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数据产业园工程施工(五标段)大数据产业园工程施工(五标段)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工程施工
机械设备租赁
塔吊
地泵
施工升降机
设备安装调试
固定塔式起重机
汽车衡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4/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ei20230411010
预算金额
-
招标公司
大数据产业园工程施工(五标段)
招标联系人
-
标书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公告正文
大数据产业园工程施工(五标段)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编号
EI20230411010
内容
机械设备租赁招标文件
第
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大数据产业园工程施工(五标段)
1.2建设地点:
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哈南工业新城
1.3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33132平方米 ,地上十层
1.4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招标明细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天数
塔吊
80
台
800
地泵
80
台
530
升降机
SC200-200
台
350
第3条:付款方式
乙方将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由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设备检测合格后,甲方应当在2日内组织完成相关各方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1日内应当向乙方出具书面的设备启用通知单,乙方按照书面的设备启用通知单开始计算设备服务费。设备检测合格后,如甲方在2日内未组织完成相关各方联合验收的,自第3日起开始计算设备服务费。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对设备检测产生的首次检测费由乙方承担。(特种设备适用)
4.2.1最终租金按实际租用数量和实际租赁期限计算。实际租赁数量、租赁天数必须以甲方指定管理人员
/
签字的启用单、报停单为准。没有上述人员签字的启用单、报停单不能作为双方租费结算的依据。
4.2.2租赁物出现故障维修超过4小时当天不计租赁费、未超过4小时计取当天租赁费。如质量不合格,维修不及时造成停工超过8小时,除不计取当天租赁费外,处以双倍当天租赁费予以补偿工期损失。
4.2.3自甲方出具书面设备报停、停用通知单确定的停用时间次日起,乙方停止计算和收取租金。
4.2.4甲乙双方按月进行预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结算流程为甲方指定的管理人员和乙方负责人核实无误后,双方签字确认,并报项目部经营主管部门审核签字后,并经甲方商务经理
/
、项目经理
/
审批签字确认为准。
4.2.5租赁设备退场后双方办理最终结算,最终结算单必须经甲方安全主管
/
、检测主管
/
、商务经理
/
、项目总工
/
、项目经理
/
共同签字确认。
4.3支付
按以下时间节点进行支付,双方对上述支付方式认可: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按照已完工程量付款至合同额的100%。
第4条:公示时间
2023年4月11日——2023年4月13日。
工期要求
/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质量要求
合格
技术要求
合格
其他要求
无
公告日期
2023-04-11
截止日期
2023-04-14
询价类型
设备租赁按租期
询价方式
邀请询价
付款方式
银行转账
备注
状态
已发布
设备询价明细
设备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租期
租期单位
交货日期
技术指标
厂家
备注
固定塔式起重机
80
2.00
台
455.00
2023-04-16
汽车衡(电子衡)
80
2.00
台
415.00
2023-04-16
施工升降机
SCD200 / 200
2.00
部
402.00
2023-04-16
采购方信息
采购方
大数据产业园工程施工(五标段)
单位类型
施工单位项目部
所在地区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平房区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