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2023年智能物联网IT系统建设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电信2023年智能物联网IT系统建设工程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招标编号:ZJZB-2023-18269。
2.2项目概况:本期工程对智能物联网IT系统进行建设,实现业务受理、业务计费的全流程的支撑能力,包括承接合作商平台电信用户业务办理功能,实现合作商平台用户数据平稳迁移;以后付费HOTBILLING模式建设计费域,满足物联网业务的支撑要求,涉及计费资料管理模块、采集预处理模块、批价模块、账务模块、列收模块、详单系统模块、PCLA模块、历史数据迁移模块、计费出账运营平台以及相关报表功能,保障物联网系统运营及出账的稳定性。
2.3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2.4项目性质:软件开发类项目招标,资格预审。
2.5项目规模:具体详见下表。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BSS | 智能物联网IT系统应用软件 | / | 1套 | 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地点交货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6技术要求/产品规格:详见上述2.5条。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
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0月3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0月30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0月3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申请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申请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资格预审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3.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3.2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序号 | 技术指标 | 具体要求 |
1 | 受理能力 | 具备定制APN、定向访问标识、后向流量池、达量断网、区域限制黑名单、定向访问黑名单、定向语音、定向短信、内容计费、NB卡能力支撑、乐通卡等物联网产销品的订购、变更、注销、续约等全流程受理能力。具备订单、实例资料与物联网周边系统的数据同步能力;具备系统数据权限管控能力;具备对外系统提供装拆改等业务处理的接口能力。 |
2 | 客户管理能力 | 具备客户实名制管理及认证能力,具备客户产销品实例管理能力;对外提供客户账户信息、产品销售品实例信息、订单信息等查询能力接口。 |
3 | 资源管理能力 | 具备号码管理能力,包括号码查询、号码占用、号码释放等,具备卡管理能力,包括卡信息查询、卡信息统计和卡释放等。 |
4 | 计费能力 | 具备物联网业务话单采集、话单预处理、计费资料同步、量本初始化、批价、账前调账、实时优惠、月结优惠、实时下单、月结下单、量本查询、流量池有效成员数查询、后向流量池续充、二次激活、测试期停机、用户级断网、套餐级断网、达量限额管控的能力;支持多APN计费、内容计费、前后向流量池计费、单卡阶梯计费、阶梯流量池计费、积木计费等资费套餐;支持百万级流量池的计费能力;具备出账流程可配置、页面化、自动化调度能力。 |
5 | 账务能力 | 具备物联网业务账单下发、销账返销、充值冲正、余额管理、发票管理、坏账管理等业务处理能力;对外提供账务处理能力和账务查询能力接口。 |
6 | 系统架构 | 采用高性能、高可用、高扩展的分布式系统架构;使用中国电信集团PaaS平台组件清单内组件。 |
7 | 系统运维能力 | 具备系统和业务监控告警能力;具备运维流程可配置、页面化、自动化调度等自动化运维手段。 |
8 | 数据割接 | 提供数据迁移工具,完成系统/平台间千万级用户数据和号卡数据的模型转换、数据割接、数据验证。 |
3.3.3投标产品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止,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电信业务受理、计费结算、账务功能的业务支撑系统成功案例至少各1个,其中至少1个是政企业务相关的案例;总案例数不少于3个(含),其中应用软件开发部分合同金额合计不少于1500万元人民币(含税),且至少1个案例的应用软件开发部分合同金额不少于800万元人民币(含税)。
3.4产品测试
(1)本项目将组织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进行投标产品的产品测试,产品测试结果将作为本项目招标阶段初步评审和技术评分的依据。未按招标人要求参加产品测试或产品测试未通过,在招标阶段将不能通过初步评审。
(2)申请人须在收到招标人产品测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将产品送达指定地点,逾期不予接收。评价检测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产品递交相关要求、具体时间、地点等其他事宜将另行通知。
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范围内本项目的投标。
4.3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采用资格后审进行重新招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0月19日9时00分至2023年10月2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5.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潜在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申请人注册”。
5.3 资格预审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资格预审文件费用。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11时00分。
6.2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申请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资格预审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申请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和资格预审申请,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1号
邮 编:100033
联 系 人:孙晓丹
电 话:010-58573226
传 真:/
电子邮件:sunxiaodan@chinatele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甲2号天银大厦A西座10层
邮 编:100031
项目经理:于卓冉、陈泓光、冯耿星、李会猛、刘思倩、陈宇昕
电 话:于卓冉18910370360、陈泓光15011118265
电子邮件:yuzhuoran@chinaccs.cn、chenhongguang.gyl@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 9100 4385 0027 313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采购协同-异议处理-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