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淮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2023年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的通知【淮文旅办〔2023〕3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3/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淮文旅办〔2023〕3号
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增强淮南文化归属感和软实力,2023年继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持正确导向
各县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更好凝聚正能量、提振精气神,增强文化自信,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演出剧(节)目应符合乡村实际、体现乡土特色、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样、群众喜闻乐见。戏曲专场可演出整本大戏或3-5个小戏、折子戏。鼓励演出单位创作演出现实题材作品,打造更多反映新时代乡村振兴、平安建设、农民工权益保护、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安全生产、知识产权保护、质量标杆、移风易俗及“文明创建”等主题的优秀作品。根据群众需求,适当安排综艺演出节目。每场演出时长一般不少于100分钟。鼓励各县区将本地新创现实题材优秀剧目、非遗传统戏曲作品,纳入购买服务清单。
二、严格采购条件
为保证演出质量,参与采购的演出服务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领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2年以上(含2年)的国有、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演出业绩良好,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具有一定规模,演出器材齐备,固定演职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专业艺术院校毕业或艺术类专业技术职称的演员占比不少于10%)。
三、加强规范管理
各地要加强送戏进万村活动全过程管理。一是所有送戏演出必须采取政府采购方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程序实施。各地可根据工作需要预采购。采购数量多的县区可因地制宜合理划分标段,以保证演出质量;二是中标服务单位、演出内容等应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每个行政村4400元补助资金,应当全部用于送戏活动,不得挪作他用;四是中标服务单位要严格履行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确定的节目内容;五是严禁服务转包或变相转包行为。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组织实施单位、演出服务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擅自变更节目内容、服务转包、变相转包的中标服务单位,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以后不得再参加此类公开招标。
四、注重活动实效
一是及时招标采购。各县区要根据采购任务要求,科学合理编制采购需求。采购需求应经专家评审会论证和集体研究,应当明确采购标的种类、技术标准、关键参数,以及要求供应商响应的其它具体条件;应当明确采购方式,明确评审办法、评审标准和定标办法等;应结合当地农村常住人口数量情况,明确现场观众人数底线,坚决避免“空场”演出情况;应当经专家评审会论证和集体研究,要求内容详尽、目标明确、配套资料完整,实现政府采购“物有所值”和质量效益的目标。各地要建立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机制,采购文件应当设置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事先告知不按规定签订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的法律风险,并要求供应商对编制演出方案、观众人数、主要演职人员及人数等重要事项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诚信履约,防范不按规定签订合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合同行为的发生。2023年“送戏进万村”活动招标采购工作,原则上在2023年2月底前完成。
二是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制作节目清单,由群众“点单”,确定送戏演出剧目;要与中标演出服务单位共同制定实施方案、演出计划,多利用农闲、传统节庆、节假日安排演出,避免在农忙季节或恶劣天气条件下演出;通过县级文化馆、乡镇文化站指导所在村业余文艺团队参与演出,增强活动互动。
三是加大活动宣传。各地要完善演出宣传机制,指导乡镇和行政村在演出前一周、演出前三天、演出当天等时间节点,利用网站、新媒体、乡村大喇叭、公示栏、宣传车等方式,加大活动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度。演出背景应统一制作“安徽省文化惠民工程·送戏进万村活动”标识。
四是确保活动安全。各地要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始终把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送戏工作。各地要周密部署,加强安全教育,完善管理制度,做好应急预案,特别是在组织群众观看演出过程中,各参与方要增强安全意识,确保送戏活动顺利实施和观众安全观演。
五、明确职责任务
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送戏进万村活动的统筹、指导,采取调研、定期调度等形式,督促活动开展,及时掌握进度,指导提升活动实效。对辖区内每个县区的采购文件、演出计划进行审核把关,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并报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归档。
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是“送戏进万村”活动实施主体,负责开展供需摸底调研、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招标采购、公开服务信息、跟踪督导及绩效评估。
乡镇负责做好群众需求征集工作,协调中标演出服务单位、行政村等,落实演出场地,广泛宣传发动,维护演出秩序,演出现场质量监督。
行政村负责做好活动宣传、提供演出场地、观众组织等工作,尤其要提前公布、广泛宣传演出信息,协助乡镇做好群众意见建议征集工作和演出现场质量监督。
六、加强督促检查
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采购计划、合同执行、质量效果、资金使用等进行动态跟踪督查,确保活动有质有序推进。通过乡镇综合文化站、文化市场执法机构等,加强演出现场督查。建立送戏进万村服务反馈和群众满意度测评,每场演出由演出单位现场填写统一制式的服务回执单(见附件1),经演出地行政村委会盖章、乡镇文化站审核后,报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存档备查。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按照“送戏进万村”管理服务网络平台有关要求,及时发布采购公告、中标信息、演出计划等,上传演出视频、报送相关信息等。每场演出要上传2分钟以内的短视频,短视频应能反映演出现场时间、地点、演出人员、观众数量等。每个中标演出服务单位应进行1个以上整场视频现场实录。
