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丹东边境管理支队大江口、浪头边境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1/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th2023318c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懿择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程言024-23887120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丹东边境管理支队大江口、浪头边境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五楼(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辽宁省委正门斜对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TH2023318C
项目名称: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丹东边境管理支队大江口、浪头边境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0.38731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0.38731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分两个包,供应商兼投不兼中,最多只能成交1个标包。成交01包标的的供应商不能同时成交02包,如01、02包同时排名第一,则02包顺延为第二名作为成交供应商。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包,售后不退。
预算金额: 01包:人民币1,056,959.50元;
02包:人民币646,913.63元。
最高限价: 01包:人民币1,056,959.50元;
02包:人民币646,913.63元。
采购需求:01包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丹东边境管理支队大江口边境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采购项目:
02包浪头边境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项目:
工程内容:
01包:1、附属业务技术用房改造工程,改造内容:原建筑物的钢筋混凝土屋面楼板、挑檐、二层圈梁、门口柱及二层的阳台拆除改为钢结构屋面,二层的砖内墙拆除改建为勤务指挥室,原钢筋混凝土楼梯拆除改变楼梯位置后新建钢筋混凝土楼梯,室内外原装饰装修、门窗工程、台阶全部拆除重新装修。本工程设计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五个专业;
2、配电室、锅炉房及室外工程,配电室新增电缆沟,电缆通过电缆沟敷设和室外直埋敷设引入附属业务技术用房内;锅炉房增设给排水系统,给水管通过地沟引入附属业务技术用房内;弱电系统市政接口至附属业务技术用房入口的室外管沟预埋管。
02包:1-8轴交C-J轴部分增设二层,增设部分二层功能为宿舍、视频会议室及卫生间,改造部分外墙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内墙轻钢龙骨岩棉石膏板隔墙,屋面采用钢结构彩钢板;室内给排水包含二层卫生间新增给排水,接到原有给排水主管;采暖包含二层新增暖气取暖,主管连接至原有锅炉房位置;强电包含二层新增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由原建筑AL1配电箱引来一路电源,经新增设桥架敷设至二层总配电箱,各系统经桥架、配管沿天棚、地面敷设至图示位置;锅炉房增设供电电缆,电缆通过电缆沟敷设和室外直埋敷设引入锅炉房内;弱电系统包含二层新增综合布线系统、监控及门禁系统,由二层设备箱沿地面配管敷设至图示位置。本工程设计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五个专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并达到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标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建施工的单位需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
(2)采购标的所属行业需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建筑业”。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2日 至 2023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五楼(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辽宁省委正门斜对面)。
方式:现场购买。需携带下列报名材料: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需将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辽宁省委正门斜对面)。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1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辽宁省委正门斜对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金来源:上级拨付资金。
(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具体采购内容和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要求、需求规定为准。
(4)本项目评审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5)本项目落实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的规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规定。
(6)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供应商,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只能递交一份响应文件。
(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9)监督举报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纪委
电话:024-86501111-7203、7208
丹东边境管理支队纪委
电话:0415-4144991转30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123号
联系方式:刘懿择024-86501111-7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楼(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世家B座5楼-辽宁省委正门斜对面)
联系方式:程言024-238871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言
电 话: 13478233377
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丹东边境管理支队大江口、浪头边境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五楼(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辽宁省委正门斜对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TH2023318C
项目名称: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丹东边境管理支队大江口、浪头边境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0.38731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0.38731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分两个包,供应商兼投不兼中,最多只能成交1个标包。成交01包标的的供应商不能同时成交02包,如01、02包同时排名第一,则02包顺延为第二名作为成交供应商。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包,售后不退。
预算金额: 01包:人民币1,056,959.50元;
02包:人民币646,913.63元。
最高限价: 01包:人民币1,056,959.50元;
02包:人民币646,913.63元。
采购需求:01包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丹东边境管理支队大江口边境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采购项目:
02包浪头边境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项目:
工程内容:
01包:1、附属业务技术用房改造工程,改造内容:原建筑物的钢筋混凝土屋面楼板、挑檐、二层圈梁、门口柱及二层的阳台拆除改为钢结构屋面,二层的砖内墙拆除改建为勤务指挥室,原钢筋混凝土楼梯拆除改变楼梯位置后新建钢筋混凝土楼梯,室内外原装饰装修、门窗工程、台阶全部拆除重新装修。本工程设计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五个专业;
2、配电室、锅炉房及室外工程,配电室新增电缆沟,电缆通过电缆沟敷设和室外直埋敷设引入附属业务技术用房内;锅炉房增设给排水系统,给水管通过地沟引入附属业务技术用房内;弱电系统市政接口至附属业务技术用房入口的室外管沟预埋管。
02包:1-8轴交C-J轴部分增设二层,增设部分二层功能为宿舍、视频会议室及卫生间,改造部分外墙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内墙轻钢龙骨岩棉石膏板隔墙,屋面采用钢结构彩钢板;室内给排水包含二层卫生间新增给排水,接到原有给排水主管;采暖包含二层新增暖气取暖,主管连接至原有锅炉房位置;强电包含二层新增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由原建筑AL1配电箱引来一路电源,经新增设桥架敷设至二层总配电箱,各系统经桥架、配管沿天棚、地面敷设至图示位置;锅炉房增设供电电缆,电缆通过电缆沟敷设和室外直埋敷设引入锅炉房内;弱电系统包含二层新增综合布线系统、监控及门禁系统,由二层设备箱沿地面配管敷设至图示位置。本工程设计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五个专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并达到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标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建施工的单位需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
(2)采购标的所属行业需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建筑业”。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2日 至 2023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五楼(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辽宁省委正门斜对面)。
方式:现场购买。需携带下列报名材料: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需将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辽宁省委正门斜对面)。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1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辽宁省委正门斜对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金来源:上级拨付资金。
(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具体采购内容和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要求、需求规定为准。
(4)本项目评审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5)本项目落实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的规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规定。
(6)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供应商,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只能递交一份响应文件。
(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9)监督举报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纪委
电话:024-86501111-7203、7208
丹东边境管理支队纪委
电话:0415-4144991转30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123号
联系方式:刘懿择024-86501111-7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楼(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世家B座5楼-辽宁省委正门斜对面)
联系方式:程言024-238871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言
电 话: 13478233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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