盟)正式启动了“一带一路”项目绿色发展指南(简称指南)研究项目,并于2020年12月发布第一阶段基线研究报告。研究旨在为“一带一路”项目制定分级分类体系和绿色发展指南,引导项目遵循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理念,为金融机构、企业、共建国家政府等利益相关方决策提供绿色指引。
  鉴此,在已有研究基础上,本研究重点之一是以公路、铁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行业为重点行业,系统梳理并对比国际上基础设施行业对外投资项目环境社会标准,明确绿色项目定义,构建“一带一路”基础设施行业绿色项目评价体系,为对外投资项目绿色发展提供简便、可操作的评估标准。
  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
  一、工作内容
  参考国际通用环境与社会标准,结合“一带一路”不同区域生态环境特征,建立一套绿色公路、铁路项目评价体系,设置原则性指标要求,构建“一带一路”环境社会标准体系,并据此对项目进行分级分类评估。
  研究提纲:
  (一)“一带一路”国家已建、在建、拟建公路、铁路项目案例调研
  调研我国拟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建的公路和铁路基础设施项目规划,以及负责和参与的已建、在建项目,包括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参与形式以及所采用的环境保护和补偿措施。
  (二)国际常用环境标准和指引与我国现行公路、铁路项目生态环境管理要求和先进技术对比
  调研世界银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等国际机构采用的环境标准和指引,结合我国现行交通设施类建设项目生态环境管理要求和先进技术进行分析和总结。
  (三)绿色项目评价体系构建
  1、标准制定原则
  本标准体系编制所依据和采纳的国际公约和技术导则、规范等。
  2、术语
  3、适用范围
  4、标准体系
  4.1 环境污染:污水、废气、噪声、震动、扬尘、废弃物处理等;
  4.2 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土地占用情况及其对环境(地质、水文、生物多样性等)的潜在影响、稀有及受到威胁的物种、水土流失、森林、水资源利用情况等;
  4.3 气候变化:能源利用结构、温室气体排放、气候减缓和适应方案等;
  4.4 资源与材料:绿色材料采购、资源循环利用等;
  4.5 生态环境技术应用:先进生态环保技术的科学应用、碳捕捉技术以及野生动物迁徙通道设置等;
  4.6 环境管理措施: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环境教育与培训、运行期间日常环境监管、台账制度和应急预防措施等。
  5、编制说明和评分体系
  1.技术采用说明和数据使用说明
  2.评分原则(如有)
  二、工作产出
  《“一带一路”公路、铁路基础设施行业绿色项目评价体系构建》报告1份(中英文)。
  三、时间要求
  2022年3月底前完成报告。
  四、资质要求
  1.中国境内独立合法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熟悉环境工程、环境影响评估、公路与铁路工程等领域研究;
  3.曾参与公路和铁路建设生态环境影响评估工作;
  4.承担国家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估项目或其他国家重大课题者优先考虑;
  项目团队负责人应具备环境工程专业或公路与铁路工程学等相关专业背景,从事相关领域工作6年以上,熟悉交通基础设施生态环保研究,且具有正高级职称;
  项目团队成员里应包括2-3名具有环境工程、自然地理、环境保护、自然地理等专业背景,从事相关工作4年以上的高级职称人员;其他团队成员应具有相关技术背景,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及联系方式
  获取文件的方法:在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六、接受投标的地点、人员及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项目建议书应于2021年12月13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通过邮寄或快递送至我中心。项目建议书要求详见附件。
  投标文件接收人:卢俊名
  电 话:010-82268845 传 真:010-82200517
  电 邮:lu.junming@fecomee.org.cn
  单 位: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715室
  邮 编:100035
  如果贵单位对本次招标或项目工作有疑问,请向以下联系人进行咨询或提出澄清请求: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绿色联盟秘书处,李盼文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
  邮编: 100035 电话: 15210211036
  请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项目管理方的相关要求认真编写投标文件。如出现违规行为,我中心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心《关于严肃处理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2021年12月7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