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数据产业园工程施工(五标段)大数据产业园工程施工(五标段)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4/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i20230411010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大数据产业园工程施工(五标段)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编号

EI20230411010

内容


机械设备租赁招标文件
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大数据产业园工程施工(五标段)
1.2建设地点: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哈南工业新城
1.3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33132平方米 ,地上十层
1.4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1. 招标明细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天数

塔吊

80


800

地泵

80


530

升降机

SC200-200


350


第3条:付款方式
乙方将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由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设备检测合格后,甲方应当在2日内组织完成相关各方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1日内应当向乙方出具书面的设备启用通知单,乙方按照书面的设备启用通知单开始计算设备服务费。设备检测合格后,如甲方在2日内未组织完成相关各方联合验收的,自第3日起开始计算设备服务费。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对设备检测产生的首次检测费由乙方承担。(特种设备适用)
4.2.1最终租金按实际租用数量和实际租赁期限计算。实际租赁数量、租赁天数必须以甲方指定管理人员 / 签字的启用单、报停单为准。没有上述人员签字的启用单、报停单不能作为双方租费结算的依据。
4.2.2租赁物出现故障维修超过4小时当天不计租赁费、未超过4小时计取当天租赁费。如质量不合格,维修不及时造成停工超过8小时,除不计取当天租赁费外,处以双倍当天租赁费予以补偿工期损失。
4.2.3自甲方出具书面设备报停、停用通知单确定的停用时间次日起,乙方停止计算和收取租金。
4.2.4甲乙双方按月进行预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结算流程为甲方指定的管理人员和乙方负责人核实无误后,双方签字确认,并报项目部经营主管部门审核签字后,并经甲方商务经理 / 、项目经理 / 审批签字确认为准。
4.2.5租赁设备退场后双方办理最终结算,最终结算单必须经甲方安全主管 / 、检测主管 / 、商务经理 / 、项目总工 / 、项目经理 / 共同签字确认。
4.3支付
按以下时间节点进行支付,双方对上述支付方式认可: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按照已完工程量付款至合同额的100%。
第4条:公示时间
2023年4月11日——2023年4月13日。
工期要求
/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质量要求
合格
技术要求
合格
其他要求


公告日期

2023-04-11
截止日期

2023-04-14

询价类型

设备租赁按租期

询价方式

邀请询价

付款方式

银行转账

备注



状态

已发布

设备询价明细
设备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租期 租期单位 交货日期 技术指标 厂家 备注
固定塔式起重机 80 2.00 455.00 2023-04-16
汽车衡(电子衡) 80 2.00 415.00 2023-04-16
施工升降机 SCD200 / 200 2.00 402.00 2023-04-16





采购方信息


采购方

大数据产业园工程施工(五标段)

单位类型

施工单位项目部

所在地区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平房区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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