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 工程名称:韶关市花拉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期库区改建飞灰螯合固化物填埋区项目施工
1.2 项目业主:韶关市市政管理中心
1.3 项目批准部门: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1.4 项目批准文号:韶发改投审【2022】32号
1.5 项目代码:2210-440200-04-01-712316
1.6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市财政统筹100%
1.7 招标人:韶关市市政管理中心
1.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工期和质量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韶关市花拉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内。
2.1.2 建设内容和规模:二期库区改造飞灰螯合固化物填埋区设计近期日均进场飞灰螯合固化物约为25吨/天,远期日均进场飞灰螯合固化物约为40吨/天,方案构建飞灰填埋库容33.46万立方米,可基本满足当地焚烧发电厂全生命周期飞灰螯合固化物处置需求。
2.1.3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工程估算总投资为1339.61万元,建安工程投资额为 1070.39万元,工程其它费用为170.48万元,预备费为99.23万元,单位库容直接建设成本为40.04元/m3。
2.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2.2.2 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3 工期和质量
2.3.1 工期:本工程施工标准工期为50个日历天,招标工期为50个日历天。
2.3.2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2.2 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2.4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按以下标准确定:
(1)由国家住建部核发,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2)由外省各级住建部门核发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提供所在省、地级市住建部门印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的。
3.3 相关人员要求
3.3.1 拟派项目经理为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国家住建部核准的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电子证书,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广东省住建厅核准的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电子证书(在“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同时均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建成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2 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类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3.3.3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不少于1人。
3.3.4 投标人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3.4 禁止投标条款:
3.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与本工程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工程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6)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7)为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3.4.2 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拒绝原因 |
1 |
韶关市市政管理中心 |
为本招标项目的业主单位 |
2 |
韶关市市政管理中心 |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 |
3 |
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4 |
广东省环境保护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
5 |
待定 |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单位 |
6 |
待定 |
为本招标项目的勘察单位 |
7 |
沈阳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单位 |
8 |
深圳市祺骏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造价咨询单位 |
3.5 其他要求
3.5.1 省外建筑企业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5.2 因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于2022年1月19日发布“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信息登记相关工作的通知”,平台调整后已不能查询人员信息,如本次招标项目评标过程中有省外企业无法提供人员信息情况打印页的,不作为废标条件。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portal.ythpt.sg.gov.cn)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发布,视为发售投标人,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由投标人自行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站下载。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一致,投标人须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portal.ythpt.sg.gov.cn),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portal.ythpt.sg.gov.cn),在【交易指引】栏目中建设工程交易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整合建设项目建设工程交易(投标人)用户手册》(附件2),了解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操作流程。技术咨询电话:18819797080/0751-8379671 伍先生,业务咨询电话:0751-8633211、8633071
4.2 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粤企签”或GDCA/SZCA/NETCA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电子印章,并在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交易系统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在平台系统上传企业相关资料办理企业入库事宜。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portal.ythpt.sg.gov.cn)办理办理企业入库、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事宜,具体请在平台查阅相应的交易指引。已入库企业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须及时在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等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投标人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印章。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3 投标保证
4.3.1 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0元的投标保证。
4.3.2 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保证担保截止时间(详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完成网上办理电子保函。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portal.ythpt.sg.gov.cn),在【交易指引】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保险保证金缴纳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4.4 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提问和答疑
5.1 招标文件随本公告一并公开发布,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portal.ythpt.sg.gov.cn)免费下载。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内免费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等资料。
5.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含施工图、招标工程量清单)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提交已加密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将予以拒收。
6.1.1 提交时间和地点: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6.1.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下简称“投标人代表”)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电子签到。
投标人代表到达现场后,应出示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五);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同时出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应为同一人。如果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到场、确需临时另行委托他人的,投标人应重新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就以上情况形成书面变更声明(盖单位章),由重新委托的代理人带至现场一并递交。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允许投标人提供备用U盘,备用U盘只在电子投标及投标解密失败及突发情况下启用(备用U盘按照电子投标及投标解密失败及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提供)。
6.3 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6.4 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1)未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的;
(2)到场人员未出示身份证明材料的;
(3)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不是同一人的,但投标人发生本公告第6.1.2目所描述的情形、并递交了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的除外。
6.5 投标人代表尚应递交以下的资料(如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附一式1份清单)。
6.6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以上要求递交相关资料。
6.7 招标人或其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核对、接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相关资料后,应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并妥善保管。备注:递交U盘及相应资料地址与开标地址一致。
6.8 前来参加本次开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持续关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portal.ythpt.sg.gov.cn)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动态信息,以其为准,并按要求当场出示相关证明。
6.9 因到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其记录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信息不符,或到场人员所持身份证不是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身份证识辨信息损毁而无法读取等情况导致电子签到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开标
7.1 招标人邀请所有正确完成了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其默认开标结果,以及放弃在开标期间见证、监督、投诉、申辩的权利。
7.1.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7.1.2 开标前24小时,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缴纳投标保证(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期间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portal.ythpt.sg.gov.cn)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2)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3)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portal.ythpt.sg.gov.cn/)
(4)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网站(http://zgj.sg.gov.cn)。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单位名称:韶关市市政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沙湖路12号
联系人(部门):钟先生
联系电话:0751-8738621
9.2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芙蓉北路29号四楼
联系人(部门):蒋工、王工
电话:0751-8846118
9.3 交易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
联系部门:工程交易部
电话:0751—8633071、0751—8633211
9.4 行政监督部门: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办公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芙蓉东路5号
联系人(部门):建筑市场监管科
联系电话:0751—8892601
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1 |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2年11月10日12时00分 |
2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2年12月1日9时30分 |
3 |
网上提问 截止时间 |
2022年11月21日9时30分 |
4 |
网上答疑 时间 |
2022年11月21日16时30分至2022年11月24日16时00分 |
5 |
投标保证缴 纳截止时间 |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11月30日9时30分; 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2022年11月30日9时30分; 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2022年11月30日9时30分。 |
6 |
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
2022年12月1日9时30分 |
7 |
电子签到及备用U盘递交时间 |
2022年12月1日8时30分至2022年12月1日9时30分 |
8 |
电子签到及备用U盘递交地点 |
递交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
9 |
开标时间 |
2022年12月1日9时30分 |
10 |
开标地点 |
开标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
备注 |
投标人应按有关计划时间安排办理企业CA认证、企业入库等,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文件、招标答疑书等。若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取得上述资料的,由此发生的任何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
招标人:韶关市市政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