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09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熟市琴湖公园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常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常熟市琴湖公园初步设计(含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常发改(2020)43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熟招商琴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常熟招商琴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常熟市琴湖公园项目夜游经济工程(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琴湖片区琴湖区域
2.1.2建设规模:主要包括:步道灯系统、喷泉管道及水泵部分、智能灯光系统(智能灯光部分包含地面部分、水秀部分、飞虹桥部分、总控设备)。(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约1300万元(其中智能化约1050万元,照明约250万元)
2.1.4工期要求: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4月20日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照明、智能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注: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 。下载中国电力招标网会员申请表。注册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
3.1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②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绿化资质除外)。
3.2投标人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格):
①机电安装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承接智能化工程);
②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机电安装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承接照明工程),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绿化资质除外)。
3.3投标申请人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招标公告3.1款二项资质,其项目负责人可为以下两项之一:
①一人时: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
②二人时:一名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承接智能化工程),另一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承接照明工程)。
3.5.2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
(1)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必须为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其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承接智能化工程)。
(2)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3)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
(4)联合体成员单位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其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机电安装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承接照明工程)。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合格投标申请人超过7家的,由招标人从中选择7家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R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2月16日08时30分至2023年02月21日16时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2月16日08时30分至2023年03月09日16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6240198
邮箱:wangchao@dlzb.com
QQ:160097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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