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集河输水扩大工程剩余资金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集河输水扩大工程剩余资金项目设计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徐州市铜山区郑集河输水扩大工程建设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郑集河输水扩大工程剩余资金项目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铜山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对郑集河沿线涵闸、泵站等建筑物进行拆建、加固,对部分支河岸坡进行防护,镇区段局部绿化,何桥、黄集镇沿河路段增设设施等,总投资约2400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郑集河输水扩大工程剩余资金项目设计,包括实施方案编制、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以及概(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技术文件的编制、相关咨询及设计的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包括电子版)。
2.4勘察设计周期:书面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其他各阶段勘察设计成果满足招标人时间要求。
2.5标段划分:本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为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资质证书: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专业(河道整治)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9月1日(含)至今具有工程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类似工程指河道整治的勘察设计,以合同协议书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投资金额以项目批复为准)。
(5)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的结果为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设计单位若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可以由设计单位为主体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资质类别及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担此项目。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4日。
(1)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申请人办理江苏CFCA证书或国信CA证书后(办理指南网址:http://ggzy.zwb.xz.gov.cn/bszn/superviseInfo.html),于2024年10月14日17时30分前登陆《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218.3.177.169/xzslhy/”)自行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开户银行及其开户账号必须是本单位基本账户,凡已在《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已备案的企业,如不是基本账户的,请及时在系统中变更、提交审核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未及时变更备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2)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信息资料库资料审核合格后登录《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09 时00分至2024年10月14日17时30分;
(3)本工程招标文件免费获取,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软件版招标文件,视为报名失败;
(4)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þ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þ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0元整
收款人: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开户行:徐州农村商业银行南京路支行
开户账号:3203230601010000038197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银行保函的受益人为招标人。银行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银行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无。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无。
徐州市铜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4)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 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参与开标。
7.4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9.评标标准和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0.其他内容:无
11.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index.html)、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徐州市铜山区郑集河输水扩大工程建设处
地 址:铜山区科技创业大厦
联 系 人:陈潜
电 话:15162140821
代理机构: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泉山区软件园路2号
联 系 人: 夏菲
电 话: 0516-85610680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