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lfw20230308006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朱剑波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甲供物资代理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TLFW202303080063

发布时间:2023-03-08 信息来源:静安区浏览次数:


  1. 1
    资格预审公告


  2. 2
    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公告


  3. 3
    变更公告


  4. 4
    中标候选人公示


  5. 5
    中标结果公示


  6. 6
    异常公告



相关标段 收起
标段(包)名称 标段(包)编号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2〕1159号)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国铁集团 江苏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2〕452号)批复本项目初步设计,项目业主为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项目公司,如通苏湖城际铁路桑田岛站同步实施工程项目业主为苏州城际铁路有限公司,桑田岛站综合开发同步实施工程项目业主为苏州恒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沪杭铁路客运专线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的甲供物资代理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甲供物资代理服务机构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和规模、工期
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线路起自盐城至南通高速铁路南通西站,经江苏省张家港市、常熟市、苏州市及浙江省嘉兴市、宁波市,终至宁波枢纽宁波站。线路全长约309.8公里,其中新建线路300.7公里,利用既有线9.1公里,设站10座。新建跨杭州湾双线铁路大桥1座。同步建设嘉兴南站沪昆场联络线、本线与萧甬线上行联络线、苏州北动车运用所及车场,扩建宁波动车运用所,预留嘉兴南动车存车场建设用地等。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含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 5年。
2.2主要技术标准
铁路等级:高速铁路。正线数目:双线。设计速度:350公里/小时。最大坡度:一般地段20‰(困难地段25‰)。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7000米(困难地段5500米)。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牵引种类:电力。列车运行控制方式:CTCS-3 列控系统。调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其他技术标准执行《高速铁路设计规范》(TB10621-2014 )。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甲供物资采购服务、供应管理、质量监控等一体化代理服务。具体内容包括: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发布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目录的通知》(铁总物资〔2015〕117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四电”系统集成甲供物资目录的通知》(铁总物资〔2018〕91号)及相关补充规定明确的所有甲供物资的招标采购(即国铁集团管理甲供物资协助招标,建管甲供物资招标代理)、供应管理、结算审核和概预算清理等采购供应专业化代理服务工作,履行并完成《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物资〔2015〕116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总公司管理甲供物资采购供应实施细则〉的通知》(铁总物资〔2015〕352号)、《国铁集团关于印发〈国铁集团管理甲供物资采购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铁物资〔2019〕14号)等文件规定的责任义务,并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物资管理的延伸服务工作。
2.4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TYWD-1标。本标段的服务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概算清理完成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项目符合其经营范围。
3.2许可认证: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财务能力: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内经审计的财务状况资料。
3.4业绩要求:具有丰富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物资管理经验及物资组织供应、招标代理服务经验。近5年以来承担过铁路新线建设项目(包括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参股、非控股的合资项目)的甲供物资设备的招标代理、组织供应、质量监控和结算管理等业务。需要代理项目的建设单位(业主)或雇主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3.5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8年及以上铁路建设物资代理项目负责人的服务经验,须提供证明文件;(2)派驻现场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铁路建设项目物资代理服务经验,须提供证明文件。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咨询人员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的;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5)投标人处在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的;
(6)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的;
(7)投标人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C级整改期的;
(8)招标文件中所列主要咨询人员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的。
(9)其他情形:/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 2023年3月13日2023年3月17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1500号新理想大厦1518 室持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盖单位章)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4.2本次招标文件不接收邮购。
4.3凡有意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人须在上海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hggzy.com)通过CA登录系统并通过网上进行投标信息填报(CA办理方式:https://www.shggzy.com/jyznczzn/386968);投标人系统操作详见铁路建设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https://www.shggzy.com/jyznczzn/380971;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详见https://www.shggzy.com/gywmlxfs。
4.4网上登记未成功的,不予售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47日9时00分至2023年47日9时30分,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7日9时30分,地点为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地址:上海市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689号1号楼)。
5.2 投标保证金:5万元整,采用开户银行开具的银行保函方式。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 7.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 8.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开始时间为:2023年3月8日9时00分,到2023年3月17日17时00分截止。 9.其他
所有进入上海市交易中心的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入场时配合做好各项防疫检查。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沪杭铁路客运专线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1500号
联系人:朱剑波
电 话:021-51246155
电子 邮 件:hhgswzb@126.com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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