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2024年基建项目预算控制价编制服务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9/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cpcfe-2023-f-05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4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SCPCFE-2023-F-05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人: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2.采购项目:四川财经职业学院2024年基建项目预算控制价编制服务。
3.采购预算:教师公寓地下停车场维修工程预算控制价编制费0.35万元;校园人车分流及停车场设施建设项目预算控制价编制费1.5万元,一共1.85万。报价超过预算无效。
4.供应商确定方式: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见附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以上1-7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第8点提供证明文件。
三、技术要求
1.2024年校内基建项目包括以下2个子项目:(1)教师公寓地下停车场维修工程;(2)校园人车分流及停车场设施建设项目。
注:2个子项目打包招1家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中标单位须按甲方要求,针对教师公寓地下停车场维修工程、校园人车分流及停车场设施建设项目2个子项目,分别编制工程量清单和预算控制价并出具报告,每个子项目分别派驻1名项目负责人、1名土建工程负责人、1名安装工程负责人。
2.本项目评分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项包含投标报价、企业实力、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土建工程负责人、安装工程负责人、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咨询服务方案、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咨询服务保障措施、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对本项目重难点分析、信用行为等内容。
3.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4.工程造价咨询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土建工程负责人须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土建)专业(或一级注册造价师土建专业);安装工程负责人须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安装)专业(或一级注册造价师安装专业)。
四、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及期限:
1.工程概况:2024年校内基建项目,包括以下2个子项目:(1)教师公寓地下停车场维修工程;(2)校园人车分流及停车场设施建设项目。
2.服务期限:甲方交付每个子项目施工设计图资料之后30天内完成清单及控制价编制。
3.服务内容:包括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控制价的编制,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清单的量差及漏项等相关问题进行审核以及后续服务工作,达到甲方或送审要求,并配合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二)质量要求:
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 2020 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配套文件等。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 51095-2015)、《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准>(试行)的通知》(川建价师协〔2017〕11号)等对成果文件的规定及甲方要求。
(三)其他要求: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业务开展情况、工作质量和进度、廉政纪律执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可提出意见和建议。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工作底稿(含电子文档)。
3.甲方有权合法、正确地使用咨询报告。
4.甲方发现乙方有违规违纪问题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5.乙方有义务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工作,并按照各项目分别向甲方提交工程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一式伍份,以及电子文档和工程量计算底稿(内部已审核版)。
6.乙方有义务保守合作过程中悉知的甲方秘密,不得将工作内容透露给除甲方以外的任何人。
7.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资料,并在编制工作完成后,完整交回甲方。
(四)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的服务工作转交第三方完成,乙方违约,甲方可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2.甲方在施工管理中发现乙方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漏项(设计图纸范围不涉及项除外,图纸含义界限不清晰应当和甲方人员沟通明确否则出现错误视为漏项),编制过程中漏项原因导致与第三方施工合同金额出现5%以上的偏差,视为乙方违约,扣项目服务费用的10-20%。
3.乙方不能为与该工程项目有关的投标人提供相关的投标服务;一经查实,甲方要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4.乙方不得无故变更服务专业人员,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需要变更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5.甲乙双方其他违约行为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五、投标要求提供资料
1.报价单位必须提供企业盖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单(格式自拟);
3.资格要求承诺函;
4.供应商认为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必须加盖报价单位鲜章,并按顺序标注页码装订成册,密封递交。
六、投标文件送交时间、地点、联系人
本项目无需报名,供应商在规定时间现场登记、递交响应文件即可,不接受邮寄,一份正本即可。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9月14日9:30时至10:00,其他时间不予接收,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14日10:00。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密封报送至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南门(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西路4111号)
联系电话:028-84871715
联系人:陈老师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9月11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