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西新凯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北海市气象局北海新机场选址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BHDW2022-C3-0031-XKL)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64.5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7/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hdw2022-c3-0031-xkl
预算金额65万元
招标公司北海市气象局
招标联系人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凯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工0779-3213023
中标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服务中心64.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广西新凯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北海市气象局北海新机场选址气候 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BHDW2022-C3-0031-XKL)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BHDW2022-C3-0031-XKL
二、项目名称:北海新机场选址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最终报价:645000(元)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服务中心 | 南宁市民族大道81号气象大厦23楼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北海新机场选址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 | 北海新机场选址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谢莉莉,陈汉涛,李劲(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167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海市气象局
地 址:北海市广东路66号
联系方式:0779-2022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新凯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海市站南路18-8号
联系方式:0779-32130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0779-3213023
附件信息:
最终报价.pdf最终报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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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稿)BHDW2022-C3-0031-XKL北海新机场选址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发布稿)BHDW2022-C3-0031-XKL北海新机场选址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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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投标标报报价价明明细细表表
投标人全称(公章):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服务中心
项目编号及分标:BHDW2022-C3-0031-XKL
供应商名称 | 最终报价(元)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服务中心 | 64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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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GuangxiXinkailinManagementConsultingCo.,Ltd.广西新凯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AD
广西新凯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GuangxiXinkailinManagementCansuttingCo.,Ltd
采购单位:北海市气象局采购类别:服务类项目编号:BHDW2022-C3-0031-XKL项目名称:北海新机场选址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
项目概况:北海新机场选址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7月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BHDW2022-C3-0031-XKL)竞争性磋商公告广西新凯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北海市气象局北海新机场选址气候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022年6月24日广西新凯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需求:预算总金额(元):650000.00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北海新机场选址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项目编号:BHDW2022-C3-0031-XKL一、项目基本情况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提交报告中文版定稿,并提交自治区气象局相关机构组织专家评审;评审会通过后10个日历天内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审查并获得批复文件(成果)。最高限价(元):/简要规格描述:符合国家、自治区及行业标准要求。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的审查及其出具的行政批复。详见磋商文件。预算金额(元):650000.00。数量:1项。标项名称:北海新机场选址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备注: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截止时间:2022年7月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自行下载磋商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可在政采云平台完成注册后再进行下载。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供应商不经平台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我公司将拒收响应文件,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资格要求)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免费下载。时间: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7月1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公告期限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解密开启。开启时间:2022年7月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上传响应文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http://zfcg.gxzf.gov.cn/OfficeService/DownloadArea/2455918.html?utm=sites_group_front.b8b6c91.0.0.c51f9820a48111eabb9bcbdf01af125e);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请自行前往“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xxgk.beihai.gov.cn/bhzcw/)-办事指南”下载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1)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需要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3.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2.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北海)(http://zfcg.gxzf.gov.cn/)。1.落实的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七、其他补充事宜: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磋商供应商递交了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磋商供应商仅递交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磋商无效。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的,请合理安排邮寄时间,因邮寄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邮寄地址:北海市站南路18-8号,联系人:黄工,电话:0779-321302。(4)磋商供应商可以提供以介质(U盘或光盘等)存储的数据电文形成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在2022年7月6日09点00分前,按要求密封并送达北海市站南路18-8号,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磋商项目名称、磋商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3)磋商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磋商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xxgk.beihai.gov.cn/bhzcw/)-相关下载-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进行查阅;
项目联系人:李工地址:北海市广东路66号名称:北海市气象局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项目联系方式:0779-3213023项目联系人:黄工地址:北海市站南路18-8号。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新凯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联系方式:0779-2022415
磋商人须知第二章磋商须知及前附表2022年6月24日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新凯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序号 | 条款 号 | 内容 |
1 | 1.1 | 项目名称:北海新机场选址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 项目编号:BHDW2022-C3-0031-XKL |
2 | 2.1 | 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3 | 3.1 | 磋商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有效报价为不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一切报价。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陆拾伍万元整(¥650,000.00) 供应商须就《采购项目需求》中的服务内容在报价表上标明单价和总价。 |