“送戏进万村”活动已列入省委、市委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省、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年度重点工作测评指标。2023年10月底前,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收集辖区内2023年度“送戏进万村”活动视频,会同总结材料及数据采集表(见附件2)统一报送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将结合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七、资金筹措
全市832个行政村,农村文化活动(“送戏进万村”)每村每年4400元。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积极与当地财政部门协调,按照《淮南市财政局 淮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下达2023年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和农村文化建设中央、省级及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教〔2023〕48 号)要求,统筹上级补助资金和本级财力实施,足额落实活动经费,确保“送戏进万村”活动顺利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1. 安徽省“送戏进万村”演出服务回执单
2. “送戏进万村”工作数据采集表
淮南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月13日
附件1
2023年安徽省“送戏进万村”
演出服务回执单
注:本回执一式三份,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演出所在行政村、演出单位各保留一份。本回执作为项目验收、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
附件2
“送戏进万村”工作数据采集表
填报单位: 市文化和旅游局
附注:2023年地方经费投入(不含中央、省补助资金) 万元,2024年经费拟投入 万元。
附件3
演出现场情况统计表
单位(盖章): 时间:
注:此表由县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统计填写,与每月《文化惠民工程任务分解表》一起报送。
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增强淮南文化归属感和软实力,2023年继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持正确导向
各县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更好凝聚正能量、提振精气神,增强文化自信,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演出剧(节)目应符合乡村实际、体现乡土特色、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样、群众喜闻乐见。戏曲专场可演出整本大戏或3-5个小戏、折子戏。鼓励演出单位创作演出现实题材作品,打造更多反映新时代乡村振兴、平安建设、农民工权益保护、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安全生产、知识产权保护、质量标杆、移风易俗及“文明创建”等主题的优秀作品。根据群众需求,适当安排综艺演出节目。每场演出时长一般不少于100分钟。鼓励各县区将本地新创现实题材优秀剧目、非遗传统戏曲作品,纳入购买服务清单。
二、严格采购条件
为保证演出质量,参与采购的演出服务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领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2年以上(含2年)的国有、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演出业绩良好,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具有一定规模,演出器材齐备,固定演职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专业艺术院校毕业或艺术类专业技术职称的演员占比不少于10%)。
三、加强规范管理
各地要加强送戏进万村活动全过程管理。一是所有送戏演出必须采取政府采购方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程序实施。各地可根据工作需要预采购。采购数量多的县区可因地制宜合理划分标段,以保证演出质量;二是中标服务单位、演出内容等应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每个行政村4400元补助资金,应当全部用于送戏活动,不得挪作他用;四是中标服务单位要严格履行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确定的节目内容;五是严禁服务转包或变相转包行为。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组织实施单位、演出服务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擅自变更节目内容、服务转包、变相转包的中标服务单位,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以后不得再参加此类公开招标。
四、注重活动实效
一是及时招标采购。各县区要根据采购任务要求,科学合理编制采购需求。采购需求应经专家评审会论证和集体研究,应当明确采购标的种类、技术标准、关键参数,以及要求供应商响应的其它具体条件;应当明确采购方式,明确评审办法、评审标准和定标办法等;应结合当地农村常住人口数量情况,明确现场观众人数底线,坚决避免“空场”演出情况;应当经专家评审会论证和集体研究,要求内容详尽、目标明确、配套资料完整,实现政府采购“物有所值”和质量效益的目标。各地要建立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机制,采购文件应当设置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事先告知不按规定签订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的法律风险,并要求供应商对编制演出方案、观众人数、主要演职人员及人数等重要事项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诚信履约,防范不按规定签订合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合同行为的发生。2023年“送戏进万村”活动招标采购工作,原则上在2023年2月底前完成。
二是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制作节目清单,由群众“点单”,确定送戏演出剧目;要与中标演出服务单位共同制定实施方案、演出计划,多利用农闲、传统节庆、节假日安排演出,避免在农忙季节或恶劣天气条件下演出;通过县级文化馆、乡镇文化站指导所在村业余文艺团队参与演出,增强活动互动。
三是加大活动宣传。各地要完善演出宣传机制,指导乡镇和行政村在演出前一周、演出前三天、演出当天等时间节点,利用网站、新媒体、乡村大喇叭、公示栏、宣传车等方式,加大活动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度。演出背景应统一制作“安徽省文化惠民工程·送戏进万村活动”标识。
