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生活垃圾排放场渗滤液临时处理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DZCZB2021321
项目名称:生活垃圾排放场渗滤液临时处理服务
预算金额:人民币138元/立方米
最高限价:人民币138元/立方米
采购需求:对宽甸满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进行就地应急处理,出水要求须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4月30日,共计115日历天。中标人保证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设备正常运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6日下载招标文件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附件
方式:附件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原三江宾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投标人应在2021年12月16日17时前将以下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ddhtzbkd0415@163.com,邮件主题“生活垃圾排放场渗滤液临时处理服务—报名材料”并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指定邮箱后致电0415-5836037,方可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报名材料包括: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报名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时间为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宽甸满族自治县城乡建设和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宽甸县鸭绿江路西200米
联系方式:133421726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丹东宏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东港市人民大街47号
联系方式:0415-5836037
邮箱地址:ddhtzbkd0415@163.com
开户行:辽宁宽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丹东宏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宽甸分公司
账号:343324000000000000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长青
电 话:0415-5836037
丹东宏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9日