4 | 4.1 | 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
5 | 5.1 | 1.本项目实行网上磋商,采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磋商,自行承担磋商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截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磋商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http://zfcg.gxzf.gov.cn/OfficeService/DownloadArea/2455918.html?utm=sites_group_front.b8b6c91.0.0.c51f9820a48111eabb9bcbdf01af125e);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请自行前往“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xxgk.beihai.gov.cn/bhzcw/)-办事指南”下载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
6 | 6.1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6日09点00分之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响应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
7 | 7.1 | 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2022年7月6日9:00-9:30)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 |
8 | 8.1 | 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实行市场调节,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1.5%计算,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 |
9 | 9.1 |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西新凯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1“采购单位”是指:北海市气象局2.定义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中所叙述的服务、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1.适用范围一、总则
详见须知前附表第2项内容3.供应商的基本条件2.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文件。2.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2.3“供应商”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磋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4.1磋商费用: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4.磋商费用、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3.3磋商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磋商或成交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3.2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3.1磋商供应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磋商响应供应商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注:特别说明:
4.7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代理机构至少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受人,并在同磋商公告发布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4.6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不足三个工作日顺延),在同磋商公告发布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4.5任何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均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三日前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认定其他澄清方式为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4.4磋商供应商应认真审核《采购需求》中的服务要求,如发现表中服务要求有误或要求不合理的,磋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要求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负责。4.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4.2竞争性磋商公告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北海(http://zfcg.gxzf.gov.cn/)。
5.2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本中心和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主。▲5.1.2磋商响应文件启用顺序和效力:磋商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以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依据,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的,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磋商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5.1.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要求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指南可在“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下载。5.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磋商响应文件。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5.7.1价格文件5.7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分为价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两个部分组成。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编制磋商响应文件。5.6全面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后进一步精简评标事项和环节,梳理采购流程,取消原件审查、核对等环节。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授权书等材料均以电子采购文件为评审依据,供应商须对所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5.5如因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磋商小组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澄清、更改、补充、答疑等内容及附件进行编制。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澄清、更改、补充、答疑等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4)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提供);▲(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2)商务、服务(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1)磋商书;(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5.7.2商务技术文件(应该有的必须提供,如未提供,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磋商响应文件)。▲(1)磋商报价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9)供应商2020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可以是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第三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新成立的企业按实际情况提供(必须提供);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7)磋商供应商投标截止之日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复印件,格式自拟,必须提供),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磋商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格式自拟,复印件,必须提供);▲(6)磋商供应商投标截止之日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必须提供),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磋商供应商所在地主管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格式自拟,复印件,必须提供);▲(5)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一览表(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3)磋商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的证明等材料,磋商供应商必须全部提供,缺一不可,否则磋商无效。(2)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各种复印件,须加盖磋商供应商CA签章,否则其磋商无效。▲特别说明:(1)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若磋商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投标系统中作出磋商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响应文件其它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如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须提供工商注册地的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磋商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地化服务能力等);▲(11)股东信息承诺函(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10)服务方案和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7.2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需服务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7.1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三、磋商报价要求6.1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6.计量单位(4)磋商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部分必须签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格式上传,无签字的视为磋商无效。