四是确保活动安全。各地要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始终把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送戏工作。各地要周密部署,加强安全教育,完善管理制度,做好应急预案,特别是在组织群众观看演出过程中,各参与方要增强安全意识,确保送戏活动顺利实施和观众安全观演。
五、明确职责任务
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送戏进万村活动的统筹、指导,采取调研、定期调度等形式,督促活动开展,及时掌握进度,指导提升活动实效。对辖区内每个县区的采购文件、演出计划进行审核把关,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并报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归档。
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是“送戏进万村”活动实施主体,负责开展供需摸底调研、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招标采购、公开服务信息、跟踪督导及绩效评估。
乡镇负责做好群众需求征集工作,协调中标演出服务单位、行政村等,落实演出场地,广泛宣传发动,维护演出秩序,演出现场质量监督。
行政村负责做好活动宣传、提供演出场地、观众组织等工作,尤其要提前公布、广泛宣传演出信息,协助乡镇做好群众意见建议征集工作和演出现场质量监督。
六、加强督促检查
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采购计划、合同执行、质量效果、资金使用等进行动态跟踪督查,确保活动有质有序推进。通过乡镇综合文化站、文化市场执法机构等,加强演出现场督查。建立送戏进万村服务反馈和群众满意度测评,每场演出由演出单位现场填写统一制式的服务回执单(见附件1),经演出地行政村委会盖章、乡镇文化站审核后,报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存档备查。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按照“送戏进万村”管理服务网络平台有关要求,及时发布采购公告、中标信息、演出计划等,上传演出视频、报送相关信息等。每场演出要上传2分钟以内的短视频,短视频应能反映演出现场时间、地点、演出人员、观众数量等。每个中标演出服务单位应进行1个以上整场视频现场实录。
“送戏进万村”活动已列入省委、市委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省、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年度重点工作测评指标。2023年10月底前,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收集辖区内2023年度“送戏进万村”活动视频,会同总结材料及数据采集表(见附件2)统一报送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将结合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七、资金筹措
全市832个行政村,农村文化活动(“送戏进万村”)每村每年4400元。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积极与当地财政部门协调,按照《淮南市财政局 淮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下达2023年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和农村文化建设中央、省级及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教〔2023〕48 号)要求,统筹上级补助资金和本级财力实施,足额落实活动经费,确保“送戏进万村”活动顺利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1. 安徽省“送戏进万村”演出服务回执单
2. “送戏进万村”工作数据采集表
淮南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月13日
附件1
2023年安徽省“送戏进万村”
演出服务回执单
演出单位名称 | | 负责人及 联系电话 | |
演出地点 (所在行政村) | | 演出日期 | |
演 出 内 容 | (填演出节目类型、名称、主要演员,可附节目单) | ||
行 政 村 证 明 | 观众人数: 人;演出时长: 分钟; 满 意 度:①满意 ②基本满意 ③不满意 (在相应选项序号上划“√”) 行政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负责人: 电 话: | ||
乡镇文化站 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负责人: 电 话: | ||
意见和建议 | |
注:本回执一式三份,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演出所在行政村、演出单位各保留一份。本回执作为项目验收、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
附件2
“送戏进万村”工作数据采集表
填报单位: 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全年演出总场次(场) | | |||||||||||
2023年观众总数(人次) | | |||||||||||
观众情况 | 男女比例 (百分比) | 男 | | 女 | | |||||||
年龄分布 (百分比) | 20岁以下 | | 20岁-59岁 | | 60岁及以上 | | ||||||
戏曲偏好 | 剧种 | | ||||||||||
类型及代表剧目 | 经典 老戏 | | ||||||||||
新编 传统戏 | | |||||||||||
现代戏 | | |||||||||||
2023年参演 院团情况 | 国有文艺表演团体(个) | | ||||||||||
民营艺术表演团体(个) | | |||||||||||
合计 | | |||||||||||
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 采购方式及场次 | | ||||||||||
政府采购平均中标价 | | |||||||||||
采购完成时间 | | |||||||||||
2023年培训 辅导情况 | 场次(场) | | 人次 | | ||||||||
村级乡土文化能人数 | |
附注:2023年地方经费投入(不含中央、省补助资金) 万元,2024年经费拟投入 万元。
附件3
演出现场情况统计表
单位(盖章): 时间:
序号 | 行政村名 | 现场观众人数 | 参与演出的演员人数 | 采购文件中所列主要演员是否参演 | 演出剧种 | 演出剧目 | 演出 是否 提前 宣传 | 宣传 方式 | 演出 时间 | 是否按演出计划实施 | 未按计划实施的原因 | 现场督查情况 | |||
市局是否现场督查 | 县局是否现场督查 | 乡镇文化站是否现场管理 | 村级文化管理员是否现场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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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由县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统计填写,与每月《文化惠民工程任务分解表》一起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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