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解散清算阶段 1、协助成立清算组,并办理清算组备案登记; 2、刻制印章和开立帐户; 3、协助清算组通知及公告债权人; 4、协助清算组接管、调查、管理、追收、处分公司财产; 5、协助清算组进行债权审查; 6、根据审计与评估结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清算方案确认后,协助清算组执行清算方案,并协助办理税务注销、工商注销等注销工作; 7、如资不抵债,则协助清算组组织材料,向管辖法院提起破产申请; 8、为清算注销阶段相关事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起草相关法律文件。 二、破产阶段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并指定清算组为管理人后,将协助管理人做好以下方面工作,为破产清算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1、协助管理人刻制印章和开立帐户; 2、协助接收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3、为管理人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提供法律建议; 4、协助管理人接收债权申报材料和登记造册,审查申报的债权; 5、为管理人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等情况提供建议; 6、协助管理人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接收债务清偿或者财产交付,追回合法财产,申请解除财产查封,拟定和执行财产管理方案; 7、协助管理人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8、协助管理人建立完善的管理人内部规章制度; 9、对债务人合同的解除或履行提出意见和建议; 10、编制债权表,起草各项申请书、管理制度、变价方案、分配方案等相关法律文件; 11、办理债务人工商、税务、劳动等注销登记手续; 12、协助管理人与法院、审计、评估、拍卖等各机构沟通协调破产相关工作; 13、人民法院、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法律规定的破产清算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