(2)CA签章上目前没有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信息,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线下签好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即可。(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磋商小组在评时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磋商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装订和封装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装订、封装和递交7.4报价:供应商应就《采购项目需求》中所有的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7.3供应商应用大写和小写分别详细填写基础指标报价表。大写和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除上述原因以外,如果因供应商原因引起的报价失误,并在磋商时被接受,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如有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1)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电子投标文件的相关说明9.1所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前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3)磋商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五.磋商程序及评定标准注: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公司将按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1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0.1在本文件要求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本公司将拒收。10.迟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9.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六十日内有效。
1.5磋商小组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时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在评审、磋商过程中保密)1.4以政采云平台中“项目采购”应用模块获取磋商文件顺序确定各供应商磋商、顺序。7.3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1.2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小时内。1.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主持人宣布磋商开始。1.磋商程序
2.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磋商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1.7本采购项目的评审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用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1.6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只公开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初次报价)。
3.1本次磋商内容为在磋商文件范围内就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小组与供应商在技术、价格、服务、合同等问题进行磋商,最终确定成交与否。3.磋商内容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2.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3磋商小组负责对供应商资格的最终审定。4.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以上单数。4.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依法组建,负责评审活动。磋商小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4.磋商3.3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2磋商应作书面记录,供应商并就磋商内容作出书面承诺,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后生效,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5.1.1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对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5.1资格性审查5.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鉴定4.6磋商小组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的原因,不退还磋商响应文件。4.5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磋商响应文件和磋商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4.4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其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过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7.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2.1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7.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的修正原则6.3如果磋商响应文件实质不响应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磋商。6.2.1磋商时,磋商小组将首先评定每份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要求。所谓实质上的响应,是指磋商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6.2符合性审查
8.2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就磋商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8.1磋商小组将对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8.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磋商响应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磋商响应人不确认的,其磋商无效。7.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7.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8.6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定标准和方法,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后,向本公司提供书面磋商报告,并按得分高低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8.5.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8.5.1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提供线上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8.5报价审核。对符合采购需求且通过商务技术(资信)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8.4在评审过程中,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响应条件的,应当询问相关供应商,并允许其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对偏离条款撤回。8.3在磋商过程中,如发现与磋商文件要求相偏离的,磋商小组应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书面核实。
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磋商响应处理:10.无效磋商的情形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交换的数据电文必须进行电子签章。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和供应商应当通过政采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为有利于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比较和评议,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必要时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澄清的问题作出书面答复。9.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
10.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填写不全、错误、未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盖章”和“签字”缺一不可)的;10.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与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信息不符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与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信息不符的;10.4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其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10.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10.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均无效);10.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10.12磋商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0.11《技术偏离说明表》不真实填写或弄虚作假的;10.10出现同一标的物或本次磋商产品(服务)内的主要产品(重要组成部分)出现商务技术(资信)文件资料、报价文件资料描述不一致或前后描述不一致,经磋商小组认定后为无法评审的;10.9磋商响应文件中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未详细应答磋商服务(或技术或产品等要求),经磋商后仍无法详细应答或应答不完整有缺失,致使磋商小组无法评审的;10.8报价一经涂改,未在涂改处加盖磋商响应单位公章或者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10.7磋商响应文件中的磋商响应函未加盖供应商的企业公章或填写不全的;
10.18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0.17《报价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10.16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10.15磋商小组认定有重大偏差或实质性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10.14最后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上限价的;10.1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磋商响应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提供线上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磋商响应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0.20.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10.20.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10.20.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10.20.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10.20.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10.19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磋商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
10.20.5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10.20.4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0.20.3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0.20.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10.20.1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0.2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磋商,其磋商无效:
10.21.5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10.21.4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10.21.3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0.21.2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0.21.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10.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其磋商无效: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11.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都将导致磋商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1磋商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磋商过程中凡是与磋商响应文件评审和比较、成交供应商推荐等磋商有关的情况和评审文件的,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和采购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11.磋商过程保密10.21.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10.21.6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9.2磋商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磋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9.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磋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确认后,成交结果公告将在同磋商公告发布网站上发布,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七、成交结果公告6.2本项目的评审原则、评审内容、评分标准、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及成交供应商确定原则详见“第六章评审方法”。6.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6.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11.1.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按照磋商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九、签订合同八、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成交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投诉联系部门及电话为:北海市气象局纪检部门0779-2022121质疑联系部门及电话为:广西新凯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0779-32130239.3质疑磋商供应商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北海市气象局纪检部门投诉。
十、补充合同11.6采购人应当加强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对于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11.5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11.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1.3.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完成当日,将政府采购合同送本中心备案。11.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根据磋商评审报告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后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给采购人造成其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
十三、其他事项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十二、适用法律16.1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十一、合同公告15.1政府采购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单位名称:广西新凯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所有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的函件请按下列通讯地址联系:13.3有关事宜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权属采购人和代理机构。13.2解释权13.1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之为违约,取消该供应商中标(成交)资格。服务费按国家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1.5%计算。
说明: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联系人:黄工电话:0779-3213023通讯地址:北海市站南路18-8号邮政编码:536000
第四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4.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所有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服务业。3.如投标人投标产品存在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行为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条款。1.本项目的总预算为650,000.00元。磋商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项目总预算的作磋商无效处理。
服务需求一览表 | |||||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 序号 | 标的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服务参数 |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 1 | 北海新机场选址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 | 1 | 项 | (一)项目背景 根据有关工作要求,现对北海新机场选址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进行采购。要求:符合国家、自治区及行业标准要求。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的审查及其出具的行政批复。 ▲(二)气候可行性论证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2016 年修订);《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17 年修订);《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2009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06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管理办法》(2016 年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管理办法》、《广西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规范及条文; ▲(三)主要工作内容 1.基本情况调查 1.1收集北海新机场所在地及其周边气象台站的经度、纬度、海拔高度等资料,调查新机场周围的地形地貌特征。 1.2调查北海新机场所在地的历史气象灾害事件。 1.3调查入驻北海新机场的企业对各类气象要素、高影响天气的敏感程度。 1.4确定影响新机场的关键气象因子及高影响天气现象 2.气候背景分析 分析气温、降水、风、相对湿度、日照、地面温度等气候要素的平均值、极端值,以及年际变化和年变化等内容。 3.高影响天气现象分析 3.1台风 根据广西区气象台和中央气象台保存的有关台风的报告、广西气象档案馆保存的台风年鉴及历史天气图以及其它有关部门与台风相关的专题报告、文献等,分析影响北海新机场所在地的台风情况,包括台风路径、台风影响频率、影响时段、强度、持续时间等。 3.2暴雨 分析暴雨发生的频率、暴雨年变化和年际变化、最长暴雨持续日数;分析最长连续降水日数及最大连续降水量。 3.3闪电和雷暴 根据闪电定位数据分析闪电分布特征,利用雷暴日数资料分析雷暴发生的初日、终日,以及雷暴时间分布特征和最多雷暴日数。 3.4大雾 分析大雾出现时间、发生频率及最长持续时间,分析大雾年变化和年际变化特征。 3.5高温 分析高温天气出现时间、发生频率及最长持续时间,分析高温年变化和年际变化特征。 3.6大风 分析大风出现时间、发生频率及最长持续时间,分析高温年变化和年际变化特征。 4.关键气象参数分析及推算 4.1设计降水强度推算 (1)采用分钟降水量资料编制项目所在地暴雨强度公式; (2)采用皮尔逊-Ⅲ分布法,推算项目所在地不同重现期(10年、30年、50年、100年一遇)各历时(1h、3h、6h、12h、24h)最大降水量。 4.2设计风速和风压推算 推算各重现期(30年、50年、100年一遇)最大风速、 极大风速参数、基本风压。 4.3设计气温推算 推算各重现期(30年、50年、100年一遇)基本气温、极端最高气温、极端最低气温; 4.4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气象参数计算 根据《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15)》的规定,计算冬季通风室外计算气温、冬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气温、冬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相对湿度、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气温、夏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日平均气温、夏季通风室外计算相对湿度等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气象参数。 5.区域气候资源分析 分析新机场所在地风能、太阳能资源时间分布特征,计算风能、太阳能资源理论储量和技术开发量,为新机场充分利用清洁能源提供依据。 6.污染气象条件分析 分析新机场的污染系数、大气稳定度、混合层厚度、联合频率等污染气象条件,为新机场的合理布局和减轻环境污染提供科学依据。 7.气象灾害(雷电)风险评估 7.1计算新机场雷击大地密度Ng,分析新机场所在地的地闪密度分布特征、雷电来向特征,历年最强雷电天气特征、地闪时间分布特征和雷电流强度分布特征等 7.2根据新机场所在地的雷暴日和闪电特征、地形地貌和土壤特征、新机场周边环境和属性特征、区域的雷电防护能力水平等因素对新机场所在地的雷电风险、地域风险及承载体风险指标因子进行综合分析计算,确定新机场雷电灾害风险等级,为新机场的功能分区布局、防雷类别与防雷措施确定、雷灾事故应急方案提供参考依据。 8.新机场实施可能对局地气候产生的影响 分析新机场的建设和运营可能对气温、风速、能见度等局地气候产生的影响,提出减少影响的对策和建议。 ▲(四)数据收集 1.气象资料:1个基站60年数据,1个自动站15年数据。基站10要素为:气温、降水量、相对湿度、风向、风速、气压、雷暴、冰雹、大风、大雾、;自动基站4要素:气温、降水量、风向、风速。 2.气候要素分析:10要素:气温、降水量、相对湿度、风向、风速、气压、雷暴、冰雹、大风、大雾 3.气象参数分析:6参数:多年一遇最大风速、极大风速、最大风压、最大降水量、极端最高气温、极端最低气温。 4.野外气候考察:降雨、风向、风速、气温。 ▲(五)成果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自治区及行业标准要求。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的审查及其出具的行政批复。 ▲(六)成果文件要求 气候论证报告通过专家评审会评审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审查,提交纸质成果文件10本和自治区气象局批复文件原件1份。 电子文件1份,可用CD或U盘方式提交,文件格式为PDF和Word两种。 |
商务条款 | 一、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 ▲二、服务成果提交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 个日历天内提交报告中文版定稿,并提交自治区气象局相关机构组织专家评审;评审会通过后 10 个日历天内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审查并获得批复文件(成果)。 三、服务成果提交地点:采购人指定。 ▲四、付款方式:本项目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成果文件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通过审查,并下达批复文件(以红头文件为准)后5个工作日内,委托方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款,受托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 ▲五、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方式进行报价,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告编制费、数据收集(如气象资料、气候要素分析、气象参数分析、野外气候考察等)费、实地考察费、专家评审费、会议费、印刷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人力投入成本、利润、税金等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开支的总和。 (2)竞标人综合考虑自身实力、实施成本等因素后作出报价,成交后成交报价不可调整。 (3)竞标人须有合法使用气象资料的来源。 ▲六、成交单位有以下行为之一的,采购方可解除本合同: (1)成交单位未按采购文件《服务需求》中的内容提供服务的; (2)成果文件修改提交两次未能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批复的。 ▲七、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能分包。 2.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不能有寻求其他技术支撑单位协助完成编制等其他借力行为。 |
(截标时才能启封)磋商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一).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
磋商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封面)(正/副本)(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采购项目名称:磋商报价表附件1年月日
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2.报价指完成本项目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注: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采购项目编号:
序号 | 服务内容 | 数 量 | 单位 | 金 额 (元) | 说 明 |
1 | |||||
2 | |||||
3 | |||||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金额: |
价格文件;依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政府采购的磋商邀请,我方(姓名和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本单位(磋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价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其中电子版备份一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磋商书附件2报价时间:年月日
3.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补遗文件)(如果有的话);2.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1.我方报价(大写)(小写:),服务成果提交时间:。在此,授权代表宣布同意如下: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供应商须知和采购需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电话/传真:电子函件:开户银行:帐号/行号:5.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4.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商务、服务(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格式附件3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
序号 |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具体响应 | 响应/偏离 | 说明 |
1 | ||||
2 | ||||
3 | ||||
… |
附件4年月日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2、应对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服务、技术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采购项目要求的响应和偏离。特别对有具体商务、服务、技术要求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提供对应的详细应答。如果仅注明“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将导致磋商被拒绝。说明:1、应写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对商务与服务技术要求的响应和偏离情况;
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特此证明。系(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年龄:职务:姓名:性别: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5附注: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开标会议的,须在开标会上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日期:年月日
粘贴法定代表人的正面及反面身份证复印件 |
职务:性别:附:委托代理人工作单位签发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兹授权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委托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我单位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声明。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附件6身份证号码:
粘贴委托代理人的正面及反面身份证复印件 |
服务方案附件7日期:法定代表人(签字):磋商人(公章):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日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姓名章的无效):供应商盖(公章):
供应商盖(公章):服务承诺书附件8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附件9日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姓名章的无效):
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0(3)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2)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填写注意事项: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说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报价产品提供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认定为监狱企业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以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附件11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1.我方与参加此次投标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也没有为本次采购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我方承诺:(招标代理机构):供应商股东信息承诺函附件12
北海市政府采购合同第五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供应商(单位盖章):
签订合同时间:签订合同地点:供应商(乙方)采购人(甲方)合同编号:合同名称:
供应商(乙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采购人(甲方)采购计划号:合同编号:注:如本项目有国家推荐或强制使用的合同范本,则使用合同范本,若无合同范本,则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特点自行编制。采购合同文本(供参考)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服务费、设备费、管理费、验收费、利润、税金及其它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如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服务一览表第一条合同标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规定条款和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序号 | 服务内容 | 数 量 | 单位 | 金 额 (元) |
详细内容见报价表附件 | ||||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金额: |
3.验收方式:。2.服务成果交付使用地点:甲方指定。1.合同履行期限:第三条交付和验收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必须与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相一致。第二条质量保证
第六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第五条履约保证金2.付款方式:。1.资金性质:。第四条付款方式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第八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3.成交供应商延迟履约、不完全履约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要求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仍需继续履行合同或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2.成交供应商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额的,成交供应商应给采购人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予以赔偿。1.合同一方违约,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成交金额的3‰。成交供应商违约的,违约金按约定金额支付,采购人违约的,违约金从采购款中扣除,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第七条违约责任
3.仲裁或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注:由甲乙双方约定选择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其中一种方式处理合同争议)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或要求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不符合标准或要求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第九条合同争议解决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它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诉讼
2.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1.磋商文件;第十三条签订本合同依据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合同附件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合同副本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二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4.成交通知书。3.磋商函;
甲方(章) 年 月 日 | 乙方(章) 年 月 日 |
单位地址: |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电话: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经办人: 年 月 日 |
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 | |
2、质保期责任: | |
3、其他具体事项: | |
甲方(章) 年 月 日 | 乙方(章) 年 月 日 |
1.评标依据:磋商小组以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标依据,对磋商供应商的磋商报价、技术、信誉业绩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二)评标依据及方式(一)磋商小组构成:本招标项目的磋商小组分别由依法组成的评审专家、招标单位代表共三人(含)以上单数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一、评标原则第六章评审方法注: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二)采购人应当确定评审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放弃中标、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出现上述情况,采购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一)磋商小组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若得分相同时,以评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得分相同且评标报价相同的,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仍相同的,按“技术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并推荐前叁名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三、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原则二、评标办法2.评标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评标。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具体内容 | 分值 |
1 | 价格分(满分10分) | 1.评审报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报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 2.政府采购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其服务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承接的,对其最后报价给予10%的扣除。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重复享受政策。 (3)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对符合上述要求的供应商的竞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报价,即评审报价=竞标报价×(1-10%)。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 %(范围为2%-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报价,即评审报价=竞标报价×(1- 2 %)。除上述情况外,评审报价=竞标报价。 (5)除上述情况外,评审报价=最后报价。 (6)以进入比较与评价环节的最低的评审报价为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 10 分。 (7)价格分计算公式: 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 10 分 | 10分 |
2 | 技术分 | 评审因素 | |
2.1 | 实施方案分 | 一档(7分):项目方案及实施方案编制、编排一般,针对性一般,重点不突出、技术建议叙述基本全面、合理,措施基本可行,无合理化建议,可实施性差。 二档(14分):项目方案及实施方案编制能考虑到本项目的部分情况,大纲内容一般,重点一般、技术建议叙述一般,措施基本可行。 三档(21分):项目方案及实施方案编制、编排合理,能考虑到本项目的区域性评估的实际情况,针对性较强,大纲内容较好、完整,重点突出、技术建议叙述较完整,实施性较强。 四档(28分):项目方案及实施方案编制、编排完善、科学合理,能考虑到本项目的区域性评估的实际情况,针对性较强,大纲内容良好、完整,技术建议叙述全面,措施可行,条理较清晰,有针对性和合理化建议,实施性较强。 五档(35分):项目方案及实施方案编制、编排完善、科学合理,能充分考虑到本项目的区域性评估的实际情况,实施思路及理念针对性强,大纲内容良好、完整,重点突出、技术建议叙述全面、合理、科学,措施可行,条理清晰,有针对性和合理化建议,实施操作性强。 | 35分 |
2.2 | 项目工作时间进度计划 | 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工作时间进度计划的安排及说明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对重点、难点考虑,紧密程度及采购人服务要求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一档(4分):工作时间进度计划的安排及说明简单,基本可行,项目重点难点分析较简单,无应对措施。 二档(8分):工作时间进度计划的安排及说明较详细,可行,项目重点难点分析较完整,应对措施不具有可操作性。 三档(12分):工作时间进度计划的安排及说明详细、具体,合理、科学,可行性高,项目重点难点分析比较完善,应对措施具体可行。 四档(16分):进度计划科学合理、安排紧凑,进度保证措施及质量保证体系合理、可行,控制措施具体完整,项目重点难点分析翔实且有针对性,应对措施具体可行且具有针对性。 | 16分 |
2.3 | 质量保证与服务承诺 | 一档(0分):未提供质量保证与服务承诺或质量保证与服务承诺不符合本项目需求; 二档(3分):承诺服务期限、服务响应的时间和提供服务内容、质量保证等一般,基本达到要求; 三档(6分):承诺服务期限、服务响应的时间和提供服务内容、质量保证等良好,有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方案合理。; 四档(9分):承诺服务期限、服务响应的时间和提供服务内容、质量保证优秀,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合理、完整。 | 9分 |
2.4 | 拟投入项目人员情况 |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气象正高级职称的得6分;具有气象副高级或中级职称证得3分;满分6分。(满分6分); 2、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中具有气象中级职称的,每人得2分;具有气象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人得3分;满分9分。 注:证明材料为职称证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中提供项目上述人员2022年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无证明材料或材料不齐全的不予计分。 | 15分 |
3 | 商务分 | 评审因素 | |
3.1 | 信誉分 | 供应商有气候可行性论证确认书得3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3分 |
3.2 | 业绩分 | 竞标人2019年以来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项得2分,满分12分(磋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竞标人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12分 |
总得分=1+2+3 |
(三)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后的所有有效报价平均价时,应当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本项目详细价格构成说明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支撑证明材料: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报价来源相关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各个服务成本列表,人工费用、规费、税金等)】。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报价来源相关资料的,视作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投标,磋商小组可以拒绝其投标文件,评定其报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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